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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信息
第一章 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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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25
颗粒名称:
第一章 机构
分类号:
F830.3
页数:
7
页码:
533-53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仙游县金融机构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钱庄、金银店、银行、保险公司、农村信用合作社、其他机构等。
关键词:
仙游县
金融
机构
内容
第一节 钱庄 金银店
典当铺清末,仙游度尾后埔村林梁材在三般店开设“天太”典店。枫亭霞桥薛脸、桥头刘存瑞先后在当地开设当店。清宣统三年(1911年),县城、枫亭、赖店、留仙、榜头、龙华、沙溪、度尾、东门外的土寨和宝坑、盖尾等集镇、圩市亦有典当铺。民国7年(1918年),刘飞鸿(县城人)在度尾街开设“双兴”典铺。店内一般设总管1人和管帐、管钱、管物等数人。至民国10年,因兵灾匪乱,典当铺(店)相继关闭。
票局 票局又称角票局、汇兑局。民国15年(1926年)始设,县城有通益、兴记、阜东、天通、仙东等5家,枫亭、榜头、沙溪、郊尾、盖尾、杉尾等集镇有枫东、广大、升大、恒顺、哲贤、清源、良友等7家票局。翌年,全县增加到20余家,仅枫亭沦溪就有4家。各票局自制发行5角以下纸币,在县境内替代银质辅币和铜元流通。民国17年,国民党驻军林寿国清理票局,各票局股东畏惧停业。县商会与民军头目陈飞田趁机合设通益汇兑局,自制发行1元以下各种票额券。民国21年,票局复兴,县城及枫亭、榜头等地有宜隆、恒通、信义、利民、仙东、阜通、通益、丰美等40余家。其中宜隆局规模最大,募股金3万元,自制发行主辅币10余万元。民国23年春,县长吴宗太发令检查票局基金,对基金不足的扣其经理或股东负责人,导致票局时开时闭,商店纷纷拒用票局发行的票券,造成社会混乱。8月1日,国民县政府清理票局委员会公布倒闭的票局有15家。民国34年,全县58家票局整理为一局——通益票局。11月,亦倒闭,股东逃逸。
金银店 清末,县城茅荣水在龙井街开设“泉盛”金店;陈金富在二保街开设“泰和”金店。民国时期,有人相继开设金银店。至民国37年(1948年),全县有金银店百余家,仅县城就有14家。经营者附设作坊,手工制作,制售结合,亦代客加工,兼营金银兑换业务,还有以金放利(俗称吃浮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人行加强金银市场管理,私营金银店相继停业。80年代末,私人金银店重新出现,多为加工金银首饰。
仙春栈 清光绪十七年(1891年),枫亭何氏人在厦门海后路磁街开办。宣统三年(1911年)春,毛德辉(又名毛辉,仙游人)接收继续经营。主要业务是为劳工出洋做工赊贷费用,办理海外华侨托办出洋手续。后来扩展到经办解付华侨汇款业务,为仙游引入侨汇之始,并与印尼泗水的“同发兴”商号合作,定期定点办理侨汇业务。由海外银行汇到仙春栈转仙游“顺茂隆”汇款站(1911年间由毛德辉开办),再解付给侨眷亲属,每年解付10万元以上。至民国30年(1941年)太平洋战争爆发时停办。
第二节 银行
一、地方银行
仙游县农民银行 民国23年(1934年)初夏,仙游留美学士李春辉招股创办仙游县农民银行,由国民政府中央财政部批准开办营业,期限30年。该行自制纸质辅币,在境内发行。民国25年夏关闭。
福建省银行仙游县支行 民国25年(1936年)3月,福建省银行在仙游县城模范街设办事处,为仙游首家官办银行。民国31年3月,升格为二等支行。民国33年8月,改定为一等支行。内设经理、襄理各1人,以及营业、会计、出纳、事务等4个股。1949年9月,由人民政府接管。
福建省银行枫亭办事处 民国35年(1946年)6月15日,在枫亭设立办事处,1949年9月,由县人民银行接管。
二、国家银行
中国银行仙游支行 民国31年(1942年)7月,中国银行仙游寄庄成立,隶属中国银行泉州支行。民国32年1月改为办事分处。民国36年2月,升格为办事处,员工10人。1949年9月,由县人民政府接管。1985年1月,成立中国银行仙游办事处,为主管外汇及有关人民币业务的专业银行。1987年7月,升格为支行,内设人秘、会计出纳、计划信贷等3个股。1988~1990年底,先后设存汇、保卫股,会计出纳股改为会计、出纳股,下辖郊尾办事处、木兰新街、西门兜新街和东风街等3个储蓄所。1992年,增设“八二五”新街储蓄所,同年,仙游中行内设6个股,下辖1个办事处、4个储蓄所。全行干部、职工60人。
中国农民银行仙游办事处 民国33年(1944年)2月,中国农民银行在仙游设立办事分处。民国36年8月,升格为办事处,员工17人。该行发行中国农民银行兑换券,办理农贷和农业建设投资。民国38年4月停业。
交通银行仙游办事处 民国31年(1942年),交通银行仙游设记帐处,隶涵江交通银行。民国34年1月,成立仙游办事分处,同年6月,升格为办事处。该行按商业银行经营方式,办理存款及放款、汇兑等业务。民国38年4月停业。
中国人民银行仙游县支行 1949年9月14日,仙游县军事管制委员会接管福建省银行仙游县支行,接收其仅存的银圆4919枚、银币48枚、银圆角5.60元,旧纸币383.8万元,成立中国人民银行仙游县办事处,内设人秘、业务、会计、出纳等4个股,员工16人。同月23日,县人行接管福建省银行驻枫亭办事处,成立枫亭营业所。1950年7月,县人行办事处改为县支行,增设农金股,对干部任免等实行系统与地方党委双重管理。1952年,在县人行设立中央金库仙游支库,经收全县税款。县人行成立后,统管全县金融业务,发行人民币。县支行在逐步建立健全内设机构的同时,在全县各区派驻信用流动服务组,逐步改设营业所和分理处,并组建信用合作社。1964年1月,成立县农业银行,各营业所划归县农业银行管辖,并在枫亭、榜头新设两个办事处。翌年10月,县农行并回县人行。1967年下半年,县人行实行军事管制。1968年11月,成立县人行革命委员会,设主任1人,行使行长职权。下设政工组、生产组,取代各职能股。各营业所成立革命领导小组,由组长行使主任职权。1972年12月,恢复县人行建制,下设人秘、会计、出纳、信贷、农金、侨储股,辖属13个营业所、1个分理处、3个储蓄所,并管辖全县信用社,共有干部职工148人。
1977年,县建行从县人行分出独立。1980年,县农行与县人行分设。分别办理金融业务。1984年10月,县工商银行成立,业务由县工行办理,发行库也由工行代理,实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1986年12月,县人行与县工行机构分设,县人行专门履行中央银行职能,内设人秘、会计发行、综合业务等3个股。1987年会计发行股改为会计股、货币发行股。1988年,增设金融管理股。1991年人秘股改为办公室、人事股。1992年增设金融管理稽核股、外汇管理股。至年底,县人行设8个股室,全体干部职工45人。
中国农业银行仙游县支行 1956年4月,中国农业银行仙游县支行成立,与县人行“一套班子,两个牌子”,翌年7月撤销。1964年1月恢复,内设人秘、财会、农业资金管理、信用合作管理等4个股,同年4月,从县人行分出,管辖原人行辖属的各营业所(各所会计员、出纳员仍归人行管辖)和信用社。7月,增设拨款股。翌年1月,并回县人行。1980年1月,恢复仙游县农业银行,内设人秘、财计出纳、社队农业信贷、工商企业信贷、信用合作管理、拨款等职能股。后人秘、财计出纳股分设为办公室、人事、会计、出纳、计划统计等股,并增设监察、保卫、资金组织、审计稽核等股,还有新业务开发部、纪检组。社队农业信贷股和工商企业信贷股合并为信贷股,撤销拨款股并入信贷股。至1992年底,县农行内设14个股(室),所属营业机构有城关、枫亭、榜头、度尾、赖店、大济、钟山、郊尾、社、龙华、盖尾、园庄、西苑、游洋等营业所,鲤城15个处所及中心、二保、拱桥、鲤中、城东、榜头、枫亭、郊尾、度尾、盖尾、游洋等11个储蓄所。全行干部职工218人。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仙游县支行 1977年5月,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仙游县办事处成立。7月,从县人行分出,正式对外营业。1979年3月,升格为县支行,设综合、业务2个股。1984年7月撤销业务股,增设拨款信贷、建筑经济股。1987年6月,撤销综合股,增设人秘股、会计股。1988年5月,设立建设储蓄所和枫亭办事处,1989年,增设集资股、住房信贷股和建仙、建南、海亭岭储蓄所。1991年6月,增设拨款、信贷、保卫股。1992年5月,设立房地产信贷部,是年底县建行内设7个股,下辖1个办事处和4个储蓄所,全行干部职工49人。
中国工商银行仙游县支行 1984年10月成立县工行,内设秘书、人事、计划、工商信贷、储蓄、会计、出纳、保险等8个股,下辖城关分理处、田坅底、西门兜、城内、木兰等储蓄所。后增设信托、保卫、稽核3个股,秘书股改为办公室,增设枫亭办事处、郊尾分理处,新设东门、南门、大坪口、枫亭、郊尾等5个储蓄所和榜头、度峰、八二五大街、燕顶、花园路、度尾等6个银企联办储蓄所。1992年6月,各职能股改为科。是年,县工商银行内设9个科室、下设1个办事处,2个分理处,13个储蓄所。全行干部职工143人。
第三节 保险公司
1951年5月,在县人行设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仙游特约代理处。1952年9月,成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仙游县支公司,内设人秘、营业、财务等3个股,下辖枫亭保险营业所。公司初期,设在县政府机关大院内,后迁半路街。1954年,县人保支公司改为营业所。1956年7月,又改为支公司。1958年10月机构撤销,人员并入县人行。1981年5月,恢复特约代理处,在县人行办公营业。1982年11月,升格为支公司,外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仙游县支公司牌子,内由县人行保险股代行职能。1984年12月,定为科级独立机构,内设人秘、业务2个股。1988年6月起,相继增设计财、人身险、代理网点等3个股。在县内各乡镇相继设立19个保险站,配备专职代办员48名。1992年末,县人保公司内设6个股,下设19个乡镇保险站,全公司干部职工36人。
第四节 农村信用合作社
县合作社联合社 民国29年(1940年)10月,在全县各保已设立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成立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内设理、监事会,每届任期2年。其业务范围为供销、消费、公用、银行、生产。联合社系保证责任组织,社员入股参加,每股股金为法币20元。民国34年4月,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改名为县合作社联合社,业务改为运销(经营桂元、烟叶、特产运销)、产销(制作冰糖、供应日常用品、肥料等)。民国38年夏,县联合社及各保信用合作社解体,社员股金被官绅和经办人私吞。
农村信用合作社 1953年初,仙游农村组织信用互助组,后在基础较好的仙水(今榜头镇仙水村)、前连(今盖尾镇前连村)、盖南(今郊尾镇盖南村)等3个乡搞试点,分别成立信用社。1954年,贯彻全国第一次农村信用合作社会议精神,仙游以乡为单位建立信用社123个,未建立信用社的乡,组建信用组138个。至1955年,有乡信用社231个,社员118722人。1956年,按乡(街)合并为90个社,社员146690人。1958年秋,改以人民公社的生产大队设立信用部255个,社员222894人。1959年9月,整顿信用合作组织,信用组改为信用部。除8个大队联队建部外,均按大队设信用部,全县有247个信用部,社员264867人。
1962年底,贯彻《关于农村信用合作社若干问题的规定》,恢复信用社名称,并经过“三清”(清资、清财、清帐),全县信用社并为84个。1969年下半年,信用社由贫下中农管理。信用社干部实行亦农制度,白天参加劳动,晚上办理业务。1972年整顿信用社,建立以贫下中农为主的理、监事会,社干又转为脱产,实行八级工资制。1973年,全县19个人民公社(镇)设有信用社18个,信用分社32个、信用站37个。1977年底,根据国务院通知,信用社按国家银行在农村的基层机构进行管理,社干工资、福利等与银行干部职工相同,业务经营、计划管理、利率制度与银行一致,1980年,信用社划归县农行管理。
1984年,召开仙游县信用社联合社首届社员代表大会,组建成立县信用联合社,选举县信用联社首届理事会及其常委会。内设社务、业务、财务、稽核等4个组,与县农行信用合作管理股合署办公。
1992年7月,整顿农村信用站,原43个站只保留山区14个,其余的均撤销。帐务移交所在地信用社。1992年底,全县信用社18个、分社28个、信用站14个、储蓄所4个,职工308人(含站干14人)。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9908万元和7100万元;股金有169.27万元,固定资产、公共积累达512.37万元。
第五节 其他机构
仙游县侨汇派送站 1958年8月,成立仙游县侨汇派送处,11月,改为派送站,属晋江专区侨汇派送总处管辖,委托县人行管理。1963年,由全民所有制改为集体所有制。1970年12月,莆田地区革委会通知撤销,其人员由县革委会统一安置。1972年1月,又通知暂予保留机构,人员照旧。1979年3月,正式撤销,业务并入县人行。
仙游县义联侨批局 1960年11月成立,负责人由县华侨联合会主席兼任,系为直接与香港、印尼等地侨胞建立收汇关系。于1970年6月自行撤销,业务等并入县人行。
信托投资公司 1981年4月成立,业务原由县人行信贷股兼管。1984年12月设信托股办理信托业务。1985年1月起,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隶属县人行。主要办理信托,委托存、贷款,金融租赁,代理收付等业务。当年底,帐务并入县工行,并以县工行信托股名义对外开展业务。1989年6月撤销信托股,业务和帐务并入县工行。
福兴财务公司仙游代理处 1982年4月成立,与县建行合署办公,“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独立核算,专门办理固定资产贷款、投资业务。1986年底撤销。
仙游政代办储蓄网点 经省人行批准,1987年2月仙游县邮电局开始代办国家银行现行城乡人民币储蓄各种业务,自负盈亏,每日向县人行缴存存款。1990年11月起,改缴存款为转存款。至1992年底,县邮电局设的“八二五”、西门兜及枫亭、郊尾、榜头、度尾、赖店、大济、龙华、盖尾等邮电支局(所),均代办邮政储蓄。年底邮政储蓄存款余额达1628万元。
春江金融服务社 原名莆田市枫亭春江金融服务社。1988年7月,在枫亭成立,1990年3月改用现名,系台胞杨春霖、侨眷杨景奇、县财委、郊尾企业办、枫亭镇企业办合股开办,受县人行业务指导,稽核和存贷款利率、信贷规模管理。贷款最高限额不得超出各项存款和资本金之和的80%。各项存款按13%提留备付金上存县人行。按每10万元资本金1名股东代表,组成理事会,推选理事长。设经理部,负责主持日常社务,配有信贷、会计、出纳、保卫等专职人员9人。并由股东代表组成监事会,对社务进行监督。该社注册总资本金200万元(含台资人民币100万元)。股金中集体股占60%,个体股占40%,股息按年计付。1991年7月,返还股东资本金150万元。该社业务范围为办理集、个体存、贷款,汇兑,结算和代理业务。1992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88万元,贷款余额164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仙游支局 1992年6月成立,由县人行行长、副行长兼任正、副支局长。在县人行内办公,内设外汇管理局,专管外汇业务等。
中国农业银行仙游县支行储蓄代办劳动服务部 于1992年9月成立,县农行副行长兼经理,资金组织股长兼副经理。主管县农行系统各储蓄事务、业务、财务。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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