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区、乡(镇)政府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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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46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区、乡(镇)政府机构
分类号: D691.7
页数: 2
页码: 463-464
摘要: 本文介绍了涵江区在宋、明、清及民国时期乡(镇)政府机构的演变过程,包括不同时期的区域划分、人员设置和职能变化。这些变革反映了涵江区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和变迁,为当地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历史背景。
关键词: 涵江区 阶级 结构 政府机构

内容

宋时,涵江境域分属唐安乡、武化乡、崇业乡,各乡设乡长1人,乡佐2人。明洪武二年(1369年)改乡为区,涵江分属二、三区。清代沿袭明朝区域设置相应的机构,县署还在涵江设巡检司,置司吏1人。
  民国2年(1913年),涵江设第二区公所,为莆田县公署派出机构。区公所在观顶坡,设区长1人,区员5人,分管民政、财粮、教育和兵役。民国24年,区公所改称为区署。
  民国32年,区署撤销,区级建制变为乡镇建制,涵江划为1个镇、3个乡(涵江镇和望江乡、仁德乡、囊山乡)。民国34年划为涵江镇和望江乡,成立涵江镇公所和望江乡公所,设乡(镇)长各1人。乡(镇)长由莆田县政府委任,配事务员2人,户籍员1人,所丁1人。后乡(镇)事务日益繁多,乡(镇)公所人员有所增加,除乡(镇)长外,设主任干事、民政干事(分管保长选举、民事调解)、工商干事(分管生产和经济工作)、乡(镇)队附(主管征兵工作)、户籍员(负责户口管理)。民国34年4月,涵江乡(镇)民代表会成立,由39人组成,两年换届一次。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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