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人民公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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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14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人民公社
分类号: F325
页数: 2
页码: 276-27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涵江区1958年至1964年的人民公社、农业学大寨等情况。
关键词: 农业学大寨 涵江区 人民公社

内容

1958年8月,中共中央发布《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决议》,涵江作为莆田县的三个试点(涵江、黄石、华亭)之一,于1958年10月,由原有的8个乡镇(涵江镇、集奎乡、望江乡、梧塘乡、萩芦乡、西天尾乡、石庭乡、园下乡)及工、商、交通运输、学校等221个单位合并,办起工、农、商、学、兵“五位一体”、“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全社38949户,人口194996人,为莆田县规模最大的公社。
  涵江公社下设85个生产大队,673个生产队。原高级社的土地、财产、储备粮和公共积累等无偿归公社所有。生产由公社统一经营,实行以公社为核算单位,劳动组织实行军事化。在开展农田水利建设(涵江公社组织民兵营到东圳水库、东圳渠道等工地突击抢修)、开垦荒地(组织到庄边、新县两地开荒)、抗洪救灾、修路等方面,进行“大兵团跨公社出击”,当时,对农田基建起一定作用。但由于对发展农业急于求成,在“左”的思想指导下,出现“一平二调”、“共产风”、浮夸风等,公社可以无代价平调各大队劳力、资金、土地和财产。生产计划指标层层加码,农作物产量虚报高产——放“卫星”。在当时各地农村普遍“卫星”上天的情况下,涵江公社哆后大队采取浮夸虚报、重复过秤计产,也放了高产“卫星”。埭里大队则将几十亩即将成熟的水稻,移植至1亩的田地里,放了更高产“卫星”。这些违反科学的做法,严重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加上自然灾害,造成粮食严重减产。而人民公社在分配上,提倡共产主义的“按需分配”方式,推行平均主义,全社包吃、包住、包穿、包生育,实行“吃饭不要钱”、“放开肚皮吃饱饭”。涵江公社办有公共食堂745个,吃饭人数达182808人。1960年公共食堂因粮食紧张,难以维持而自然消失。此后涵江人民进入困难时期,社员普遍过着瓜菜代的低标准生活。
  1961年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60条),纠正“左”的错误,调整社队规模,体制上实行权力下放。涵江恢复区建制,下辖12个人民公社管理委员会,130个生产大队。实行以生产队为基础的三级所有制的管理制度,基本核算单位下到生产队,使生产队对劳力、土地、耕畜、农具等有了相对的自主权与经营权,农业生产实行“三包一奖惩”(包成本、包工分、包产量,超产奖励,减产惩罚)的办法。冬季生产实行“自由一季”。归还社员自留地(占耕地5%)。是年,对以往平调社员的财产、物资和资金,进行清算,组织退赔,有力调动社员生产积极性。
  1964年,全国开展农业学大寨,涵江各地学习大寨人艰苦创业精神,开展水、田、路的综合治理,掀起平整土地、耕地园田化,稻草回田改良土壤,增加土壤有机质,变贫瘠田为海绵高产田,农业生产得到发展。但是,农业学大寨运动中,把社员经营的自留地和家庭副业,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加以批判并割除,并推行大寨式“政治评分”,结果农村多种经营受到抑制,集市贸易受到限制。平均主义分配方法又抬头,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出现窝工或出工不出力现象,粮食生产出现徘徊。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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