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仙游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1011 |
| 颗粒名称: | 第二节 行政事业支出 |
| 分类号: | F812.757 |
| 页数: | 1 |
| 页码: | 512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民国时期,县属的教育文化、卫生、社会救济、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行政、保安及警察等支出,占总支出的比例分别为27.55%、2.84%、3.67%、0.08%、15.53%和19.30%。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内支出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文教卫生科学等部门事业费、抚恤和社会救济事业费、其他部门事业费和行政管理费。其中,文教卫生科学等部门事业费支出最多,共支出28986.8万元,占县内支出的48.78%。 |
| 关键词: | 仙游县 行政事业 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