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务出口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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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99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劳务出口
分类号: F722.92
页数: 2
页码: 500-501
摘要: 本节记述了仙游人前往南洋谋生,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公派形式的劳务出口,至1990年共选派青年女工275名在新加坡等厂家履约。
关键词: 仙游县 经贸合作 劳务出口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仙游人多地少,人民生活困苦,不少人背井离乡,前往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地从事艰苦劳动谋生。1912~1913年,教会先后在境内引渡两批劳工141人去南洋。此后,通过“老客引渡新客”、“招聘教师”、“亲属引荐”等方式成批出境谋生。他们历尽艰难坎坷,在他国异邦的处女地上开发经营,发展工商,兴办教育,繁衍后代,发家致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扩大对外开放,遵照国家规定的“守约、保质、薄利、重义”的原则,实行公派形式的劳务出口。1987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在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省中福公司)支持下,与新加坡首次签订劳务出口合同,首批选派女青年工人70名劳务出口。至1990年,县先后签订电子、针织、服装等劳务合同7项,先后选派青年女工275名在新加坡等厂家履约。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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