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执行工作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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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24
颗粒名称: 第七节 执行工作
分类号: D926.3
页数: 1
页码: 520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85年至1994年涵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的工作情况。
关键词: 涵江区 执行工作

内容

1985年5月,涵江区人民法院成立执行庭,负责审查受理民事、经济、行政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以及仲裁、公证中以财产和行为为执行对象的强制执行案件,以实现义务人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司法裁判和行政裁决所确认的权利义务。执行庭配备执行员、书记员及司法警察等。
  1985年后,全区审判工作全面开展,随着案件裁判数量的增加,致使需要进入执行程序的各类案件剧增。区人民法院在裁判公正的前提下,强化执行工作。1985~1994年,共执行完结案件1293件,执行标的额594万多元,拆除非法建筑物108处,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权威和法制尊严。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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