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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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7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企业登记管理
分类号: D922.292.1
页数: 6
页码: 609-614
摘要: 本节介绍了仙游县的商业发展历程和市场建设情况。从明末清初开始,仙游的商业逐渐兴起,商户数量和行业种类逐渐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进行了多次商业普查和登记,形成了国营、集体、个人经营等多元化的商业体系。在市场建设方面,仙游县也经历了多个阶段,包括私营商业的改造和公私合营等。
关键词: 仙游县 审计监督管理 企业登记管理

内容

一、登记发照
  明末清初,城关、枫亭街市已有16行业之称。清末,商业分布全县27个集镇,总商户3045户(仅城关就有10大行业,商户222户)。民国时期,全县商业有40多个行业,食糖、化肥、百货、棉布、食盐被称为五大行业,时称“五虎”行业。据民国27年(1938年)调查,全县有商户4380户(城关占1415户),其中:私营糖业90多户,从业人员325人,资金67万元。民国38年,全县仅有商户1580户、从业人员3500人,比1938年减少2800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于1950年8月,根据福建省《工商企业登记暂行办法(草案)》的规定,开展全县工商业普查登记,发证照3025户、从业人员6719人,其中:商业1748户,从业人员3513人(国营1户,从业13人;私营1747户,从业人员3500人);饮食业112户,从业210人;服务业170户,从业310人;工业83户,从业858人;手工业912户、从业1828人。共有资金95.4万元。
  1953年10月至1954年3月,按照政务院颁布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和《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在县财委统一领导下,抽调人员6人,以工商科为主,在全县13个集镇,对私营工商业进行普查,换发证照3672户,从业8866人,资金214.39万元,其中:工业(含手工业)1921户,从业5281人,资金99.89万元;商业1261户,从业2721人,资金103.84万元;饮食业170户,从业347人,资金2.36万元;服务业318户,从业512人,资金8.28万元;运输业2户,从业5人,资金120元。国营商业把私营商业和小商贩纳入经销代销轨道。
  1955年5月,对行商和摊贩发证管理,全县发行商证189户,摊贩证2112户。同年11月,全县城乡私营商业进行改造,改造后有公私合营2个,私营联营1个,合作商店(小组)99个,经营小组291个,经销店245个,批购店7个,代购店1个,代销店2个,包销订货店2个,合作饮食店23个,占私营商业的77%。
  1956年,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成为公私合营企业和社会主义国营企业,小商小贩纳入各种形式的集体合作组织,国营企业居主导地位。同年登记的有:工业61户、从业人员265人(其中:公私合营31户、152人;国合企业8户、20人;合作组织22户、93人);手工业103户、从业人员1801人(其中:合作组织71户、1653人;个体32户、148人);交通运输业有:船舶75只、从业人员225人,全部参加合作组织;车辆1586辆、从业人员3086人(其中:参加合作组织的1277辆、2776人,个体309辆、310人);建筑业63户,从业人员1203人。私营商业分别纳入国营商业、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组),被改造的零售商业达97%,未改造的仅有个体商贩3%。
  1958年1~5月,对改造后的商业进行普查,经登记的有国合系统273个门市部,从业人员3213人(行政561人,销货员673人,技术人员255人,试用人员71人,过渡人员600人,勤杂人员53人);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组)959个。同年,有摊贩1076户。同年9月,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小组)、私方商贩全部过渡到国营商业,形成国营独家的商业体系。
  1960~1962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后,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恢复了国营、集体、个人经营等三条渠道,先后从国营商业中划出商贩1188人,成立新的合作商店和小组78个,组织44个流动摊,180个门市部,活跃了城乡市场。
  1964~1965年,根据国务院《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县成立登记领导小组,对国营、集体(含社、队集体)的工商企业进行普查登记。商业、供销、物资、轻工业、重工业、粮食、交通、建设等8个系统相应组织工作组,对所属企业开展普查。发证的有:国营、集体企业318个核算单位,971个生产经营单位,其中:国营工业19家,生产经营单位32个;国营商业29家,32个核算单位,121个经营机构(包括18个粮站,40个门市部和购销站);公私合营药店1家(独立核算单位);供销社系统18个基层社和3个经理部,共21个核算单位、350个基层经营生产机构;手工业65个社组,124个生产经营单位(包括联社经理部2个,社组附设门市部21个);合作社建筑队1家,4个核算单位;合作商店90个,242个经营单位。社办建筑修缮队11个;队办代销店81个;队办民间短途运输队4个;农村“四坊”(碾米坊、水磨坊、榨油坊、米粉坊)579个。
  “文化大革命”期间,登记工作停顿。
  1980年,开展工业普查,全县有工业1004户,经登记的655户,其中:全民14户,县办集体21户,乡镇集体25户,社、队集体595户,共有从业人员5022人,资金720.45万元。同年,全县有商业企业1249户,其中:全民企业64户,集体企业565户(其中乡镇企业539户),个体商贩620户。
  1982年,根据《工商企业管理条例》,全县登记的工商户2081户,其中:全民188户,集体808户,个体1034户。同年,由单纯的登记转入经常性的登记与监督管理相结合。
  1984年,简化企业登记审批手续,放宽企业生产经营范围。准许企业在具备生产条件和经济能力情况下,以一业为主兼营他业。同年,登记6541户,其中:全民和集体1386户(不含分支机构),个体5155户。登记的还有首家合资企业“福建省兴华塑胶有限公司”,从业250人,资金150万元。
  1985~1992年,历年均开展登记,并进行年检贴花工作。至1992年底,全县经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计11383户,从业人员83302人,资金38124万元。其中:全民和集体企业2419户,从业人员54791人,资金30965万元;个体工商户8462户,从业12810人,资金1338万元;“三资”企业65家(其中13家名存实亡),从业人员13267人,资金3547万美元;合伙组织331家,从业人员1784人;私营企业53家,从业650人;联营体56家。见表19—9,表19—10,表19—11,表19—12。
  二、监督检查
  民国26年(1937年),抗日战争始,境内商会开展宣传,查究奸商,烧毁日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为稳定物价和市场秩序,加强对私营商业的经营监督,打击不法商贩囤积居奇、抬价杀价和扰乱市场秩序。并对度量衡进行经常性检查,查处短斤少两的不法行为。1953年以后,监督的重点是查处私营商贩抢购、套统购统销的物资和经营作风上的弄虚作假行为。1954~1955年,对私改造期间,监督检查的任务是贯彻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对个体工商业者进行教育管理和改造。严格要求商贩按证经营,不准跨行业;不准一证多摊,对违反市场管理的给予罚款或停业处理。
  1956年,商业中实行服务公约和建立顾客意见簿,认真采纳顾客意见,发挥群众对商业的监督作用。对合作商店(小组)销售价格由主管部门核定,明码标价,便于群众监督。
  1962年,整顿合作商店(小组),实行民主办店,服务生产,改善管理,端正经营作风。对商贩外出采购物资,由市管部门发给采购许可证,并把采购的物资填证以备检查。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填报的,实行经济处罚。
  “文化大革命”期间,检查监督不能正常开展。
  1979年后,执行改革开放方针,各类企业日趋壮大,经营监督管理随之加强。1984~1992年,对各类企业的商品连续检查和抽查,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商户,除没收商品外,有的还课以罚款,1986~1992年共计罚款10万多元。
  1985年,对全县366家公司企业,开展整顿,对不符合条件和违反经营管理的,给予变更登记305家,暂缓营业的8家。同年,对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查处违章行为100多起。1987年,开展商品质量大检查,对23家无照经营药品和41家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饮食业实行停业整顿。1988年,根据中央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精神,在12个乡镇内,对3416家国营、集体和乡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检查,查出超越经营范围的81家,反向经营的7家,擅自变更营业地址的13家,牌板名称与印章不符的38家,乱起字号的2家,无建财务账的2家,出租营业执照的1家,除批评教育、责其改正外,还课以罚款1.95万元。1989年,对全县92个公司进行复查,经县清理公司整顿领导小组批准,撤销12家,降格2家。同年,对174家个体和合营组织挂靠集体企业名称的,分别予以注销营业执照、变更登记,并补交管理费等。同年,对570家商业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多次检查,对101家违纪企业给予警告,停业整顿5家,吊销营业执照38家,变更登记的175家,罚款14家。1990年,在继续清理整顿公司中,对党政机关办的“公司”,实行人、财、物三脱钩,党政干部在公司任职的5人全部辞职。同年,还对各商业批发部进行清理,清出假集体企业275家。1992年,在企业年检中,发现有违章经营的204户,分别责成补交管理费8522元,罚款4224元,补办营业执照45户。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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