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仙游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063 |
| 颗粒名称: | 第五章 标准计量管理 |
| 分类号: | G307.72 |
| 页数: | 5 |
| 页码: | 592-596 |
| 摘要: | 本章主要介绍了仙游县的计量管理情况。民国时期,仙游的度量衡器具没有统一的标准,也没有计量管理制度。直到国民政府推行《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后,才有了统一的计量器具和标准。新中国成立后,公制与市制并行,但在1959年后,逐渐推行公制,民间建筑仍使用鲁班尺和市尺作为辅助尺。1984年,全县强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同时,县计量所开展各种计量器具的检定和维修工作,并对非法定计量单位强制改为法定单位。 |
| 关键词: | 仙游县 经济管理 标准计量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