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外汇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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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3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外汇
分类号: F830.73
页数: 3
页码: 554-55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仙游地区的侨汇解付、批售外汇、外币券收兑和外汇券收兑等外汇业务。自清光绪十七年开始,仙游华侨汇款主要来自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地,每年解付侨汇款达10万元。1988年开始,仙游中行对国内居民出国探亲等需用的外汇旅杂费,经批准售给外汇。1949年开始收兑外钞,1985年起仙游中行办理外币收兑业务,至1992年共收兑外币折合人民币3514万元。1985年起,仙游中行办理外汇兑换券业务,至1992年底有6家开立外汇券帐户。
关键词: 仙游县 金融业务 外汇

内容

侨汇解付 仙游华侨汇款主要来自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印尼、泰国、英国、美国等地。侨汇收汇及解汇始于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由设在厦门的“仙春栈”经营。后该栈与印尼泗水的“同发兴”商号合作,定期定点办理。每年解付侨汇款达10万元。民国27年(1938年)5月13日,厦门沦陷,侨汇中心移至泉州,由泉州转交仙游解付,同年,侨汇收入12.88万元,其中,省内各阜转来的11.2万元,省外及香港转来的0.7万元,华侨回国探亲带回来的0.98万元。民国31年,由仙游中国银行寄庄承担派送侨汇业务。境内通汇点有:大济、中岳、城关、沙溪、坝下、乌墩、溪口、郊尾、榜头、磨头、兴泰、龙华、赖店等处。1950年起,仙游侨汇由涵江的裕丰、义和、利侨、友和、利群、泉生、联泰、建隆、信友、建南等10家侨批局担负派送到户。至1957年,全县华侨汇款达382.7万元。1955年春,成立仙游县华侨服务部,并在全县选配侨乡服务员43人。服务部为侨属写回文,代写书信争取断汇户复汇。1958~1962年,全县侨汇收入221.4万元,平均每年44.28万元。1966年后,送侨汇改为用邮政通知收汇户领取汇款。至1976年侨汇收入为729万元。1977年起,恢复送到户的做法。至1984年,又改为邮政通知领款的方式。1978年后,侨汇逐年增加,1981年达350.4万元,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水平。1984~1985年上半年,侨汇派送工作由农行代理。1986年后,返乡探亲的侨胞剧增,因外钞市场兑换价高于国家牌价,归侨大多带外钞,银行办理的侨汇减少。
  批售外汇 1988年始,仙游中行对国内居民出国探亲、移居出境等需用的外汇旅杂费,经批准售给外汇。至1991年,计对私人批售外汇145笔,其中:港币113笔,金额10.2万港元;美元32笔,金额1.14万美元。
  外币券收兑 1949年9月,仙游人行开始挂牌收兑外钞,只收兑美元一种,当年收兑331美元。1985年起,仙游中行办理外币收兑业务,收兑美元、港元、新加坡元、澳大利亚元、马来亚币、澳门币等11种,其它的向海外办理托收。至1992年,共收兑外币折合人民币3514万元。
  外汇券收兑 1985年起,仙游中行办理外汇兑换券业务。县中旅社首家开立外汇券帐户,经营外汇券特供商品。1988年4月,县华侨大厦商店设立收券专柜。至1992年底,有中旅社商场、华侨友谊公司、华侨大厦商店、东龙鞋业有限公司、邮电局、保险公司等6家开立外汇券帐户。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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