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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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1009
颗粒名称: 第二章 支出
分类号: F812.757
页数: 8
页码: 510-5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宋宝祐年间,县财政支出主要是实物和白银上解,用于军事和行政费用。清代仙游县的财政支出属于中央集中管理。民国时期,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保安、防务、行政等,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靠民众自筹自办。民国24年,财政支出主要用于保安、防务、行政支出。民国38年,财政支出中保安、警察及行政费占61.98%,教育、文化、卫生等占30.39%,社会救济和抚恤支出占3.75%,经济建设支出占3.88%。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支出相应增加,主要用于经济建设、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文教卫生科学等部门事业费、抚恤和社会救济事业费、行政及公检法司支出等。
关键词: 仙游县 财政税务 支出

内容

宋宝祐年间县财政支出,上解居多,除实物外,其余折算成白银,分别上解使府、京司、通判所、经司和提举司。县支付的有:弓手额3575贯40文,支遣吏役手力等庸钱1896贯文,县省仓递年科拨白米约200石支官员俸,太平仓递年科拨糙米2400石支寨、铺兵月粮。
  清代,仙游县财政支出,均属于中央集中,无资料可考。
  民国初期,地方军阀割据,以支定收,多方筹饷,边支边收,无章可循。支出以军饷及政府费用为主,至于教育卫生等公益事业,多赖民众自筹自办,建设支出甚微。民国24年(1935年),县财政支出17104元,其中用于保安、防务、行政支出达9370元,占54.78%。民国27年,财政支出20.33万元。至民国36年,增至324203.34万元,增长1595倍。这10年中年平均支出3996.43万元。民国33年以后,财政用于保安、警察、防务、行政等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大。民国38年,岁出预算,全县财政支出中,保安、警察及行政费占61.98%;教育、文化、卫生等,占30.39%;社会救济和抚恤支出占3.75%;经济建设支出占3.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经济的发展,财政收入也随之增长,财政支出相应增加。1949~1992年,共支出59417.5万元,年平均支出1350.4万元。财政包干前33年(1949~1981年),县支出16606万元,年平均503.2万元。财政包干后11年(1982~1992年),县内支出42811.5万元,年平均3891.95万元。县内支出中,各类费用占支出总额的比重为:经济建设类支出7543.6万元,占12.7%;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3348.7万元,占5.64%;文教卫生科学等部门事业费28986.8万元,占48.78%;抚恤和社会救济事业费3627.1万元,占6.1%;其他等部门事业费1258.2万元,占2.12%;行政及公检法司支出8916.3万元,占15%;价格补贴支出3088.7万元,占5.2%;专款和其他支出2648.1万元,占4.46%。
  第一节 经济建设支出
  民国时期,县内农、林、水、气象、交通、电讯等部门经济建设支出,为数甚少。民国38年(1949年)的岁出预算中,经济建设支出58680元(其中正常门15396元,临时门43284元),占支出总数的3.88%。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经济建设支出,主要用于农业、工业、商业、科技、基本建设(包括交通、邮电、教育、卫生等)、城市建设和边境建设等。1949~1992年,共支出7543.6万元,占县内支出12.7%,居第3位,其中,农业4216.4万元,占55.89%,居首位;工业1267.2万元,占16.81%;基本建设796.6万元,占10.56%;城市建设678万元,占8.99%;边境建设264.7万元,占3.51%。1958~1962年,投入经济建设支出占县内支出比重最高,为26.48%。在“大跃进”和“大办工业”的时期,投入工业的基本建设支出的资金多。1982年,财政包干以来,受财力的制约,投入越来越少。1981~1985年间,为14.81%;1986~1990年,只有9.51%;至1991年和1992年,仅为7.06%和6.27%。
  第二节 行政事业支出
  民国初、中时期,县属的事业和行政支出,均无资料可考。民国38年(1949年)岁出预算中,教育文化支出417132元,卫生支出58680元,各占总支出的27.55%和2.84%;社会救济支出55644元,占3.67%;公务人员退休及抚恤支出1188元,占0.08%;行政支出235248元,占15.53%;保安及警察支出292320元,占19.30%。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各项事业费支出有:农林水部门的农业、林业、水利、水产、畜牧兽医、农机、气象(1962年后由省垂直管)、农垦、农场、水土保持、农业区划等事业费开支,1949~1992年共支出3348.7万元,占县内支出的5.64%。农业和水利居多,1953~1957年年平均5.96万元,1986~1990增至225.0万元,增长36.6倍,其中农业增16.9倍,水利增106.4倍,林业增29.2倍。文教卫生科学部门的文化、文物、教育、卫生、公费医疗、体育、电视广播、计划生育、科学等事业费开支,1949~1992年共支出28986.8万元,占县内支出的48.78%,居第一位。教育、卫生、公费医疗等支出居多。1953~1957年,年平均74.86万元,1986~1990年增至2101万元,增长27.1倍,其中:教育增27.3倍,卫生增17.1倍,公费医疗增16.7倍。抚恤和社会救济事业费,主要用于军属抚恤、退伍军人伤残抚恤、民工伤残抚恤、离退休金及社会救济、自然灾害救济、残老院、精神疗养院等开支,共3627.1万元,占县内支出6.1%,1952~1957年,年平均11.34万元,1986~1990年,增至237.5万元,增长19.9倍。其他部门事业费含工交商事业费,城镇青年就业经费,工商、税务、财政、审计、民兵等事业费,共支出1258.2万元,占县内支出2.12%。行政管理费支出8916.3万元,占县内支出15%,居第二位,1953~1957年,年平均73.2万元;1986~1990年,增至560.8万元,增长6.66倍,增长幅度最小。
  第三节 价格补贴和其他支出
  1985年后,开始有价格补贴支出,主要是粮、油价外补贴,民用煤销售价差补贴,平抑市场肉类、蔬莱价差补贴及国家批准的其他政策价格补贴等。至1990年,共支出3088.7万元,占县内支出的5.2%,其中,1988~1989年共补贴1527.6万元,占总数的49.46%。1991年起,改暗补为明补,随工资一起发放。
  另有专款支出,1985~1992年,环境保护支出107.2万元;1991~1992年,教育费附加支出44万元,两项支出计151.2万元,占县内支出的0.25%。
  其他支出,1950年后,支出的主要内容是:兵役征集费,支前经费,办案费补助,财政贴息,不脱产干部补助,及其他杂项开支等共支出2496.9万元,占县内支出的4.21%。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开支较少,1985年后逐渐增加。
  第四节 上解支出
  明清时代,财政收支尽收尽解。民国时期,虽有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划分,但上解支出无资可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92年底,仙游县共上解支出80618万元,占县内收入的70.87%,年平均1832.23万元。其中:1949~1981年,共上解50529万元,占同期财政收入的80.86%;1982~1992年,财政包干后共上解30089万元,占同期收入的58.69%;其他上解支出471.4万元,(含中央借款294万元)。财政包干后的上解数中,按体制规定递增上交和增收分成上交计5239.6万元,占同期上解数的17.41%。1988年原定上交基数2216万元,至1992年达3801.2万元,升为基数的171.53%。上解支出与上级补助对抵后,净上解支出为60143.1万元,占县内收入总额的52.46%,其中财政包干前支出45669万元,占同期收入的73.08%;1982年财政大包干后,仙游财政超财力上缴,当年赤字182.4万元,其后逐年增加。1987年仙游甘蔗滑坡后,平均每年上缴2677.7万元。1992年底,财政赤字达6515.8万元。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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