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篇 政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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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74
颗粒名称: 第二十篇 政党
分类号: D665
页数: 30
页码: 622-651
摘要: 本篇记述了仙游地方组织的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民主党派等政党的历史和活动。中国共产党仙游地方组织包括组织机构、历次党的代表大会、干部工作、纪律检查、宣传教育、统一战线、信访工作和县委重要领导活动等方面。中国国民党仙游地方组织包括组织机构和主要活动。民主党派包括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仙游县支部委员会、民主同盟仙游县工作委员会、农工民主党仙游县支部和致公党仙游支部委员会等。
关键词: 仙游县 政党

内容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仙游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机构
  一、县委
  民国16年(1927年)4月,中共莆田特区委书记陈国柱在仙游县兴泰(今属游洋镇)上宫馨山书院创立中共上宫支部委员会,隶属中共莆田特区委;同年11月,在东乡(榜头)建立中共仙游特别支部委员会(后改称中共东乡支部委员会),隶属中共闽南临委领导;接着又建立中共城区支部委员会以及中共南区支部委员会。12月底,成立中共仙游县委,下辖上宫、东乡、城区、南区4个支部委员会,隶属中共福建省临时委员会领导。
  民国17年11月,在中共福建省委巡视员陈昭礼指导下,将中共仙游县委改组为中共仙游临时县委。
  民国19年11月,中共莆属特委(亦称闽中特委)成立,中共仙游临时县委隶莆属特委领导。
  民国20年2月,省委决定将中共仙游临时县委改为中共仙游县委。3月,省委机关因遭受国民党当局的破坏而停止活动;7月,中共仙游县委划归中共福州中心市委领导;民国21年1月,改归中共厦门中心市委领导;7月,复归中共福州中心市委领导。其间,中共仙游县委也接受中共莆田县委的指导。
  民国23年4月,中共仙游县委遭国民党宪兵破坏,此后直至民国36年1月未恢复建制。民国24年2月,由中共莆田中心县委派罗迎祥回仙游负责党的工作;同年12月,中共闽中特委成立广(业)常(泰)兴(泰)边区工委,仙游游洋一带的党组织归其领导。民国25年5月,仙游党组织再次遭国民党县当局严重破坏,被迫分散活动。民国26年2月成立中共闽中工委,仙游党的工作由中共闽中工委领导。
  民国27年8月,中共闽中工委分设莆田、福清、泉州3个中心县委,仙游党的工作归中共莆田中心县委领导。
  民国28年7月,中共福建省委将莆田、福清、泉州3个中心县委合并成立中共闽南特委;翌年4月,中共闽南特委成立中共莆(田)仙(游)永(泰)边区工委,由工委委员邱子国负责仙游党的工作。民国34年5月,中共闽中特委(闽南特委改称)派黄国珍以特派员身份在仙游领导党的工作。
  民国36年2月,中共闽中特委改称中共闽中地委。同月,成立中共仙游县工委,隶属中共闽中地委领导。
  民国38年2月,中共闽中地委改为中共闽中工委。同月,将德化党的工作并入仙游,成立中共仙(游)德(化)工作委员会,下辖各区工委会。
  1949年9月9日,中共福建省第五地方委员会在泉州召开第一次扩大会议,宣布成立中共仙游县委员会,其任期至1956年6月上旬,隶属中共福建省第五地方委员会(后改称泉州地委、晋江地委)。县委领导成员均由上级党委任命,并设常委制。
  1956年6月6日至11日,召开中国共产党仙游县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中共仙游县第一届委员会,第一届县委任期至1963年1月上旬,隶属中共晋江地委领导。
  中共仙游县第二届委员会任期自1963年1月至1968年9月(因县革命委员会成立而终止工作),隶属中共晋江地委领导。1967年1月,县委因“文化大革命”中造反派夺权而陷于瘫痪状态。2月,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仙游县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县日常工作;7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仙游部队成立仙游县军事管制委员会(简称县军管会),对全县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10月1日,成立“三结合”(军队干部、地方干部、群众组织代表)的仙游县革命委员会,行使原中共仙游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职能;12月,成立县革命委员会领导小组,兼理全县党务工作;1970年6月,成立中共仙游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行使县委职能。此间,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由中共晋江地委属下改归中共闽侯地委领导;1971年5月,中共闽侯地委改称中共莆田地委,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归中共莆田地委领导。1971年6月,中共仙游县委重新成立后,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撤销。
  中共仙游县第三届委员会任期自1971年6月至1978年3月,隶属中共莆田地委领导。
  中共仙游县第四届委员会任期自1978年3月至1984年12月,隶属中共莆田地委领导(1983年7月因莆田地委撤销,11月仙游县委归中共莆田市委领导)。
  中共仙游县第五届委员会任期自1984年12月至1987年10月,隶属中共莆田市委领导。
  中共仙游县第六届委员会任期自1987年10月至1990年11月,隶属中共莆田市委领导。
  中共仙游县第七届委员会任期自1990年11月至1993年12月,隶属中共莆田市委领导。
  二、中共仙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1950年9月,中共仙游县委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6月与县人民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合并改称中共仙游县委监察委员会。“文化大革命”中停止活动。1978年3月,恢复中共仙游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1984年7月,升格为副县级机构,改称中共仙游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先后下设办公室、控告申诉室、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党纪教育室。
  三、县委工作机构
  办公室 1949年9月设秘书室,1959年4月分设办公室和秘书室。1968年10月,实行党政合一,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办事组;1969年11月,改称县革命委员会办公室。1971年6月,恢复县委后,仍沿用县革委会办公室名称,1976年10月复设县委办公室,仍与县革委会办公室合署办公;1980年8月,县委办公室与县革委会办公室分开办公。
  组织部 1949年9月设立,1968年10月被县革委会政治组取代。1970年1月,成立县革委会组组织组;1971年9月,改称县革委会政治组织组;1976年10月恢复为组织部。
  宣传部 1949年9月设立,1968年10月被县革委会政治组取代,1970年1月成立县革委宣教组,1971年9月改称县革委会政治组宣教组,1976年10月恢复为宣传部。
  统战部 1952年12月设立,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1954年与宣传部分开办公,1968年10月被县革委会政治组取代,1971年9月成立县革委会政治组统战组,1978年3月恢复为统战部。
  农村工作部 1954年6月设立县委合作部,1959年4月改称县委农村工作部,1968年10月撤销,1991年4月恢复县委农村工作部,与县农业委员会合署办公。
  工交政治部 1955年10月设立县委工业部,1956年7月改称县委工交部,1963年2月撤销,并入县直属企业党委会,1964年10月设县委工交政治工作办公室,1965年6月改称县委工交政治部,1968年10月撤销。
  财贸政治部 1955年10月设立县委财贸部,1963年2月撤销,并入县直属企业党委会,1964年6月设县委财贸政治工作办公室,1965年6月改称县委财贸政治部,1968年10月撤销。
  台湾工作办公室 1955年设县委沿海地区工作部,1956年1月改称海防部,同年4月改称县委对敌斗争委员会工作办公室,1957至1963年9月划归县人民武装部兼管,1963年9月至1968年9月复归县委管辖,1968年10月撤销,1973年恢复县委对敌斗争委员会办公室,1974年1月改称县委对台工作办公室,1991年4月改称台湾工作办公室。
  党校 1955年11月设立县委干部训练班,1958年10月改设为县委党校,“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活动。1974年7月恢复。
  文教部 1956年5月设立,1958年4月并入宣传部。
  信访局 1956年设立县委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与县人民委员会来信来访办公室合署办公。1968年10月,县革委会办事组(办公室)下设信访组。1979年1月,设县委信访科,1980年改为县委信访办公室,1990年改为县委信访局,均与县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局)合署办公。
  党史研究室 1961年7月,设县委地方党史县志编审委员会,1963年6月撤销。1982年10月,设县委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1987年11月县委党史办公室改称党史工作委员会,1989年9月改称县委党史研究室。
  知识青年办公室 1963年成立县建设山区精简安置办公室;1969年3月改称县“四个面向”办公室,1972年底改称县知识青年办公室;1973年10月改称县委知识青年办公室,1981年7月撤销。
  政法委员会 1982年9月设立县委政法委员会(非常设机构),1984年1月改为常设机构。
  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1983年设立“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1989年4改称县委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1985年4月设立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法委),1991年改为县社会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
  机要局 1989年8月设立,为副科级机构。
  老干部局 1990年7月将县人民政府老干部局改为县委老干部局。
  政策研究室 1990年8月设立。四、党组织
  (一)党组
  县政法党组 1961年12月设立,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停止活动,1979年9月恢复,1982年撤销。
  县人民政府党组 1980年11月成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 1984年5月成立。
  县政协党组 1984年5月成立。
  县总工会党组 1986年6月成立。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1991年6月成立。
  县人民法院党组 1991年6月成立。
  (二)基层组织
  民国16年4~12月,中共上宫支部有党员8人。
  民国16年10~12月,中共仙游特别支部有党员5人。
  民国16年12月至民国17年5月,中共仙游县委下辖上宫、东乡、城区、南区4个支部,有党员30多人。
  民国17年5~11月,中共仙游临时县委下辖14个党支部(党团混合),有党团员170人(党员人数不详)。
  民国17年11月至民国18年,中共仙游临时县委下辖17个党支部,有党团员185人。民国18年党团分开,有8个党支部,33名党员。
  民国20年2月,中共仙游县委下辖8个党支部,有党员28人;民国22年9月,有10多个党支部,党员40多人;民国23年1月,有3个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详。民国23年3月,有6个党支部,党员33人。
  民国23年4月,中共仙游县委机关遭破坏,翌年12月中共广(业)常(泰)兴(泰)边区工委在游洋松柏洋建立1个党支部,有党员3人,其他支部及党员不详。
  民国25年5月,仙游县党组织再次遭破坏,党的组织及其活动转入低潮,情况不详。
  民国29年4月,中共莆(田)仙(游)永(泰)边区工委成立,仙游仅有1个党支部归其领导,活动至翌年9月,党员数不详。
  民国33年2~5月,中共闽南特委在社硎葫芦丘村成立中共葫芦丘支部,有党员5人。
  民国36年2月至1949年8月25日,中共仙游工委(后改为中共仙(游)德(化)工委)领导仙游党组织,有党员127人。
  1949年9月,全县设第一(城关)、第二(乌墩、后迁山尾、赖店)、第三(枫亭)、第四(盖尾)、第五(榜头)、第六(大济)、第七(度尾)、第八(社硎)、第九(麦斜)9个区党委,至年底有党员110人。
  1950年8月,增设第十(古邑)、第十一(龙华)、第十二(园庄)区党委,1952年3月,增设第十三(石马)、第十四(石立)、第十五(西苑)区党委,全县有15个区党委,1个党总支,218个党支部,1765名党员(女147人)。
  1955年9月,撤销第一、第四、第十一3个区,增设城关镇党委。以各区所在地命名区委。有城关镇党委和山尾、枫亭、盖尾、榜头、大济、度尾、社硎、钟山、游洋、石苍、园庄、西苑13个区(镇)委。
  1956年6月,将山尾、大济区合并成立城关区;园庄区并入枫亭区;成立郊尾区,盖尾区并入郊尾区;西苑区并入度尾区;游洋、钟山、石苍区合并成立麦斜区,保留榜头、社硎2个区,全县有8个区(镇)党委,41个党总支,228个党支部,党员4827人(女444人)。
  1958年4~9日日,全县重新划分为23个乡和1个镇,其中城关镇和赖店、枫亭、榜头、大济、度尾、园庄、龙华、石马、郊尾设立乡(镇)党委,社硎、麦斜保留区党委,仙山、西苑等乡成立党总支。时全县有2个区党委,10个乡(镇)党委,2个党总支,277个党支部,党员4867人(女476人)。
  1959年9月设城关、赖店、龙华、大济、榜头、度尾、石马、郊尾、枫亭、园庄、麦斜、社硎、西苑13个人民公社党委,另在工交系统设2个党委,全县有15个党委,2个党总支,351个党支部。
  1960年成立县直属企业党委,工交系统2个党委撤销,全县有14个党委,9个党总支,425个党支部。
  1961年11月将麦斜人民公社党委分设为钟山、游洋、石苍、象溪4个人民公社党委,同时从社硎人民公社党委分出书峰、凤山人民公社党委,至此,全县有19个党委,2个党总支,455个党支部,党员8309人(女839人)。
  1964年6月,增设城关镇党委,全县有20个党委,4个党总支,475个党支部,党员8936人(女813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人民公社(镇)党委相继停止活动。1969年9月起,开展整建党,恢复335个党支部,有6556名党员恢复组织生活;至1970年5月止,共吸收364名新党员。1970年6月,各人民公社(镇)相继成立革命委员会党的核心小组,行使公社(镇)党委职权。1971年6月起,19个人民公社(镇)党委相继恢复,全县有451个党支部。
  1977年1月,成立县直属机关党委,同年7月成立县公安局党委;1984年5月成立县经委党委,同年11月将全县19个人民公社(镇)党委改为乡(镇)党委;1986年7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改由中共莆田军分区党委和中共仙游县委双重领导;至1992年又先后成立县农委、财贸委2个党委。至此,全县有25个党委,22个党总支,716个党支部,党员19948人(女1941人)。
  第二节 历次党的代表大会
  第一次代表大会 1956年6月6~11日,在城关召开,会议代表360人,实际出席代表354人,列席代表13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前届县委《关于一年来的工作检查和今后工作意见》的工作报告、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贯彻毛泽东主席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对当前农村工作的指示。全会选出首届县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监委委员9名、监委候补委员3名、出席省第一次党代会代表13名,候补代表1名。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出申九顺、杨兴章、魏儒田、周光森、徐平川、康讲臣、贺信、李清典、唐文仲等9人为常务委员。申九顺任书记,杨兴章、魏儒田、周光森、徐平川任副书记。
  第二次代表大会 1963年1月2~4日在城关召开,会议代表399人,实际出席代表387人,列席代表31人。大会听取和审议申九顺代表前届县委作的工作报告、监察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通过仙游县第三个五年计划。全会选出第二届县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5名、监委委员11名、候补委员3名、出席省第二次党代会代表10名、候补代表1名。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申九顺、魏儒田、周光森、袁振魁、武振纲、岳伟玉、李清典、唐文仲、崔英堂等9人为县委常委。申九顺任书记,魏儒田、周光森任副书记。
  第三次代表大会 1971年6月24~29日在城关召开,会议代表904人,实际出席代表890人,列席代表24人。大会听取和审议张宝岩代表县委作《高举“九大”团结胜利旗帜,沿着毛主席革命路线乘胜前进》的报告。全会选出第三届县委委员35名。第一次全委会选出张宝岩,许荣、桂庭芳、刘英、刘玉仁、刘维长、张健、周光森等8人为县委常委。张宝岩任书记,许荣、桂庭芳任副书记。
  第四次代表大会 1978年3月28~30日在城关召开。会议代表518人,实际出席代表502人。大会听取和审议盖盛德代表前届县委作《高举毛主席伟大旗帜,总结两条路线斗争经验,沿着党的十一大路线阔步前进》的报告。全会选出第四届县委委员29名、候补委员3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9名、出席省第三次党代会代表13名。第一次全委会选出许增贵、盖盛德、王文灶、陈瑞棋,方瑞仲、周光森、黄玉盘、陈玉祥、于国安、王正法、张文明等11人为县委常委。许增贵任书记,盖盛德、王文灶、陈瑞祺、方瑞仲任副书记。
  第五次代表大会 1984年12月4~10日在鲤城召开,会议代表453人,实际出席代表447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陈瑞祺代表前届县委作《在改革和开放中前进》的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全会选出第五届县委委员36名、候补委员5名、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13名、出席莆田市第一次党代会代表61名、候补代表6名。第一次全委会选出陈瑞祺、林天永、林德荣、黄可奇、郑庆国、林锦华、陈元忠、林荣赞、郑元畏等9人为县委常委。陈瑞祺任书记,林天永、林德荣、黄可奇任副书记。
  第六次代表大会 1987年10月21~23日在鲤城召开,会议代表422人,实际出席代表410人,大会听取和审议黄诗筠代表前届县委作《沿着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路线继续前进》的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全会选出第六届县委委员26名、候补委员4名、纪委委员13名。第一次全委会选出黄诗筠、郑金斌、郑元畏、郑亚元、黄锦树、曾元益、郑瑞珍、陈金敏等8人为县委常委。黄诗筠任书记,郭亚元、黄锦树任副书记。
  第七次代表大会 1990年11月27~28日在鲤城召开,会议代表299名,实际出席代表290名。大会听取和审议王声章代表前届县委作《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推进仙游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的报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全会选出第七届县委委员25名、候补委员4名、纪委委员15名。第一次全委会选出王声章、杨添林、林注兴、曾元益、陈金敏、郑开地、郑瑞珍等7人为县委常委。王声章任书记,杨添林、林注兴任副书记。
  第三节 干部工作
  民主革命时期,仙游县干部管理工作根据斗争的需要而确定,县委正副书记、县委委员一般由上级党组织指派,少数也有由党员推选产生;区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县委领导人指定或由党员推选产生。各级党的领导干部都受上一级党组织管理。
  社会主义时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1949年10月起,县级干部提调由县委上报地委审批,再由地委上报省委审批,受省委管理。区级干部提调由县委上报地委审批,受地委管理,其中副区级干部解放初期由地委管理,后改为县委管理。县委机关部、委、办正副职和政府科(局)级正职由地委管理,副科级由县委管理。群团组织和政法部门的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的正副职由地委管理。1950年,全县干部412名(其中南下干部110名)。
  1952年4~7月,根据“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大胆放手培养提拔干部的精神,进行干部整编,提拔了305名干部(其中县级干部10名,区级干部100名,主办干事50名,一般干部145名),并对编外和编余的干部分别情况作了处置。整编后全县干部配备986名(其中县级14名,区级117名,一般干部855名),干部管理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同年12月,县人民政府正副县长由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1955年12月,改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上报上级党组织审批,然后按法律程序履行手续后公布。
  1956年6月起,县委委员由县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委正副书记、常委由委员选举产生。同年,按照多线配备领导干部的精神,各级领导班子配备2~3名副职领导人。同时实行分别由县委组织部、财贸部、合作部、工交部、文教部、统战部负责管理本系统的干部。1957年,按照以工农干部为骨干、团结教育改造知识分子的方针配备干部,学生出身的干部占一定的比例。
  1958年9月,成立人民公社后,公社党委正副书记、社长由地委管理,副社长由县委管理。同年,抽调大批干部支援工业建设。1960年,精简机构,紧缩人员654名,占原有干部总数的24%。同时,提拔县级干部7名,公社党委成员34名,科级干部126名,股级
  干部246名。1963年,县委作出干部参加集体劳动的决定,这一年,全县脱产干部平均每人劳动63天。
  1964年4月,县委将原各部分管的干部收归统一管理。除省、地管理的干部外,凡是股级以上干部提调,均由各单位填报《干部任免呈报表》,报送县委组织部,再由县委或县委组织部审批。
  1965年,县、社两级抽调216名干部组成面上社会主义教育工作队,分赴21个生产大队开展结合整党的社教工作。年底全县干部计有4141名,其中女干部514名。
  1968年10月成立县革委会后,县革委会正副主任由省革委会审批。
  1971年6月恢复县委建制,县委正副书记、常委经县党代会选举后,仍报省委审批,公社党委正副书记由地委审批。1976年,全县干部5368名,其中女干部714名。
  1980年,为了使领导干部逐步向知识化、专业化发展,选拔41名科技专业人员进入各级领导班子。1983年县级机构改革,根据干部队伍“四化”(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考核青年专业干部92名,其中任命为县处级领导干部的7名,部、办、局正、副职的12名,公社正副职的12名。同时,有11名原县处级领导干部退居二线,当调研员或离退休。此时,县级正职由省管理、副职由地(市)管理。
  1984年县级二层机构改革,配备部、委、办、局正副职150人,其中新进领导班子的75人,占50%;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87人,占58%,比原班子提高16%;平均年龄44.5岁,比原班子49.3岁下降4.8岁。此后,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和知识结构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年,县纪委副书记、组织部正副部长、宣传部长、人事局局长仍由市委管理。
  1986年,进一步改革完善干部管理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重新划分干部管理范围及审批权限。
  县委审批和管理的干部:县直机关部、委、办、局的正副职和正副局级调研员(不包括县纪委副书记、组织部正副部长、宣传部长、人事局长);县人武部正副科长;乡镇党委正副书记、正副乡镇长、纪委书记、经委正副主任、武装部长;局级企事业单位的正副支部书记、正副厂长和经理、正副院长、专职工会主席;群团组织相当于正副局级的干部。
  县委组织部审批和管理的干部:县直机关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团体中(含宣教系统各单位的人秘正副股长)的正副书记、妇联会副主任、武装部副部长和纪委副书记。
  县委宣传部审批和管理的干部:宣传系统行政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中的正副股长(不含该系统的人秘正副股长)以及相当于正副股级的干部。
  一般干部的管理:县直和乡镇党群系统的一般干部由县委组织部调配管理;政府机关的一般干部由人事局调配管理;乡镇的一般干部,由乡镇党委统一分工安排,调配管理,报人事局备案。跨县调进调出的干部以及企业调进行政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调进行政机关的干部,由分管的县领导审批,组织部、人事局办理手续。
  1988年,根据党政分开,管人与管事既相制约又紧密结合的精神,把政府系统委、办、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股级干部划归政府党组、副县长和主管部门管理,企业单位的领导下放给主管部门管理。这年开始,县直机关各部门和乡镇领导班子实行目标责任制,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了与目标责任制相配套的奖惩和检查制度。同年选拔县管后备干部队伍和拔尖人才队伍,选拔15名中青年专业技术干部到乡镇担任分管科技的副乡(镇)长。
  1989年,莆田市委对县委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考评,对市管后备干部进行考核。县委对县管干部进行全面考核,对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宣传委员进行定级(定为副科级)管理。同年,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收农机干部2名、农税干部3名,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8名。
  1990年,县委对县直单位和乡镇494名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先后三次进行深层次的考察。同年,先后组织了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扶贫、抢险救灾、换届选举、宣讲党代会精神等多批工作队及大学毕业生下派锻炼等,共达550人次。
  1991年,推荐市管后备干部。选拔县管后备干部289名,建立一支1028名的村级后备干部队伍。1992年,全县干部12371名,其中女干部2826名。
  第四节 纪律检查
  1950年9月,中共仙游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后,纪检机关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遵循“既严肃又慎重”的方针,对“三反”、“五反”和“新三反”等运动中揭露出来的坏人坏事进行查处,纠正错误倾向,保证粮食购销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农业大生产与合作化运动的发展。至1956年底,共查处各种党内违法违纪案件229件,涉及党员229人,受党纪处分107人,其中开除党籍41人,留党察看9人,撤销党内职务10人,党内严重警告43人。同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执行纪律为辅”的精神,对广大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从1957年至1966年,党的指导思想出现“左”的错误,仙游县的监察工作也出现偏差。1957年开展整风和反右斗争,监察工作出现过“惩办主义”倾向,致使一批党员干部受到错误处分;1958年“拔白旗”和1959年“反右倾”整风运动中,对党员处分偏多偏重,使案件数骤增。1958年,全县案件由1957年的89件增至113件;1959年又增至154件;1960年再增至255件。这期间全县划分为右派分子的195人。1961~1963年,对50年代末“反右整风”、“拔白旗”、“反瞒产”、“反地方主义”等运动中被批斗和错误处理的生产队长以上的党员干部全面进行甄别、平反。全县应甄别的案件5029件,其中党员914件。甄别结果是:原受批判和处分属于正确和基本正确的839件,占16.7%;部分错的1668件,占33.2%;全部错或基本上错的2522件,占50.1%。依据“有错必纠,无错不纠,错了多少,纠正多少”的精神,对受到错误处理的大部分案件进行纠正。在这10年间,尽管监察工作有缺点和偏差,但其成绩还是主要的。在县委的领导下,县监察委员会共查处各种违法违纪案件863件,受处分党员653人,其中开除党籍263人,留党察看156人,撤销党内职务47人,党内严重警告97人,党内警告90人。
  “文化大革命”期间,党的纪检工作中断。1978年3月,中共仙游县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恢复,1984年11月,各乡镇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978~1981年,纪委集中力量从思想、政治和组织上进行拨乱反正,加强党性党风和党纪教育,清除“左”的错误思想影响,认真平反各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县纪委协同有关部门,坚持实事求是,对“文化大革命”和历史遗留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处理。全县共平反改正党员、干部冤假错案855件,其中“反右派”、“反右倾”、“社教”、“整风整社”等案件578件,“文化大革命”期间案件277件,恢复地下党员的党籍73人。同时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对与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实行扩大教育面、缩小打击面的政策,配合政法部门解决清查扩大化问题,对217人全面复查核实,逐个作出结论,重新定性处理127人。1982~1987年,纪检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中心,重点抓纠正不正之风,打击经济领域的违纪活动,配合县委整顿党的作风和组织。对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滥发奖金实物、播放黄色录像、争相购买进口小汽车、乱占地盖私房和用公款请客送礼、旅游等不正之风,逐项进行检查。对乡镇副职、机关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建房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处理了违纪建房的领导干部9人,刹住领导干部乱占地建私房的歪风;同时纪委还在县、乡、村三级整党中,共查处违纪案件和核查“文化大革命”案件205件,其中大要案18件,“文化大革命”案件17件,涉及人员231人,共清出贪污、挪用、拖欠公款608.24万元,被长期占用的公物价值4万多元;清理了“三种人”(即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打砸抢分子)。1982~1986年,纪委严厉打击经济领域的违纪犯罪活动,前后共查处经济案件196件,移送司法部门依法判刑2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91人,挽回经济损失126万元,保证了经济建设的健康发展。
  1978~1987年期间,全县共查处各种违纪案件314件,处分党员276人,其中开除党籍68人,留党察看61人,撤销党内职务14人,党内严重警告59人,党内警告74人。
  中共十三大以后,纪检工作坚持服从服务于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发挥“保护、惩处、监督、教育”四项职能,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县纪委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保证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1989年,认真检查各1级党组织和党员在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把好干部政治关。坚持从严治党,严肃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988~1992年,全县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323件,处分党员353人,其中开除党籍54人,留党察看67人,撤销党内职务13人,党内严重警告107人,党内警告112人。经济违纪案件占108件,违纪总金额达263万元,万元以上大案39件。协助党委搞好党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开展党纪条规普及教育、典型案件教育和电化录像教育等;加强纪检队伍的思想、作风、组织和业务建设,提高纪检工作的整体水平。县纪检工作多次受到省委、省纪委、市纪委的表彰。1988年和1992年县纪委分别被省委、省纪委授予“先进纪检组织”的称号。
  1988年,县纪委内设机构由原先的科改为室,并配备纪检员。设有办公室、控告申诉室、纪律检查室、案件审理室,1991年又增设党纪教育室。县直机关有13个局级单位建立了纪委或纪检组,全县专职纪检干部75人,大部分党支部都有1名纪检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至1992年底,仙游全县共查处党内违纪案件1729件,处分党员1394人,其中开除党籍426人、留党察看293人、撤销党内职务84人、党内严重警告267人、党内警告325人。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11731件。
  第五节 宣传教育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围绕推翻国民党的统治、建立苏维埃政权的中心任务,根据地下斗争的特点,仙游县党组织采取示威游行、进行集会、编印进步刊物、散发传单、张贴标语和座谈交心等形式宣传马列主义和共产党主张,揭露国民党的反动统治,唤起民众拿起武器同国民党顽固派作斗争。民国19年11月24日,印发《告陆战队士兵兄弟书》;民国22年,创办《赤光报》和《工农报》;民国23年11月,印发《为秋收斗争告农民书》和《庆祝苏联十月革命告仙游民众书》。抗日战争时期,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标语、办夜校和演戏剧等形式进行抗日宣传。解放战争时期,针对国民党政府背信弃义,公然挑起内战的行径,宣传发动群众进行反“三征”(征粮、征税、征丁),反饥饿、反迫害、反内战、争民主、争自由的斗争。民国38年5月,县工委编印《群众简报》,宣传全国解放战争胜利的消息;6月,县工委和游击队领导人集中在度尾砺山中学(今度尾中学)进行整风学习。
  仙游解放后,中共仙游县委下设宣传部,专管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基层党组织设有宣传委员,并根据各个中心工作的需要聘请群众宣传员,建立宣传网络。宣传教育的方式也灵活多样,宣传工具逐步现代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了巩固政权,恢复国民经济,围绕减租减息,生产、征粮、剿匪和支前工作而进行宣传。1949年9月,配合支前工作,印发借粮宣传提纲;11月,举办农民积极分子训练班,宣传减租与生产互助政策,鼓励农民开荒造田,发展生产,大力支援前线。此后,利用各种会议号召干部群众把生产作为第二个革命。1951年,宣传土改政策和组织互助组的意义;8月,邀请赴朝慰问团来仙宣讲朝鲜战场上取得的伟大胜利,掀起抗美援朝高潮;同年,在镇压反革命运动中,印发500多份宣传提纲,全县拥有4079名宣传员。1952年,配合“三反”、“五反”开展宣传工作。
  1953~1956年,以社会主义过渡时期总路线为主要内容,结合婚姻法、宪法和肃反运动开展宣传工作。1953年4月,组织干部群众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做到家喻户晓。下半年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全县受教育面达80%以上,约19.2万人。1954~1956年,共举办19期以学习总路线为内容的党员训练班,受训人员达5000多人次。通过学习总路线,促进社会主义改造工作。1954年6月,在各阶层、各人民团体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训练宣传员264名。年底,全县有10个区27乡装设有线广播。1954年6月起,在肃反运动中组织10329人的宣传队伍,编印宣传提纲2800份。1956年2月,掀起学习宣传运动周;4月,创办《合作小报》;年底,全县宣传员发展到11497名。1957年,开展整风学习,进行高级合作化优越性的教育。
  1958年下半年开始,围绕社会主义总路线、人民公社化和大跃进进行一系列的宣传教育工作。全县组织训练81200多名宣传员,宣传部共编印宣传材料近100种、50多万份,采取游行、有线广播、黑板报、红榜、大字报、快报、民歌、山歌对唱等多样化的方式方法广泛宣传,但当时的宣传工作也犯过“左”的错误,图形式、鼓虚劲,至1959年,这种现象未得改正。1959年,组织1428个宣传队,3247名报告员,45682名宣传员,继续宣传“反右倾,鼓干劲,保卫总路线”。1960年,掀起以粮食生产为中心,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宣传高潮,县委党校共举办8期训练班,参加人数3146人次。
  1962~1963年,贯彻宣传中共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在调整国民经济中,总结前3年的教训,宣传中共中央制定的《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即60条),开展以60条为中心的基本核算下放和大包干宣传教育,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精兵简政的决定。在宣传教育中分析形势,明确方向,号召群众发展生产,共度难关。1963年,全县训练了农村党员、大队干部、生产队干部和贫下中农中的宣传积极分子1万多人。各公社培训宣传员,各大队建立宣传附,全县共有宣传员5167名。
  1964~1966年,开展学习毛泽东著作、学习解放军、学大庆、学大寨、学雷锋和社会主义教育的宣传工作。从1964年起,全县掀起学习毛泽东著作热潮。1965年,全县成立学习毛泽东著作的各级领导小组440个,学习小组4200多个,参加学习人数8万多人,发行毛泽东著作5万多本,辅导材料2万多本。1964年初,县召开万人会议,宣传学习社会主义教育的有关文件和政策,接着在318个大队开展面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6年2月,召开县学习毛泽东著作积极分子代表会议,48个学习毛泽东著作先进集体代表和356名积极分子出席会议,同年,从机关到农村开展学习焦裕禄的事迹。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宣传教育工作跟着“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转,大力宣传突出政治,要求人人学习和背诵毛泽东语录,个个唱《东方红》和《毛主席语录歌》。1971.年底,贯彻中央批林整风文件,进行批林整风学习。1972年,组织干部和职工学习马列著作和毛泽东著作,建立了辅导网,县设有中心辅导组,各公社有辅导点;基层单位有学习辅导员。1974年,又开展所谓“批林批孔”学习。
  1976年10月起,恢复县委宣传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组织学习中共中央(1976)24号文件,开展批判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接着学习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和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清除江青反革命集团在政治、思想、理论上造成的混乱。
  1978年12月以后,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改革开放为主要内容开展宣传工作。1979年,组织学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进行拨乱反正,清除“左”的思想影响,把党的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1980年,广泛宣传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的有关文件,在农村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同时,开展对外宣传工作,全县受宣传教育的人数达43万人次。1981年,深入学习《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一书发行2.3万册。1982年,学习中共十二大制定的基本路线,培训宣传骨干4228名,编写印发宣讲材料5250份。1983年,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学雷锋,学先进人物。全县有44个生产大队成为初具规模的文明村,有5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成为文明单位。
  1984年,开展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农村的改革推向城市经济体制的改革。在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组织党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和有关整党文件;同年10月,县委召开了县直机关干部党员大会,部署进行一次彻底否定“文化大革命”的学习活动。1986年,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发行《决议》单行本38000多册,辅导材料7000多份,评出市级文明单位15个、文明村7个,省级文明单位5个。对外宣传方面有了新的突破,出版《仙游古今》和《仙游画家》,拍摄《仙游风光》等录像片,宣传改革开放中仙游的形象。向港、澳、台同胞赠送十音八乐、戏剧《新亭泪》和《鸭子丑小传》录音片,扩大对海外宣传的影响。
  1987年,开展学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两本书,在干部和群众中开展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教育,以保证改革开放顺利进行。同时,拍摄《古镇奇葩》、《贵在服务》、《春风化雨》、《九鲤跃龙门》等录像宣传仙游改革开放的成就。1988年,开展社会主义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宣传教育;下半年,根据中央提出的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方针开展宣传工作,同时,在机关、企事业、学校、农村加强思想政治工作。1989年春夏之交,以制止动乱稳定局势开展宣传工作,加强对广播电台的管理,严格宣传纪律,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抵制错误的新闻报导,保证仙游县局势的稳定。同时加强对学校的领导,稳定学校教学、生活正常秩序。此后,对海外报刊宣传品和对台文化交流方面落实了反渗透、反颠覆措施。1991年开始,全县分期分批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城乡结合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活动,面对世界复杂多变的形势和苏联、东欧的剧变情况,开展以反和平演变为主要内容的形势教育,这年,《仙溪乡讯》恢复出版,向香港、台湾、东南亚、中东、欧美等国家和地区发行,发行量达800多份;利用台湾《莆仙会刊》和《香港商报》作为新闻媒介,介绍仙游改革开放取得的新成就。
  1992年,学习中共十四大精神,宣传部编写《认清形势,解放思想,把握机遇,发展经济宣传提纲》和《关于市场经济讲话》等辅导材料,突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宣传。围绕仙游开发开放思路,形成浓厚的舆论气氛,宣传仙游县发展经济实施的十大动作,吸引外资的优惠政策,为改革开放呐喊;举办文艺晚会,广播专题,突出宣传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成就。
  第六节 统一战线
  中共仙游县地方组织成立后,就重视开展统一战线工作。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建立互济会、士兵委员会、农会、学生会、白茅社、反日委员会、反帝大同盟等党的外围组织和群众团体组织,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开展革命斗争,反对国民党政府的统治,为建立苏维埃政权而斗争。抗日战争时期,党的统战工作根据抗日战争形势的需要,与国民党和其他团体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一致抗日,成立仙游抗日团体。国外华侨也踊跃捐资支援祖国抗日。解放战争时期,党组织团结广大群众开展反饥饿、反迫害、反内战的斗争。1949年上半年,通过统战工作,分化瓦解国民党,争取国民党仙游县地方党团人员弃暗投明和军队的军官率部起义,以壮大革命武装队伍;同年7月,中共仙游地方组织在钟山三角埕召集古邑、浔阳、鲤湖3个乡的开明绅士、知名人士及投诚人员会议,动员他们安定思想,共同对敌,献钱献粮,支援前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共仙游县委建立统战组织,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向各界人士、各人民团体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与他们建立统一战线,共同参加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1949年12月,建立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讨论、审查、决议县政大事,到1954年共召开两届14次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在抗美援朝中,组织各界人士深入城乡宣传,动员工商界捐资献飞机,献大炮,购买公债。在“三反”、“五反”运动中,保护有影响的上层人士,团结和保护各行业以及小工商业者中的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打击少数违法户;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组织党外人士学习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同他们商讨县政大事,生活上给予关心照顾。结合对私营工商业改造的任务,组织工商界人士学习、讨论,深入实际调查,到1956年7月,有80%的工商户参加公私合营或合作;同月,召开中国人民政协仙游县委员会会议,同时根据省委统战人事安排会议的精神,结合仙游县情况,安排党外人士的县人民代表44人,县人民委员会委员8人,县政协委员19人,发挥党外人士参政议政的作用;同年,在贯彻执行中央侨务工作精神时,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63户,使华侨加入农业社的户数达90%以上,并且还注意做好国外华侨的接待工作,增强了与国外侨胞的联系。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县委统战部对各界人士进行社会主义教育,并组织他们到实地参观和视察。1958年7月27日,县委统战部召开有500多名基督教、天主教和佛教等宗教团体人员参加的控诉帝国主义侵略罪行的大会,要求宗教团体进一步增强爱国反帝守法的观念,坚持独立自主,自食其力,自觉烧毁帝国主义在各教中的一切标志,与反动派划清界线;1959年3月20日,县委统战部组织工商界、华侨、宗教界人举办自我改造成绩展览会,展出图画、照片、实物材料等,参观人数达34320人次,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统战工作受到严重破坏。不少统战对象被诬为“牛鬼蛇神”,横遭迫害和打击,造成许多冤假错案。1971年9月,县革命委员会设统战组,但仅能做统战对象的来访接待工作。中共十一届三中会会以后,统战工作着重抓落实政策,处理历史遗留的问题,共落实省、市人大代表和县人大常务委员,省、市和县工商联常委、宗教界上层人物以及知名人士的政策84人。对1957年错划的“右派”195人,除1964年甄别12人外,183人全部得到复查改正。认定原国民党起义人员36人,原工商业者1622人,其中区别为劳动者996人,参加合作化的492人,不区别的38人和地富成份不变的96人。按规定对60年代被精减下放的原工商者发放生活费的50人。在侨务政策方面,改变华侨地主、富农成份的128户,平反纠正“文化大革命”中错案的侨眷92人,解决历史旧案21人,收回重新安置原被下放的人员70人。复查台胞和台属历史遗留问题的48人。全县恢复为畲、回族身份的2599户,9794人。落实解决了佛教寺庵327所,基督教教堂46堂69座,天主教教堂4堂,并折价赔款1处,复查纠正冤假错案5人。
  中共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统战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统战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全县党员、干部中普遍进行统一战线理论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有12个乡镇党委配备专职统战委员。同时,建立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协商会、座谈会、季谈会制度及有关部门同民主党派对口联系制度。政府有关部门还聘请民主党派成员担任特邀税务监督员、教育督导员。对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知名人士也分别作了安排,有的当选为省、市、县人大代表,有的还担任省、市、县人大和政协领导人。1989~1992年,加强国外侨胞和港、澳、台同胞的联谊工作,邀请他们返乡考察和兴办公益事业,兴办“三资”企业,捐资捐物支持家乡建设,同时多次派人出境考察和洽谈业务。在宗教工作方面加强对宗教的统战工作,1983年11月,成立县宗教事务局,与统战部合署办公,对现有的佛教、基督教、天主教3个宗教团体及场所依法加强管理,并对广大信教群众进行爱国爱教抵制境外渗透的教育,对非法违法的宗教活动予以制止,对非法的宗教组织进行打击和取缔,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法律和政策范围内。
  第七节 信访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委和县政府就开始受理群众来访和来信,由县委办公室和县政府办公室办理信访。县直机关各单位和各区乡均有办理来信来访。1952年2月,成立仙游县人民来信委员会,并建立登记、转办、摘由、催办、答复和归档等制度;同时,定于每月初一,十五日为县长接待日,接待来访的群众。1956年,成立县委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和县人民政府人民来信来访办公室后,由县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的主任分管信访工作,并配备了3名专职干部。县直机关和区乡(公社)都有1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并配备专职或兼职信访干部。从1950年1月至1959年12月,全县共受理人民来信来访54947件,其中来信30554件,来访24393件,已办结案49864件,占来信来访件的90%以上,结案的信访件中要求就业、工资福利、优抚救济的18737件,土改和“三反”、“五反”运动遗留问题的4816件,申诉的8864件,民事纠纷的9113件,检举揭发的3493件,批评建议或致敬祝贺的2664件,其他1898件。1960~1966年群众来信来访主要反映工农业生产、各次政治运动、政法工作、人民公社化、侨务工作、城乡劳动调配、户口等问题。信访件自办率达80%以上,结案率达90%以上。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革委会办事组下设信访组,配备专(兼)职干部办理信访工作。1970年1月,恢复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1980年,成立县信访领导小组,由县委办公室和政府办公室主任分别兼任正副组长。全县19个公社(镇)有99名专(兼)职信访干部,318个生产大队有272个生产大队建立信访(民调)小组,有信访员1098名,初步形成了县、公社(镇)、村三级信访网络;同年5月,县信访领导小组开展全县性的信访、文档检查评比活动,促进信访工作的开展。1980年1月至1989年12月,全县共受理来信来访21106件,其中来访2984件4053人次,来信18122件。信访件中要求解决问题的4664件,申诉的6109件,检举揭发的4397件,民事纠纷的988件,批评建议的1192件,其他的772件,已办结11391件,占信访件的92%。在县民政局接待来访来信中,个人要求解决问题的信访量占70%以上,评定“五老”、老区扶贫、行政区划、基层换届选举等问题信访也占一定的比例。1984年,省委在仙游县搞落实地下党政策试点后,信访量有所回升,1985年达2025件,1986年升到2648件,达到80年代信访量最高峰,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也派人来仙游检查指导仙游县的信访工作。随着党的各项政策的落实,信访量才逐年下降。
  1990年,充实信访干部,同时逐步完善县、乡、村(街)三级信访网络。1991年起,进一步完善县领导接待群众制度,建立了县、乡领导联合接待日和部门接待日制度,使信访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轨道;同时增强信访信息工作,充分发挥信访促进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的作用。
  第八节 县委重要领导活动
  一、土地革命战争时期(1927.4~1937.7)
  (一)建立组织
  民国15年(1926年),在北平(北京)、上海、福州等地求学而逐步接受马列主义、参加中国共产党或共产主义青年团的仙游青年学生返回故乡,开始在青年知识分子中传播马列主义,进行反帝反封建宣传,开展革命活动,为仙游党组织的建立做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民国16年4月,中共莆田特区委书记陈国柱到仙游县兴泰上宫(今游洋镇兴山村)建立中共上宫支部委员会,有8名党员,隶属中共莆田特区委领导。同年11月,陈国柱再次来到仙游,在县立中学以教书为掩护秘密开展建党活动,在东乡(今榜头)吸收王于洁等人入党,成立中共仙游特别支部委员会(后改称东乡支部委员会),有5名党员。接着先后又成立中共城区支部委员会和中共南区支部委员会。12月底,成立中共仙游县委,下辖中共上宫支部、东乡支部、城区支部、南区支部,共有中共党员30多人。陈国柱任县委书记,王于洁任组织部长,许淑修、林锦堂、林步庭为县委委员。民国17年5月,陈国柱等县委负责人遭国民党仙游县当局通缉而离开仙游;同年11月,中共福建省委巡视员陈昭礼来仙游指导工作,将县委改为临时县委,并将团组织从党组织中分出,有8个党支部,由许淑修任中共仙游临时县委书记。省委在加强对仙游党组织领导的同时,于民国18年8月,给中共莆田县委发出书面指示,要求中共莆田县委加强对仙游临时县委的帮助指导。中共莆田县委根据省委的指示,派陈天章、陈碧英和林雪花到仙游帮助开展工作,充实了临时县委的领导成员,并进一步整顿党的基层组织,至民国19年1月,党支部发展到14个。此后,由于受党内“左”倾路线的影响,仙游党的组织遭国民党县当局的严重破坏。
  民国20年2月,中共仙游党组织负责人郭寿銮应省委之召到厦门开会,讨论总结仙游党组织遭受严重挫折的教训。会上,省委决定将中共仙游临时县委改为中共仙游县委,同时任命郭寿銮为中共仙游县委书记。同年3月,郭寿銮同中共莆田县委书记王于洁召开中共仙游县委第五次扩大会议,传达贯彻省委会议精神,着手整顿仙游党组织,选拔2名党员充实县委领导班子,使仙游党组织得到恢复。此时仙游县委下辖5个党支部,有党员20余名。正当仙游党组织恢复之际,省委机关在厦门遭国民党地方当局破坏,波及仙游。
  民国21年3月,县委书记郭寿銮在书峰遭民团袭击牺牲,中共莆田县委派干部充实仙游县委组织;同年9月,仙游党的工作归中共莆田中心县委领导,年底由邱荣泉任仙游县委书记。邱荣泉任县委书记后,加强党对群众团体的领导,建立“反帝大同盟”、“互济会”、农会等组织,成立进步文艺团体“白茅社”,并在“互济会”创办《赤光报》,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民国23年4月,由于党内出现叛徒,仙游县委遭受破坏而未能及时恢复,故改由中共莆田中心县委派干部负责仙游党的工作。民国24年,仙游县委归中共闽中特委直接领导;翌年5月,仙游革命队伍内部又出现叛徒,党组织再次遭到破坏,被迫转入地下分散隐蔽活动。
  (二)开展武装斗争
  民国18年(1929年)8月,在中共福建省委的指导下,中共仙游临时县委总结民众的抗捐斗争屡遭镇压而受严重挫折的教训,确立了以开展秋收斗争为重点,以抗捐、抗租、抗税为手段的工作计划,宣传和发动群众,开展武装斗争。民国19年3月,临时县委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党代会精神,组织力量准备发动武装暴动;9月,筹集枪支,组建一支10多人的游击队;10月,游击队发展至数十人。10月12日,游击队袭击大济民防团团部,缴获长短枪20余支,子弹数千发,接着在钟山麦斜岩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108团;至11月初,中国工农红军第108团发展到近百人。从此,中共仙游临时县委有了武装队伍。11月下旬,工农红军第108团遭国民党军警的“清剿”,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仙游临时县委决定将红军化整为零,转入隐蔽活动。民国20年10月,中共仙游县委重建一支10余人的游击队;民国21年3月,这支游击队在书峰遭民团袭击,游击队长黄元〓(黄一星)及2名游击队员被俘遭国民党杀害,游击队暂停活动。
  民国22年1月,中共莆田中心县委根据福州中心市委的指示,决定在莆、仙两县再次掀起抗捐斗争,并派莆仙游击第二支队正、副队长王贝(张兆汉)和林植率领部份游击队员到仙游配合群众的抗捐斗争。3~4月,游击队配合抗捐群众先后袭击度尾中岳街、赖店公母石和今榜头坝下鸦片捐征收所,枪决民愤最大的捐棍。在袭击坝下鸦片捐征收所时,1名游击队员中弹牺牲,林植及4名游击队员不幸被捕遭杀害。民国24年5月,中共闽中特委成立后,仙游游击队并入闽中工农游击队,编为第二支队。在特委领导下,闽中工农游击队第二支队以兴泰(今游洋)山区为根据地开展游击战。
  二、抗日战争时期(1937.7~1945.8)
  (一)开展抗日救亡活动
  仙游的抗日救亡活动早在“九·一八”事变后就发展起来,在中共仙游县委的秘密领导下,成立“仙游各界反日救国会”,印发《反日救国运动工作大纲》,组织学生宣传队,开展
  抗日宣传活动,掀起抵制日货运动,发动捐款支援抗日义勇军。
  民国26年,抗日战争爆发后,中共仙游县委组织虽未恢复(只有支部组织活动),但仙游党组织在中共闽中工委领导下,根据“隐蔽精干,长期埋伏,积蓄力量,以待时机”的方针,坚持地下斗争,开展抗日救亡活动。在中共党员的倡议和推动下,成立仙游县各界反帝筹备委员会,指导全县的抗日救亡运动。此后,仙游抗日工作委员会、惠仙抗日救亡工作委员会以及仙游县抗敌后援会等抗日救亡团体先后成立,开展抗日救亡宣传,征募钱物支援抗日前线。
  (二)保护省委和闽中特委机关
  抗日战争期间,中共闽中特委机关于民国32年2月迁驻仙游钟山的上湖底;8月,中共福建省委书记曾镜冰带领部份省委机关人员到闽中,先后在仙游的上湖底、高阳一带活动;12月,省委机关和闽中特委机关又搬迁到仙(游)永(泰)交界的青溪;翌年3月转移到仙(游)永(泰)德(化)三县交界的石牛山,6月又转移到仙游凤山东湖(原属永泰)等地活动。在省委和闽中特委迁驻时,仙游的党组织发动群众,搭盖简易竹房作为办公室、宿舍、俱乐部、会议厅、厨房等;省委机关所需的粮食及其他物品,都是由驻地周围的革命群众购买后秘密挑运上山的。省委和闽中特委在仙游境内活动期间,仙游党组织在其活动区开辟了新的革命据点,在社硎建立中共葫芦丘支部,并先后建立大济尾坂、三会,龙华仙门以及钟山何岭头联络站,开辟了通往莆田、永春、永泰、德化等地的交通线。
  三、解放战争时期(1945.8~1949.9)
  (一)发动游击战争
  解放战争时期,仙游县党组织得到发展。民国36年2月,中共仙游县工作委员会成立。根据中共闽浙赣区党委的《关于发动爱国游击战争的决定》,县工委将过去隐蔽分散斗争的方针改为公开斗争的方针,发展武装力量,发动游击战争。4月,闽中游击纵队(戴云纵队)在挺进戴云山时,县工委组织一批地下工作人员参加游击队;7月,闽中游击队转战戴云山失利后,国民党地方当局大肆推残闽中地区的革命力量,仙游县处在白色恐怖之中;10月,县工委书记黄国珍被捕遭杀害,仙游党组织受到严重破坏。
  民国37年秋,全国解放战争转入战略决战阶段,仙游县党组织及其领导的武装斗争有了新的发展。民国38年2月,中共仙(游)德(化)工委成立,仙游县也相继建立中共枫亭区、慈孝区、西区、城区、东区和东南区工委。其间,各区都先后建立游击队。仙德工委发动农民开展反“三征”(征粮、征丁、征税)运动,并以反“三征”运动推动武装斗争的发展。3月,慈孝区游击队在山兜破仓分粮10多万斤;4月,仙德游击队袭击晋仙警察所和枫亭自卫队,在枫亭溪南破仓分粮10余万斤,东区和东南区游击队在榜头发动武装暴动,打开榜头和兰溪粮仓分粮;古邑游击队袭击古邑乡公所和鲤湖自卫队。这些武装斗争的胜利,沉重地打击了国民党县当局的统治。
  (二)配合解放仙游
  民国38年4月,仙(游)德(化)游击司令部成立,在仙游西部开辟岭西革命根据地,成立岭西游击队,揭开了岭西人民游击武装斗争的序幕。仙德游击队的发展壮大,引起了国民党当局的恐慌。6月,国民党省政府调陈维金团进驻仙游,配合县自卫队、便衣队、警兵组成1000多人的“清剿队”进逼岭西,仙德游击队开展了岭西根据地保卫战,击溃了国民党军警的联合进攻,粉碎了国民党“清剿”的阴谋。7月1日,闽中游击队在古邑、鲤湖、浔阳3个乡成立乡人民政府;7月中旬,中共仙游临时工委会成立,在兴泰地区组织民运队,开展迎接解放军的支前工作,至8月初完成125万公斤和1500双军鞋的支前任务。8月上旬,仙游、德化游击队改编为仙德大队;8月23日,中共仙游临时工委率游击队在榜头集结、整训,8月25日,仙德大队第二中队解放了仙游县城。
  四、基本完成社会主义改造时期(1949.9~1956.12)
  (一)进行土地改革
  从1950年11月起,中共仙游县委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方法,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全县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土地改革试点工作于11月23日在龙华乡进行,取得了经验。12月25日,县委组成一支以党政军等方面人员相结合的1070人的土改工作队,分赴全县各个乡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全县262个乡,分四批进行:第一批37个乡,第二批97个乡,第三批39个乡,第四批89个乡。对全县居民划定阶级成份,没收地主的土地,征收富农多余的土地以及公轮田、学田等。全县共没收、征收土地208199.26亩,房屋11820间,耕牛476头,粮食1048235.5公斤。政府将没收的土地分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并发给土地证。土改后比土改前的人均耕地占有量,雇农由0.09亩增至1.96亩,贫农由0.382亩增至1.19亩,中农由0.825亩增至1.25亩。土地改革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结束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二)剿匪、镇压反革命
  1951年1月,在“一面土改、一面剿匪”的方针指导下,在开展土地改革运动的同时,县委抽调干部,组织民兵,配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驻仙部队,对盘踞在象溪、西苑、社硎、园庄等地的陈令德、刘子宽、陈锦煌、林镇等1900余名股匪进行围歼。是年9月,仙游境内的匪患基本肃清。同时,逮捕并依法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保卫了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三)开展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10月至1953年7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在朝鲜英勇抗击美国侵略军,仙游同全国一样,掀起“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
  1951年,成立仙游抗美援朝分会。在中共仙游县委领导下,培训200余名宣传员到全县各区乡,向群众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召开控诉美帝国主义侵华罪行会议,邀请赴朝慰问团代表和中国人民志愿军战斗英雄来县作报告,发动各界群众响应世界维护和平大会和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的号召,开展和平签名运动,在《世界和平理事会关于缔结和平公约的宣言》上签名的群众达18万余人。
  仙游各机关、学校、群众团体、华侨和广大工农群众,在县委的组织下,响应中国人民抗美援朝总会发出的募捐慰问号召,捐款捐物,支援朝鲜前线。至1951年9月,共捐献购买飞机、大炮款12万元,完成捐献“仙游号”战斗机一架、大炮一门的捐款任务;至1952年底,全县捐款达35.52万元,受到华东军政委员会的表彰。
  (四)开展“三反”、“五反”运动
  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开展反对贪污、反动浪费、反动官僚主义的“三反”运动指示,从1951年11月起,仙游县委在县党政直属机关中开展“三反”运动,对先后查出犯有贪污行为者,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政纪或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者,给予依法判刑或管制。1952年2月,结合整党,县委又严格查处党内的贪污、浪费现象,严肃批判和纠正官僚主义、命令主义作风和违法乱纪行为。全县党员按照党章规定的八条标准对照检查自己,经受了普遍教育和考验。
  1952年1~4月,在工商界中开展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窃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和反对盗窃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采取自报公议的办法,对偷税漏税者给予补税或罚款,对严重不法分子给予严厉打击。
  (五)进行“三大改造”
  对个体农业的改造1950年,仙游农村已出现由邻里、族亲三五户农家自愿换工互助形式的互助组;1951年12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下达后,县委号召全县农村发展互助组,掀起互助合作热潮,至1952年底,全县有临时互助组4249个,常年互助组1856个。1953年1月,榜头仙水村陈益妹和盖尾前连村连加垒分别成立初级农业合作社,至1955年10月全县有初级农业合作社138个,入社农户4549户,占农户总数的57.55%。年底,陈益妹初级社试办成全县第一个高级农业合作社,至1956年底,全县有高级社355个,入社79916户;初级社24个,入社921户。加入高级社和初级社的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数的98.58%,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1954年6月始,全县开展对个体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至1956年底,全县私方人员、个体商业者、手工业者分别转入地方国营、生产合作社、集体商业和合作小组,完成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1957.1~1966.5)
  (一)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
  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5月,县委召开扩干会,学习贯彻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报告精神,在县直机关开展以反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整风运动,号召干部对本单位以及县委、县人民政府机关和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在运动中,由于北京、上海等地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中国共产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发起进攻;于是,中共中央决定对右派分子的进攻进行反击,将整风运动转为反右派斗争。在反右派斗争中,仙游与全国一样,犯了扩大化的错误,将195名属于言词过激的知识分子、爱国人士和党的干部错划为右派分子,造成了不良后果。
  (二)“大跃进”运动和实现人民公社化
  “大跃进”运动1958年5月,中共八届二中全会以后,县委贯彻“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的总路线,在全县掀起“大跃进”的浪潮。9月,县委成立钢铁指挥部,开展全民大炼钢铁运动,学校停课,二工二厂停产,农村集中主要劳动力上山砍树烧炭。至11月,全县参加大炼钢铁的达25万人次,先后建有县体育场、钟山南湖炼铁基地,大帽山铁矿基地,永春坑子口、曲斗钢铁、煤炭基地,炼铁炉遍布全县各地,动用大量车辆,浪费大量人力,砍掉大量的林木和果树,收缴许多家用或公用铁器,结果却炼出2903吨废铁。与此同时,全县又掀起一阵竞放虚假高产“卫星”的浪潮,使农业生产出现高指标的浮夸风,造成1959年的粮食减产和1960、1961年的群众生活困难局面。
  人民公社化1958年8月,中共中央北戴河会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定》。9月,仙游全县先后撤销乡镇建制,创办13个人民公社。在办社过程中搞“一平二调”,大办公共食堂,实行“吃饭不要钱”。由于违反供需客观规律,不久,公共食堂便陆续解散了。
  (三)调整国民经济
  1960年12月起,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规定12条政策),成立整风整社领导小组,在全县进行整风整社,检查纠正“五风”(“共产风”、浮夸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和干部特殊化风),从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但不少地方由于政策界限不清,在运动中也错误地批斗和处理了一批人。同时,将全县人民公社从13个调整为18个,并实行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所有制,并按政策规定分给社员自留地,允许社员经营部份家庭副业,实行“三包一奖”(包工分、产量、成本、超产奖励)、“四固定”(耕牛、农具、土地、劳力固定)责任制,建立劳动定额、评工记分等制度。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八届九中全会关于“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进一步纠正“大跃进”、“反右倾”和“共产风”等错误。成立处理退赔委员会,对“大跃进”以来的“一平二调”款、物实行退赔,全县共退赔405.43万元。1960~1962年,进行精简机构,精简干部职工队伍和压缩城镇人口,加强农业生产第一线,促进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四)开展“四清”运动
  1964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指示,成立“社教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在全县农村开展以“四清”(清理帐目、仓库、财物、工分)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教育试点。同年10月,根据省委指示又抽调一批干部参加省委在南安县开展的点上社会主义教育运动。1965年1月,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提出的一些问题》(简称二十三条),“四清”的内容转为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运动的重点:“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因而使不少农村基层干部受到不应有的批判。
  六、“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5~1976.10)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6月中旬,县委召开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以及毛泽东主席支持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造反精神的大字报。随后,县内迅速掀起红卫兵运动,到处破“四日”(所谓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许多文物、艺术品和古籍遭破坏。6月下旬,组织“文化大革命”工作组进驻仙游一中;7月初,成立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但由于全国政治大气候的影响,县委及“文化大革命”工作组已无法左右运动的发展。至1967年1月23日,在上海所谓“一月风暴”影响下,县委领导干部被造反派打成“走资派”,受到批判和围攻,县委机关瘫痪,全县陷入无政府状态。1968年10月1日,成立仙游县革命委员会,取代县委机构,1971年6月县委恢复。林彪反革命集团被粉碎后,县委根据上级部署,在干部队伍中开展批林整风运动,消除林彪反革命集团干扰破坏造成的恶果,重新调配安排“文化大革命”初期下放到农村的县直机关干部,撤销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宣传队。1974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1975年,根据中共中央的部署,县委着手在许多方面进行整顿,工农业生产和社会秩序日趋正常;但在1976年4月,全县又掀起了所谓的“反击右倾翻案风”,已经开始取得成效的整顿工作被迫停止,各级党组织再次受到冲击陷于瘫痪状态,直至1976年10月,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结束了长期动乱的局面。
  七、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1976.10~1992.12)
  (一)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
  中共中央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在省委工作组的指导下,1976年11月,仙游全县掀起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罪行的高潮,开始清查与江青反革命集团有牵连的人和事,清查“文化大革命”中的打、砸、抢分子。同时,对各级党组织逐步进行调整、充实和整顿;解散民兵指挥部和战斗队,拆除武斗工事,收缴武斗用的武器弹药,整顿社会治安。
  (二)拨乱反正
  1978年,县委根据中共中央部署,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开展关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讨论,拨乱反正,解放思想,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大力宣传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的路线、方针、政策。1981年,广泛组织学习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中共十二大文件,澄清了思想,统一了认识,使全县干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团结一致向前看,一心一意搞四化。
  (三)落实政策
  1979年,县委成立落实政策领导小组,对“文化大革命”中及历史遗留的案件进行全面复查,确属冤、假、错案的给予纠正平反。落实政策工作至1989年4月结束。对地下党遗留问题,县委成立专门机构审查处理。此外,还为绝大多数已改造成为劳动者的原地主、富农分子改定成份。
  (四)经济体制改革
  1979年起,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县委贯彻中共中央“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重视发挥“山、海、侨”优势,执行各项经济政策。1981年,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发展“两户一体”,大办乡镇企业,疏通流通渠道,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1984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把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转到城市,在工业、商业和供销社系统进行扩大经营自主权、调整所有制结构、推进横向联合等方面的改革;同时,开展对外经济活动。1992年3月,制定仙游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战略措施,决定对外商来仙游投资办企业实施10条优惠政策,促进了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五)精神文明建设
  1983年起,全县开展“五讲四美三热爱”和“文明月”活动,清除精神污染,治理脏、乱、差,军民共建文明单位取得显著成绩,全县有44个生产大队、57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1986年,更广泛开展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单位5个,市级文明单位15个、文明村7个。1988年起,围绕提高全民的政治思想素质,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行社会主义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教育。1991年,针对社会上因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泛滥和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和平演变而出现的各种模糊认识,在全县分期分批开展农村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和城乡结合部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运用国情、县情,特别是仙游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巨大成绩,向广大干部群众进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同时,还通过开展“五提倡、五反对”,“刹三风、治三乱”,“双拥共建”,“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以及继续创建文明单位等活动,提高全县人民的思想觉悟,激发热爱祖国、献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热情。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仙游地方组织
  第一节 组织机构
  民国15年(1926年),张驰等人受福建省国民党党部筹备处委派,在县城城内街三宫成立“国民党仙游县党部筹备委员会”,委员有张驰、李果、李拱震,张驰任筹备委员会主任。下设第一区(榜头)、二区(盖尾)、三区(石牌兜)党部。
  民国16年4月3日,国民党右派在福州发动所谓的“清党”运动,仙游的民军头目密令留守仙游的部队于4月14日包围县党部筹备委员会,逮捕反对吴威的县党部筹备处负责人,张驰等人先后出逃,由亲吴威的傅德政、陈开怀等人召开“拥蒋护党”大会,宣布接管国民党仙游县党部筹备处,推举吴威的螟蛉儿子吴青霖为县党部筹备处主任委员,陈开怀、傅德政、傅海珊、许澄河为委员。自此之后,县党部筹备委员会(县党部)卷入地方派别斗争的漩涡,在党内形成“乌派”和“白派”两个对立的派别,相互攻讦,争权夺位。省党部为了息事宁人,于民国16年7月,将仙游县党部筹备处改组为中国国民党仙游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一律由省党部委派,由傅德政任党务指导员,内设组织、训练、宣传3个部,下设3个区党部。同年9月起,省党部改派在省党部“党政训练所”学习毕业回县的郭衡人、程雪彩、黄德贞为仙游县党务整理委员。
  民国17年,省党部改派童庆鸣(北方人)、林紫贵(福清人)、李果、朱开春、林春萌为县党务指导员。嗣后几经换补,先后有萨福臻(福州人)、黄际蛟(连城人)、曾恨生(德化人)、吴玉树、陈德来、林景明、郭树标、王步溪(以上均为莆田人)以及仙游的李拱震、张淑英、谢锡麟、郑毓芬(均属乌派)、陈宝瑾、蔡干庭、张国安(均属白派)为县党务指导处委员。
  民国22年9月1日,召开仙游县国民党员代表大会,正式成立国民党仙游县党部,选举谢锡麟、张驰、陈根本、黄钟英、徐维灿为执行委员,谢锡麟为常务委员;郑毓芬、曾恨生为监察委员,张淑英为常务监委。
  民国22年11月“闽变”发生后,由十九路军驻仙游的部队将国民党仙游县党部改组为“仙游县人民运动指导委员会”,由十九路军政治部指导员陈述兼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县党部的8名执、监委改任人民运动指导委员会委员,分别兼农、工、青年、妇运等部部长,黄钟英兼秘书长;12月,仙游县人民运动指导委员会解散。
  民国23年“闽变”失败后,由入闽的蒋军87师派郑正一任县党务特派员,郑正一拉拢李实、郑步云、王绮华、蔡干廷等人组成县党部;嗣后,郑正一的假国民党员身份被揭露,省党部先后派李果、叶堪彝(福州人)、萨鸿(福州人)、李鼎新(闽东人)、宁安息(邵武人)、陈元瓒(莆田人)、郭树标、张承藻(云霄人)任书记长。民国32年,仙游县召开国民党员代表大会,选举张承藻、黄良骏、张淑英、林筹、刘思聪为执行委员,郑子玄、朱开春、颜佑愍为监察委员。民国34年8月,省党部改委郑瑞梅任县党部书记长,翌年9月1日,召开国民党员代表大会,郑瑞梅、张淑英、谢锡麟、黄钟英、林宗汤当选为执行委员,郑子玄、黄良俊、林有壬当选为监委委员。
  民国36年10月,三民主义青年团仙游分团部并入中国国民党仙游县党部,郑瑞梅仍任书记长,原三民主义青年团仙游分团主任周肇瑗任县党部副书记长,原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不变,下设18个区(镇)党部,247个保区分部,19个直属区分部以及20个行动小组。至民国38年8月,全县有国民党员13800多人。8月25日仙游解放,国民党仙游地方组织崩溃。
  第二节 主要活动
  民国15年(1926年)12月,国民党仙游县党部筹备委员会成立,开展驱逐仙游民军头目驻仙部队的斗争,发动学生向北伐军总指挥何应钦请愿,要求解散吴威临时拼凑的新编第一师第六旅;县党部筹备委员会张贴布告,通知全县民众停止向吴威部队缴交“维持费”和杉木捐,并组织宣传队,分赴乡村进行宣传,还致函各区农民协会,协助民众抗缴“维持费”、杉木捐;同时,对仙游民众的反教会斗争,县党部筹备委员会也予以支持,组织“反基督教”宣传队到各教堂进行宣传演讲,揭露帝国主义文化侵略的阴谋。县党部筹备委员的活动得到仙游民众的拥护,同时也引起了民军头目吴威的恐慌。
  民国16年4月14日,吴威从福州电令留守仙游的部队包围县党部筹备委员会,逮捕县党部筹备委员会负责人20余人,兴泉属政治监察署监察员被处决,县党部筹备委员会的骨干分子张驰等人被通缉而出逃,县党部筹备委员会被亲吴威的吴青霖等人所接管,改县党部筹备委员会为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吴青霖等人接管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后,秉承吴威的意旨,对仙游的共产党员和反对他的国民党员进行残酷镇压,并支持吴威在仙游恢复征收繁重的捐税。吴威在福州暴病身亡后,县党务指导委员会虽换任易人,但仍支持攫取县政大权的新军阀林寿国大肆逼种烟苗(罂粟),勒收烟苗捐、公路捐和建设捐等,镇压抗捐群众。
  民国17年,县党务指导委员会趁国民党进行党员甄别之机,采取考试的办法,排斥不同派别的国民党员,同时趁机滥收党员,以扩充同派别国民党员的势力。
  民国19年10月,中国工农红军第108团在麦斜岩成立后,县党务指导委员会支持国民党县政府“清剿”驻扎在麦斜岩的工农红军第108团,镇压仙游的革命武装队伍。翌年,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创办《仙游报》(半周刊),宣传其党旨教义。
  民国21年,十九路军在淞沪奋起抗日,掀起全国抗日高潮,仙游县各界联合成立抗日救国委员会,县党务指导委员、训练部部长黄际蛟兼任县抗日救国委员会主任,名义上是取缔日货,实际上是假公济私,将抄没的日货,或罚款、或拍卖,款项大半归入私囊,因而引起市民公愤,而黄际蛟却携款数万元回连城县当县长。
  民国22年“闽变”发生。11月,十九路军驻仙游部队将县党部改组为仙游县人民运动指导委员会;12月1日,在公共体育场召开庆祝中华共和国人民革命政府成立大会、并宣布解散“人民运动指导委员会”,原县党务指导委员会委员被通缉。
  民国23年1月,“闽变”失败后,由入闽的蒋军87师派员任县党务特派员,重新组织县党部。当时仙游县境内角票局林立,但因资金不足,各角票局滥发纸币,继任的县党部指导员萨鸿与县长商议组织角票整理委员会,借检查各票局基金之机,拘捕关押各票局的经理、股东,从中敲榨勒索,接受贿赂。7月,县党部执行蒋军南昌行营颁发的《剿匪清乡条例》和《推行封锁办法》,在全县实行十家连坐法,成立食盐火油(煤油)公卖会,封锁中共地方组织的活动。
  民国24~26年,县党部支持国民党军政当局“清剿”兴泰山区的中共闽中游击队,拘捕城区进步学生100多人,逮捕在城东宝坑内村召开会议的中共仙游县党团组织负责人及进步农民10余人,妄图扼杀中共仙游地方组织开展的游击战。
  民国26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发生后,国民党仙游地方组织开展一些抗日宣传活动,以县党部为主成立福建省抗敌后援会仙游分会,组织抗日救亡剧社,推行义卖活动,发动民众及华侨捐献筹集抗日经费、物资,慰劳抗战将士家属等。民国27年起,县党部秉承省党部意旨,大力扩大组织,滥收党员,致使全县国民党员数量从原有的150多人,激增至(民国35年)13000多人。
  民国28年1月起,县党部执行国民党中央五届五中全会制定的“溶共”、“防共”、“限共”、“反共”的方针,下令解散中共仙游地方组织领导的农会、工会及学生会等抗日团体,破坏抗日,积极反共。民国32年起,支持国民党军政当局围剿转移到仙游东北和西北山区活动的中共福建省委和中共闽中特委机关。
  民国35年6月,全国内战爆发,县党部将“反共剿共”作为首要任务,支持国民党军政当局镇压学生运动,围剿中共闽中特委领导的戴云纵队。
  民国36年,县党部支持县政府召开“治安会议”,成立“勘乱建国运动委员会”,在8个乡镇进行“清乡”,搜捕中共游击队员;同时,进行党团总登记,将三青团并入国民党组织,准备收拾残局。
  民国38年2月,县党部支持县政府镇压群众的抗“三征”(征粮、征丁、征税)斗争;6月,根据省《紧急应变事项》21条,召开会议,部署“应变”事宜。8月25日仙游解放,国民党仙游地方组织彻底瓦解。
  附三民主义青年团仙游县分团部(简称三青团)
  民国30年(1941年),三民主义青年团福建省支团指派黄俊英任莆田分团筹备处主任,仙游三青团工作受其管辖。同年11月,莆田分团指派李暾(仙游县初级中学校长)兼任三青团仙游县区队联合筹备处主任。此时,仙游组建省立仙游师范学校、仙游县立初级中学、慕陶初级中学、陶德女子初级中学、枫江职业中学5个学校区队和以县城、枫亭为中心的2个社会区队(第一、二区队)。
  民国32年,经省支团部批准,仙游县建立团务筹备员办事处,由林维梁(莆田人)任筹备员。翌年9月,团务筹备员办事处改为三青团仙游县分团筹备处,由严泽元(驻仙游的莆永师管区司令)兼任主任,林维梁改任分团部书记。同年10月,分团筹备处主任改由余震(仙游师范校长)兼任。
  至民国34年,全县有社会区队5个,学校区队9个。同年,省立仙游师范组建分团部筹备处,直属省支团,而余震仍专任仙游县分团筹备处主任。5月,分团部书记改由柯国标(莆田人)担任。年底,召开第一届团员代表大会,选举分团干事会干事、监事,但上报未获准。
  民国35年,各乡镇继续发展区队。5月,省支团改派周肇瑗任分团主任;6月,由蔡天瑞任分团部书记。
  民国36年7月,进行团员总甄别,10月,按照国民党六届四中全会决定,进行党团合并,三青团员集体转为国民党员,分团部并入国民党县党部,三青团组织取消。
  第三章 民主党派
  第一节 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仙游县支部委员会
  1986年春,国民党革命委员会(简称民革)福建省委直属莆田市支部在仙游县组建民革仙游县小组,成员3人。1987年5月,改为民革仙游县筹备组。1990年12月,成立民革仙游县支部委员会,有党员30名。经民革成员选举产生的5名支部委员,其中有主委和副主委各1人。民革县支部委员会每季度举行一次会议。
  第二节 民主同盟仙游县工作委员会
  1986年10月,成立中国民主同盟仙游县支部委员会,盟员9名,支部委员4名,其中主委、副主委各1名。1988年8月,经中国民主同盟福建省委员会批准成立民盟仙游县工作委员会,有主委1名,副主委2名,委员2名。工委会下设机关,教育两个支部。民盟县工委会按照盟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先后在教育、文化、科技界和县直机关发展新盟员,扩大民盟组织,相继成立仙游一中、二中、高级职业中学、度尾、榜头、县直机关、文化界等7个支部和枫亭1个小组。1992年7月10日,民盟仙游县工委会召开第二次盟员大会。会上,民盟莆田市委会任命县工委会主委、副主委各1名,委员2名。至1992年底,全县共有盟员78名。
  第三节 农工民主党仙游县支部
  1983年秋,在原有3名农工民主党党员的基础上,经农工民主党莆田市委员会批准成立仙游小组。1986年春,在县医院先后发展9名党员。1987年3月,农工民主党仙游支部筹备组成立。1988年4月,农工民主党莆田市委在莆田九五医院召开会议,仙游县15名党员参加会议。1988年12月,农工民主党仙游县支部成立,此时,未举行选举支部委员,有党员27名。1989年5月,有党员35名。经全体党员选举通过,由5名党员组成农工民主党仙游县支部,其中有主委1名,副主委2名。1990年8月,补选3名委员。1992年有党员47名。
  第四节 致公党仙游支部委员会
  1985年11月,致公党莆田市工作委员会在仙游发展4名印尼归侨参加致公党,并组建隶属于市工委的致公党仙游党小组。1986~1987年,仙游党小组又发展5名党员。1987年6月,致公党莆田市工委决定成立直属支部——仙游支部。同年11月,有9名党员,通过民主选举,产生3名支部委员。1990年1月,致公党仙游支部举行换届选举工作,选出6名支委组成第二届支部委员会,其中主委1名,副主委2名。1992年3月,进行第三次换届选举,原第二届支委成员全部继续当选。至1992年,致公党仙游支部委员会下设机关、中学、糖厂3个党小组,共有18名党员,其中归侨7名,侨眷、侨属11名。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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