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土地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涵江區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31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土地改革
分类号: D693.74
页数: 2
页码: 274-275
摘要: 本节记述了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境内开始进行土地改革。
关键词: 土地改革 涵江区

内容

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简称土地改革法),境内(包括二区及涵江镇)按照莆田县土地改革运动部署,于1950年10月开始土地改革。涵江的埭里乡,作为当时莆田县5个试验乡之一,首先进行土地改革。1951年1月,莆田县第一期的土地改革全部展开。涵江镇参加莆田县第一期土地改革。二区分为2期进行土改,第一期以黄塘、洞潭、巷利、新洋、哆中、哆后、高美、杨芳、吴江、陈桥、显应、集奎、南埕、洋尾、镇前共15个乡先开始,第二期有黄霞、卓坡、码邠、安仁、双福、铁灶、后郭、鲸山、鳌山、芳山、新浦共11个乡。土地改革时,每个乡由莆田县下派土地改革工作队(俗称土改队),每个队10多人。土改工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发的《土地改革法》及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份的决定》等文件规定,进行成份划分,按依靠贫雇农、团结中农政策进行土地改革。
  1951年5月土改结束。境内划分地主141户、半地主式富农42户、富农95户、工商业者392户、小土地出租者485户、中农6250户、贫农4486户、雇农480户、手工业者、小商贩等2949户。计没收和征收地主、半地主式富农、富农等多余耕地和公田22869亩,房屋472间,耕牛6头,粮128650公斤,分配给境内外穷苦农民。

知识出处

涵江區志

《涵江區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上限力求追溯到事物的发端,下限至1994年底,但附录和照片部分延伸到1995年底。由地图、照片、概述、大事记、专业分卷、人物卷和附录等组成,共36卷。

阅读

相关地名

涵江区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