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政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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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47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区政府机构
分类号: D630.1
页数: 7
页码: 473-479
摘要: 本文介绍了涵江区人民政府的成立和发展过程,包括其工作机构的增设、调整和撤销等情况。涵江区政府逐步完善管理体制,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关键词: 涵江区 政府机构 区公所

内容

1983年9月,根据国务院批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设立莆田市的批复,以原莆田县的涵江镇和涵江公社的行政区域为管理范围设置涵江区,为县级建制,由莆田市人民政府直辖。1984年6月,涵江区人民政府正式成立,挂牌办公。1984年8月至1994年1月,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届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涵江成为市辖区后,区人民政府逐步增设工作机构,不断完善管理体制,机构名称也时有变动。1984年6月,区人民政府刚成立,设办公室、劳动人事局、华侨事务办公室、民政局、计划委员会、城乡建设委员会、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文教办公室、计划生育委员会、农业委员会、财政贸易办公室、基建科、农业科、财政科、公安分局和司法局等17个工作机构。1984年8月至1987年10月,根据工作需要,区人民政府撤销文教办公室和基建科,增设教育局、交通局、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卫生科、体育委员会、文化局、审计局、商业局、物价委员会、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统计局、水电局、乡镇企业局、二轻工业局和档案局等15个单位;财政科、卫生科、财政贸易办公室和农业科,改设为财政局、卫生局、财政贸易委员会和农业局,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改设为土地管理局。涵江区第一届人民政府工作机构共有29个。
  1987年10月至1991年1月,区第二届人民政府增设监察局、编制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台湾事务办公室和环境保护局4个单位。1988年7月,中共涵江区委、区人民政府将信访办公室改为信访局,列入政府编制。
  1991年1月至1994年1月,第三届人民政府调整工作机构。其间1991年3月,撤销区劳动人事局,设置区人事局和劳动局;1992年9月,莆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涵江分局划归涵江区政府管理;同年10月,增设政策研究室、海防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复议办公室,撤销商业局;1993年2月,成立莆田市涵江区林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区人民政府派出机构。
  1994年1月,区第四届人民政府增设城市管理委员会和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撤销政策研究室。至1994年底,区人民政府共有工作机构37个。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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