第六章 其他民政事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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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56
颗粒名称: 第六章 其他民政事务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536-540
摘要: 本节主要介绍了涵江区在婚姻、民族、地名、社团和残疾人事业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在婚姻事务方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进行婚姻登记和婚前健康检查,保障婚姻自由。在民族事务方面,经过调查和核实,恢复了一些回民成份。在地名管理方面,进行地名普查,恢复和命名了一些地名。在社团管理方面,成立社会团体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对社会团体进行认定和归口管理。在残疾人事业方面,成立相关组织机构,进行残疾人教育、劳动就业和康复工作,选送残疾人进行学习和培训,安置残疾人就业,完成了一些残疾人的康复手术。
关键词: 涵江区 民族事务 地名管理

内容

第一节 婚姻事务
  清代,境内婚姻受封建礼教和民间习俗约束,官府不规定男女结婚年龄,也不办理结婚登记。民国时期,境内政府虽有办理结婚登记,但申请办理者很少。
  1950年,宣传贯彻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莆田县民政部门和境内人民政府承办婚姻登记手续。凡符合法定结婚条件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需持乡(街)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到婚姻登记部门进行登记,领取结婚证书,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一律不予登记。对不经登记非法结婚的给予严加教育或处分,并宣布其婚姻不受法律保护。1953年,境内开展宣传贯彻婚姻法活动,男女自由结婚逐渐成风,童养媳回娘家和寡妇改嫁等也受到法律的保护。1978年下半年,涵江人民公社和涵江镇革命委员会分别成立反对包办买卖婚姻领导小组,制定反对包办买卖婚姻,坚持婚姻自主、婚事新办,提倡晚婚晚育,实行计划生育公约。1984年,涵江区民政部门开始办理涉外婚姻登记。1986年开始,涵江乡人民政府和涵江镇街道办事处婚姻登记工作,均由领有《婚姻登记员证书》的民政助理员专职担任。1987年,开始试行婚前健康检查,男女青年在申请结婚登记时,必须附交婚前健康检查表。1992年12月,莆田市在涵江区实行婚姻集中登记试点,涵江区人民政府成立婚姻登记处,实行集中登记,统一管理。1984~1994年,全区共办理101对涉外婚姻登记。
  第二节 民族事务
  新中国成立后,境内配合莆田县民政部门对少数民族进行多次调查,确认涵江有回族、畲族等少数民族。1984年以后,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处理原则的通知》,涵江区民政部门经过认真调查和核实,并经省、市批准后,恢复一些回民成份。1986年6月,恢复涵江乡显应村郭姓回族成份117户,540人。1987年12月,恢复涵江乡双福村郭姓回族成份359户,1523人;恢复涵江乡都邠村郭姓回族成份131户,522人。
  第三节 地名管理
  1980年3月,涵江人民公社和涵江镇革命委员会分别成立地名普查机构,组织人员对地名进行一次普查。恢复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涵江镇各街被更改的街名,恢复48条路(巷)被更改的地名。
  “文化大革命”期间涵江镇主要路(巷)更名对照表
  1987年,区民政部门对新涵大街、六一东路、六一西路、区府路、工业路、涵华东路、涵华西路、三江路、白塘路和下林路等主要新街进行命名或更名。1990年6月,区民政部门再次对辖区内的地名进行补查和资料更新工作,获得各类地名资料317条,其中,新地名292条,占总数的84.14%。1993年5月,在涵江城区的主要路口,设立路名路标261处。
  第四节 社团管理
  1989年,国务院颁布《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0年,区人民政府成立社会团体清理整顿领导小组,由副区长任组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区民政局具体负责业务工作。1991年7月,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认定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部门实行归口管理的通知》。同年底,开展清理整顿,并经区民政局复查登记的法人社会团体5家,非法人社会团体18家。1992年,涵江区社会团体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荣获全省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先进单位称号。至1992年底,经涵江区民政局登记批复的有法人和非法人的社会团体各13家。
  第五节 残疾人事业
  一、组织机构
  1985年,涵江区成立盲人聋哑人协会和残疾人福利基金会。1988年,成立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办公室。1989年,成立残疾人三项康复领导小组。1990年,经中共涵江区委、涵江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涵江区残疾人联合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代表大会主席团,名誉主席由区委副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和政协主席担任,主席由分管副区长担任。1994年6月,选举产生第二届代表大会主席团,名誉主席由政协主席担任,主席由分管副区长担任。截止1994年,全区现有各类残疾人9604人,其中视力残疾的715人,听力语言残疾的5097人,智力残疾的1119人,肢体残疾的715人,精神病残疾的405人,弱智残疾的1553人,占总人口的5.65%。其中享受政府和集体补助的有252人。
  二、教育和劳动就业
  1985年后,区内选送聋哑儿童198人,进莆田市聋哑学校学习;选送4~6岁聋哑幼童8人,进行语言康复训练;选送2人到河南盲人按摩中专学校学习。举办残疾人文化学习班3期,有72人参加文化和职业技能培训。1993年,哆头小学创办“开智班”,有12名弱智儿童就读。同时,有5名残疾人经过自学或函授,达到大专文化水平。是年,安置各种残疾人350人到福利企业,自谋职业的有1252人。
  三、残疾人康复工作
  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中国残废人五年工作纲要》。至1994年底,全区共完成残疾人白内障复明手术261人次,小儿麻痹症矫治47人次,聋儿语言训练8人次。
  四、文化和体育活动
  1993年5月,由涵江区残疾人联合会选送的残疾人舞蹈《走雨》,参加福建省第四届残疾人汇演,获得优秀辅导奖和表演一等奖,并获得全国汇演三等奖。
  在体育方面,全区涌现出许多优秀残疾人运动员,如郑培峰,虽然双目失明,但能勤学苦练,1990年,在法国举行的世界青少年伤残人运动会上,获得女子铅球金牌和铁饼、100米银牌。1992年,在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第九届残疾人奥运会上,获得铅球金牌和铁饼铜牌,并两次打破铅球世界纪录。1994年,在北京举行的第六届远东及南太平洋地区残疾人运动会上,夺得铅球、铁饼、标枪金牌和跳远银牌。
  五、福利事业
  1985年,涵江区残废人福利基金会成立,募集资金1.3万元,用于兴建涵江区福利厂。1991年,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在全区开展捐献1元钱,扶残作贡献活动的通知》。1986~1994年,共得到爱国华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各界人士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捐款8万元,作为积累基金,每年所获利息用于全区残疾人“三项康复”的补助资金。
  第六节 殡葬改革
  几千年来,境内群众沿袭土葬习俗,影响颇深。
  1969年,莆田县革命委员会确定涵江镇作为殡葬改革试点,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倡火化。1986年4月,涵江区人民政府成立殡葬改革领导小组。1992年,全区居委会和半数以上的村委会成立红白理事会或移风易俗理事会。同年10月,楼下居委会红白理事会被评为福建省先进单位。1993年,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深化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领导,提高火化率。并将火化区扩大至涵东、涵西、涵中、卓坡、苍林、安仁和埭里等村。至1994年底,全区共火化尸体1125具。洞庭、林柄、新坡和哆后等村,还建立村级公墓。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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