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涵江區志》 图书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254 |
颗粒名称: | 第四节 国营商业 |
分类号: | F121.21 |
页数: | 3 |
页码: | 198-200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涵江区在1949年建立了第一个国营商业机构,为支前服务和组织商品经营。在1950年和1951年,建立了福建贸易公司和莆仙贸易公司,统一调拨商品,平抑物价,稳定市场。1954年,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分开经营,形成国合商业为主的城乡分工体制。1956年,私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部分私营商业纳入国营商业。1958年,商业体制改革,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在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下,1961年国营合作商业分家,恢复和建立国营商业专业公司。1965年,重新形成国营商业为主体、集体商业为辅助、集市贸易为补充的商品流通体制。在“文化大革命”中,商业发展受到冲击。改革开放后,涵江区逐渐恢复、发展商业机构。到1984年涵江设立市辖区时,有市级国营商业公司1个,县级国营商业公司5个。 |
关键词: | 公私合营 国有经济 涵江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