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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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2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分类号: F832.35
页数: 2
页码: 537-538
摘要: 本文介绍了仙游县的信用合作社历史。从民国时期的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到1953年农村信用互助组的成立,随后信用社数量逐渐增加。经过多次整顿和改革,最终在1984年组建了县信用联合社。随着时间发展,信用社经历了不同领导和组织形式的变化。到1992年底,全县信用社、分社、信用站、储蓄所的职工总数为308人,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908万元和7100万元。
关键词: 仙游县 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

内容

县合作社联合社 民国29年(1940年)10月,在全县各保已设立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内设理、监事会,每届任期2年。其业务范围为供销、消费、公用、银行、生产。联合社系保证责任组织,社员入股参加,每股股金为法币20元。民国34年4月,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县合作社联合社,业务改为运销(经营桂元、烟叶、特产运销)、产销(制作冰糖、供应日常用品、肥料等)。民国38年夏,县联合社及各保信用合作社解体,社员股金被官绅和经办人私吞。
  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3年初,仙游农村组织信用互助组,后在基础较好的仙水(今榜头镇仙水村)、前连(今盖尾镇前连村)、盖南(今郊尾镇盖南村)等3个乡搞试点,分别成立信用社。1954年,贯彻全国第一次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议精神,仙游以乡为单位建立信用社123个,未建立信用社的乡,组建信用组138个。至1955年,有乡信用社231个,社员118722人。1956年,按乡(街)合并为90个社,社员146690人。1958年秋,改以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设立信用部255个,社员222894人。1959年9月,整顿信用合作组织,信用组改为信用部。除8个大队联队建部外,均按大队设信用部,全县有247个信用部,社员264867人。
  1962年底,贯彻《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恢复信用社名称,并经过“三清”(清资、清财、清帐),全县信用社并为84个。1969年下半年,信用社由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干部实行亦农制度,白天参加劳动,晚上办理业务。1972年整顿信用社,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的理、监事会,社干又转为脱产,实行八级工资制。1973年,全县19个人民公社(镇)设有信用社18个,信用分社32个、信用站37个。1977年底,根据国务院通知,信用社按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进行管理,社干工资、福利等与银行干部职工相同,业务经营、计划管理、利率制度与银行一致,1980年,信用社划归县农行管理。
  1984年,召开仙游县信用社联合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组建成立县信用联合社,选举县信用联社首届理事会及其常委会。内设社务、业务、财务、稽核等4个组,与县农行信用合作管理股合署办公。
  1992年7月,整顿农村信用站,原43个站只保留山区14个,其余的均撤销。帐务移交所在地信用社。1992年底,全县信用社18个、分社28个、信用站14个、储蓄所4个,职工308人(含站干14人)。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908万元和7100万元;股金有169.27万元,固定资产、公共积累达512.37万元。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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