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图书馆
莆田市图书馆
机构用户
莆田市图书馆(机构用户)
登录
注销
首页
知识图谱
颗粒列表
全部
基础数据
精细化标引
析出资源
图表颗粒
知识抽取
人物
New
机构
事件
地理名称
专题
作品
实物
知识片段
资源阅读
近现代图书
其他
资源统计
加工标准
相关文档
首页
知识信息
第一节 民间借贷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3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民间借贷
分类号:
F830.589
页数:
2
页码:
542-543
摘要:
这段文字介绍了中国历史上不同时期的高利贷形式。在清末民国初,出现了现金高利贷,利率不详。后来,月利率逐渐提高,抗战胜利后达到15-20%。此外,还有实物高利贷,如“实物换算”、“三头乓”、“牛相”和“驴打滚”等,利率高达100%。还有抵押高利贷,借户以田地或物品作为抵押,向债主借款。此外,还介绍了互助借贷的两种形式:标会和互助储金会。最后提到了基金会的建立和运作。
关键词:
仙游县
金融业务
民间借贷
内容
一、高利贷
现金高利贷 清末民国初,境内有现金高利贷出现,利率不详。民国7~20年(1918~1931年),期限缩为半年或3个月,月利率在1.2%;民国29年后,物价波动,币值不稳,期限缩为半个月、10天或5天,月利率5%。抗战胜利后,月利率由5~10%抬高至15~20%。民国时期在香田里(今盖尾、郊尾一带)流行“母鸭利”,即放出相当市价一只母鸭的钱,月利率每天以一个鸭蛋的价钱计算,相当于10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从1950年起,县人行发放实物和货币贷款,并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高利贷。银行、信用社发放大量贷款支持贫困户,民间高利贷逐渐少见。1986年后境内重新出现高利贷,至1992年底高利贷已公开化,利率3~20%,参与高利贷活动的人多、面广,有的几经转手,成为诈骗,借贷纠纷难以解决。
实物高利贷 出现于民国时期。一是采用“实物换算”,从差价牟取暴利。二是“三头乓”,即50斤为“一头”,100斤为“两头”,150斤为“三头”,青黄不接时借户向债主借谷100斤,到下季收成须还谷子150斤。三是“牛相”,春季借谷100斤,夏收除还本100斤外,另交利息谷子100斤,利率高达100%。还有“驴打滚”恶性高利贷,如在4~5月间借“窝糖”100斤,冬季榨糖时须还200斤,若到期无法偿还,利上加利,次年榨季须还400斤。
抵押高利贷 出现于民国时期。借户以田地作为抵押,向债主立契借款,一般期限1~3年,如到期无法还清本息,抵押的田地就被债主占有。当铺以收取衣物、金银首饰、家具、书画工艺品等动产作质押,贷放现款,定期收回本息。典当受押物品成交后,付给“当票”,作为收据,载明所当物品及抵押价款,取赎期限,由押款人收执作取赎凭证,到期若无力取赎,可事前办理延期取赎,否则抵押品即由当店拍卖。抵押放款额一般在抵押价值的
六、七成以下。
二、互助借贷
标会 民国时期,民间俗称“凑传”、“攻传”或“摇传”。标会有“谷传”、“钱传”,分为“死会”和“活会”两种。“死会”由会主发起,招集若干股份作为互助金,每月一次由会主召集各会员采用自报或抽签方法,抽中者得本次互助金,至每个会员均得到一次互助金,该标会便告结束,特点是金额较少且不计利。“活会”由会头组织若干会员入会,如共有10人参加,每人金额1000元,共1万元,第一次股金全归会头。次月起,由会员投标,如某甲以900元中标,则一次性得款9000元,以后各月会员按当月中标数额交款。
互助储金会 1956年起,各机关单位普遍推行“互储金”。每月发工资时收互储金若干,干部职工临时困难可申请借款。借款金额在每月领工资时分次扣还或一次扣还。“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互储金活动停止。
基金会 1985年6月,榜头镇企业办建立信用基金会,吸收群众存款。存期3个月,6个月、一年、二年、三年,月利率分别为4.2%、10.2‰、12‰、13.5‰、15%;贷款月利率12‰至14.4%,逾期的利率则为16.8%。当年存款余额达68万元。至1988年底,存款达839万元,对镇、村办部分企业及联合体、专业户累放贷款900多万元。同年末,贷款余额773万元。至1992年底,全县建立20个村级合作基金会,其中榜头镇13个,城东、盖尾、赖店等3个镇各2个,枫亭镇1个。总融资额375.9万元,投向农业68.5万元,工业237.3万元,其它70.1万元。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仙游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