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刑事检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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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51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刑事检察
分类号: D926.3
页数: 1
页码: 515
摘要: 本节记述了涵江区1984年刑事检察的机构、处理案件等情况。
关键词: 检察 刑事 涵江区

内容

1984年10月,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成立后,依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破坏社会主义,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杀人、纵火、放毒、盗窃、抢劫、强奸、贩毒、卖淫及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件行使审查、批捕和起诉职权,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对不当的逮捕或判决本着重在证据、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纠正,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1984年10月至1994年12月,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283件556人,批准逮捕283件547人。其中决定提起公诉253件457人,移送莆田市检察院起诉15件32人;决定免予起诉12件20人,挂罪考察2件3人,撤销逮捕1件1人,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件5人,追诉1人。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书面的有20件,口头的有25次。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件,其中改判、维持原判的各1件。
  同时,还积极开展对被免诉人员的回访考察和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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