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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对外经济贸易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91
颗粒名称:
第十六篇 对外经济贸易
分类号:
F752.874.1
页数:
16
页码:
489-504
摘要:
本篇记述对外经济贸易章节中的对外贸易和经贸合作情况。对外贸易包括出口和进口,而经贸合作涉及“三资”企业、“三来一补”企业、对外技术援助和劳务出口等方面。此外,该节还提到了管理的相关内容,包括机构设置和经营管理等方面。
关键词:
仙游县
对外经济贸易
内容
宋代,仙游已有对外经济贸易活动。蔡襄在《荔枝谱》中记载,枫亭太平港对外贸易舟船已抵暹罗、日本、琉球、大食等地。明末清初,私人出洋经商和海上贸易日趋发展。鸦片战争后,买办商人应运而生,进口洋货渐多,出口商品减少。抗日战争期间,闽中、闽西北各县进出口货物,经仙游境内木兰溪转运涵江港促进了仙游对外经贸的繁荣。民国后期,美国货充斥市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国营商业和供销社组织土特产品出口。50年代后期,外贸部门开始主营县商品收购出口业务。1966年,县出口供货总值达119万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仙游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拓宽外贸进口渠道,发展新的出口产品生产基地,扩大出口货源。对外经济交流与技术合作从无到有,日益发展,创办并发展一批“三资”企业和“三来一补”企业;开拓输出技术、劳务等业务,随着乡镇外向型企业的发展和外贸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境内的对外开放日趋扩大。1992年,仙游县出口供货总值23992万元,比1978年增长94倍,比1966年增长201.6倍。至1992年底,仙游还没有直接进出口权。
第一章 对外贸易
第一节 出口
宋代,仙游境内有少量商品出口外销。主要输出有荔枝(红盐法制),砂糖、青靛、麻布、瓷器、铁器、茶叶等。货物在枫亭市太平港集散,从水路运销到埃及、波斯、日本、东南亚各国。
明、清时期,虽受“倭寇”骚扰和朝廷“海禁”影响,但私人出洋经商者渐盛,又增加土烟、土纸、桂圆干、荔枝干、蜜枣等商品的出口。
鸦片战争以后,受洋货倾销的冲击,境内的蔗糖、土烟出口时起时伏;桂圆、荔枝、蜜枣等干鲜果和茶叶、冰糖的外销仍保持稳定。仙游名人国画、木雕等少量工艺品初涉日本和东南亚各国。抗日战争时期,永春、德化、大田、尤溪、永安等县的茶、纸、香菇、笋干、瓷器、铁器、中药材等土特产品也集散到境内木兰溪流域的各码头,转到涵江远销海外,出口商品的品类和数量大量增加。民国后期,经济萧条,境内输出商品仅有少量的干鲜果、茶叶和食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出口商品以传统的农副土特产品为主。60年代,县外贸收购出口的5大类、30多种商品中,粮油食品占14%,土畜产品占44%,工艺品占5%,抽纱占35%,茶叶占2%。年均出口额不上百万元。70年代,县出口商品结构开始发生变化,其中:粮油食品占47%,土畜产品占13%,轻工工艺品占28%,抽纱占12%。年均出口额达391万元。
1979年起,县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境内创建工艺品、食用菌、罐头、鳗鱼、轻工产品等基地厂(场),扩大出口货源,并在传统骨干外贸商品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年上百万元的出口创汇新品种。在开通出口贸易市场渠道的基础上,扩展自营和代理进出口业务。80年代,国有外贸专业公司收购出口商品达9个大门类,100多个品种,商品销往美国、加拿大、苏联、东欧、西德、法国、英国、意大利日本、澳大利亚、非洲、东南亚、印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79~1989年,县外贸收购出口总值共1.82亿元,最高年份的1989年达3479万元。其中:工艺品和轻工商品占62%,土畜产品和粮油食品占38%。随着“三资”企业和县外贸以外工贸企业的发展,县外贸出口供货成份结构比例逐年发生变化。1988年,县出口供货总值6739万元,其中:外贸企业、工贸企业、“三资”企业各占47.5%、30.1%、22.4%。1992年县出口供货总值23992万元,其中:外贸企业、工贸企业、“三资”企业各占7%、7.3%、85.7%。
一、粮油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仙游出口的粮油食品类商品主要有猪、禽、蛋、活鳗鱼、桂圆干、蜜枣、蘑菇、脱水蔬菜、柑桔、单晶冰糖等20多种。猪、禽、蛋、桂圆干、蜜枣为50年代至80年代初期仙游传统出口的骨干商品,单晶冰糖、蘑菇、活鳗鱼等为80年代外贸收购出口年上百万元的“拳头”商品。
猪 禽 蛋 1950年后,境内开始收购生猪、活禽、鲜蛋调供福州、泉州外贸部门出口。县外贸物资采购公司成立后,把组织猪、禽、蛋出口经营,作为主要外贸业务。1962年,县出口生猪1170头,蛋品10吨。1965年后,县引进长白种公猪杂交改良成功,被省外贸定为商品猪出口基地之一。1966~1983年,共收购出口生猪5096头;1966~1974年,共收购出口活禽38425只;1975年起,停止活禽外贸业务。1984年后,猪、蛋放开经营,受市场经济制约,外贸收购停止。随着农村养殖、加工专业户的发展,大济乡乌石养鸭场的省优、部优产品“松花”皮蛋,外销美国、日本、东南亚和西欧各国。1985~1992年,县外贸收购出口皮蛋772.4万粒,咸蛋562.65万粒,最高年份的1991年,出口皮蛋225.05万粒,咸蛋130.63万粒。
桂圆干 蜜枣 明代,仙游的桂圆干、蜜枣已远销海外。民国时期,仙游私营大商家以桂圆干、蜜枣作为外贸经营的主要商品。1950年后,县内贸部门开始收购桂圆干、蜜枣调供出口。1958年后,桂圆干、蜜枣收购出口业务由县外贸公司主营。60至70年代,桂圆干是县出口创汇的重要商品,1966至1983年,共收购出口桂圆干1153.7吨,蜜枣91.5吨,最高年份的1979年,出口桂圆干249.8吨。1984年起,干鲜果品放开经营后,县外贸公司出口货源逐年减少,由原来经营桂圆干、蜜枣出口转向经营小批量水果和蔬菜罐头产品。
砂糖 冰糖 宋乾道五年(1169年),仙游蔗糖已运销海外。1950年以后,白砂糖列为一、二类物资,由国家统一调拨,组织出口。县外贸部门在1980年和1981年收购出口白砂糖759吨。自清代起,境内私商开始经营冰糖,产品销往香港、东南亚各地。50年代,冰糖出口由县内贸部门兼营。60年代初期,由县外贸主营冰糖的收购出口业务。70年代后期,县综合食品厂生产的“双灯牌”单晶冰糖打入国际市场,成为县外贸出口的重要商品。1981~1992年,县出口单晶冰糖4976.3吨,其中1991年406.4吨。单晶冰糖远销东南亚和非洲各国。
柑桔 1972年,度尾从永春湖洋引进柑桔试种成功,仙游开始大面积种植柑桔。度尾柑桔品质优良,畅销海内外市场。1979~1983年,共出口柑桔616吨。1984年,由个体专业户直接向口岸专业公司供货出口,远销日本、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食用菌 主要有草菇、蘑菇、香菇。60年代中期,仙游开始发展食用菌生产。在外贸部门奖售收购政策的鼓励下,很快在农村社队推广。1965年后,县外贸收购草菇出口。1966~1987年,外贸收购出口片草菇罐头70.6吨,最高年份的1971年达12.1吨。70年代,县外贸公司开始收购鲜蘑菇,为厦门、涵江罐头厂提供出口加工货源。随着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落实,蔗田蘑菇、室内蘑菇已在境内农村推广。1978~1979年,县外贸公司调供出口的鲜蘑菇达7.84吨。80年初期,县罐头厂投产,外贸部门直接收购蘑菇罐头和乡镇专业户加工的盐水蘑菇出口。1982~1991年,出口蘑菇罐头10196.32吨、盐水蘑菇456.42吨,最高年份1991年出口蘑菇罐头3500吨。70年代初期,县外贸公司开始收购室内香菇和蔗田香菇出口。1972~1978年,仅出口6.4吨。1986年后,境内香菇生产迅速发展,外贸出口量不断增加。1987~1992年,出口香菇290吨。期间,私营菇贩收购出口的菇量远远超过县外贸收购出口量。
活鳗鱼 80年代中期,仙游开发活鳗鱼产品,年出口值上百万元。1986~1992年,外贸收购出口活鳗鱼592.23吨,最高年份1990年出口156.24吨。活鳗鱼行销日本、美国、荷兰等国家。
二、茶叶
宋代,仙游园庄、岩里生产的九条茶已远销日本。明、清时期,仙游精制的乌龙茶与红碎茶行销日本、东南亚各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茶叶是县外贸出口的主要商品之一。1962年,县外贸物资采购公司开始主营茶叶出口业务,当年收购出口茶叶4.35吨。1966~1971年,年均出口茶叶20.7吨。1972~1978年,外贸经营停止。1979年起,境内大力发展茶业生产。80年代中期,茶园面积达40251亩,县外贸扶持各乡、镇创办7个制茶厂。度尾茶厂生产的茉莉花茶荣获部优产品。1980~1992年,县出口红茶、乌龙茶、花茶共计1587.9吨,最高年份1988年出口299吨。仙游茶叶主要外销美国、日本及非洲各国。
三、土畜产品
仙游县出口的土畜产品以资源性的初级加工品和手工制品为主,有竹制品、蜂蜜、蚊香、地拖柄、辣椒干、酸麻笋、晒烟、苎麻、甘蔗叶、香料油、肠衣、绒毛、羽毛、皮张等上百种商品,主要有:
竹制品 1959年,县外贸部门组织游洋、石苍、象溪、社硎、西苑等地社员生产乌皮篦并收购出口,开始初级加工竹制品的外销经营业务。1976年,在外贸部门支持下,游洋龙山竹制品厂生产竹席、竹箩等产品投放国际市场,年出口额4万多元。1966~1978年,县外贸收购竹制品出口总值达82.5万元。1979年以后,随着经济的发展,榜头、鲤城、游洋、石苍、钟山等6个乡镇办起30多家竹制品厂,创新出口产品有花盆套、洗衣篓、花篮、竹提篮、竹盘等250多种。1979~1992年,竹制品单项年均出口值达202万元,最高年份1991年达532万元。产品主要销往日本、美国、法国、澳大利亚、希腊等20多个国家。
蜂蜜 60年代中期,随着城、乡养蜂业的发展,县外贸开始收购蜂蜜出口。1966~1983年,共出口蜂蜜445吨,最高年份1970年达59.5吨。1984年后,外贸停止收购蜂蜜。仙游蜂蜜远销西德、法国、日本等国。
香料油 1958年“大跃进”时期,县商业部门组织山区社队生产山苍子油、樟脑油,收购调供出口。1962年起,县外贸实行奖售收购,至1965年,共出口山苍子油、黄樟油、樟脑油50多吨。此后,随着国际市场供求和价格的起伏,境内资源减少,收购断续波动。1966~1982年,收购出口山苍子油42.8吨,樟脑油28吨。1983年起,停止收购出口。
蚊香 80年代初期,在外贸部门的扶持下,境内兴办了3家蚊香厂,产品出口外销。1981~1992年,外贸收购出口蚊香16703箱。经香港转口外销尼日利亚、印度等国。
绒毛 羽毛 1956年,县供销部门开始收购绒毛(山羊毛、猪鬃为主)和羽毛(鸭、鹅毛)调供外贸出口。1959年,又增加鸡毛收购。1962年起,绒毛、羽毛收购出口业务由县外贸主营,在实行奖售收购的同时,还引进长毛兔良种,对兔苗贴价补贴,扶持农村社队养殖,为多收绒毛提供货源。1966~1984年,县外贸收购出口绒毛、羽毛177.1吨。80年代中期,国内出口水货冲击国际市场,收购价格起伏不稳,县外贸收购出口量锐减,从1985年的7.8吨,下跌至1991年的0.044吨。
皮张 1956年8月起,县供销部门收购出口家畜皮、野兽皮数十种。1958年后,皮张收购出口业务归县外贸部门主营。1962年起,实行奖售收购,至1965年,年均出口皮张4689张。1966~1989年,共收购出口皮张88962张。由于资源日竭,1990年起停止收购。
肠衣 1956年10月,县食品公司开始加工肠衣,产品调供外贸出口。1958年后,肠衣收购加工出口业务由县外贸部门主营,境内肠衣加工外销经营至1979年止。其中:1966~1974年外贸收购加工出口肠衣271841根,最高年份1966年出口69422根。1975~1977年出口暂停。1978~1979年,出口14371根。
四、轻工产品
轻工产品是70年代后期境内新兴的外贸出口产品。主要有木尺、劳保手套、编织袋等。
木尺 在县外贸部门的扶持下,1977年,度尾工艺厂生产木尺投放国际市场。1977~1992年,外贸收购出口木尺共248.33万打,最高年份1990年出口35.42万打。
劳保手套 80年代初期,由县城关皮件厂引进项目,在外贸部门扶持下,生产劳保手套投放国际市场。1983~1992年,县外贸收购出口劳保手套21.37万打,其中1992年最多出口达3.88万打。
五、工艺品
1979年,在县八大类出口产品中工艺品首创年出口值百万元。1989年,又首创双千万元的外销额。主要有漆器、木雕、竹编、草制品、竹家具等10多种。
漆器 1973年,县工艺厂生产的“鲤城牌”漆木碗就已行销海外。1975~1979年,年均外贸收购出口达29.7万元。在外贸部门的大力扶持下,生产不断发展,技术不断创新,花色品种逐年增多。80年代初期,已有碗、碟、盘、杓、杯、钵、盂、花盒套等漆器150多个品种。其中:“三环”牌漆木碗,先后荣获福建省优质产品一等奖,省工艺美术“百花奖”,轻工部优质产品奖,全国出口优秀新产品“金龙腾飞”铜质奖。产品畅销日本、美国、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0年,县漆器出口突破百万元。1981~1992年,出口总值达4180万元。其间,由于外贸体制改革,县工艺厂解体,无毒无味秘方被披露,工艺技术骨干流散,境外兴起了100多个漆器厂家。境内以中外合资优势的山中集团公司和中茂集团公司厂家争雄,多种成份的漆器出口竞争,打破仙游的独家经营,削弱了县外贸出口经营的实力。1992年,县外贸漆器收购出口额仅234万元。
竹编 仙游竹编工艺品主要有竹插和竹挂扇两大类。在外贸部门的扶持下,产品由单种鸟笼逐渐发展到手提篮、灯罩、报架、竹雕、“不求人”等6大类、250多个品种。其中单鸟笼就有50多种。仙游度尾工艺厂二厂创新的竹挂扇,有200多个品种。仙游县竹编工艺品,在1965年就由县外贸收购出口。起初,年外销不上10万元。1975~1985年,年均出口额31万元。1985年后,年均出口值突破百万元。1986~1992年,县竹编工艺品外贸收购出口总值共1542万元。产品远销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墨西哥、意大利、德国、比利时、日本、澳大利亚、东南亚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
木雕 仙游木雕在60年代就已投放国际市场。1966至1980年,县木雕外贸收购出口总值共76.64万元。在外贸部门的扶持下,县木雕工艺厂家和专业户,推陈出新,发展适销对路产品投放国际市场。80年代,创新产品已有平雕、圆雕两类,人物、花鸟、动物造型的木雕工艺品100多种,成为历届广交会的热门货。1987年的出口额达37.33万元。随着外贸体制改革,境内个体木雕专业户崭露头角,台商独资、合资企业也在境内发展木雕生产,出口经营活跃。1990年县外贸停止木雕经营。仙游木雕远销台湾、日本、美国、马来西亚、泰国、缅甸、新加坡、印度、黎巴嫩等国家和地区。
草制品 70年代,县外贸部门就引进草杂编制工艺,在社队推广,并小批量收购出口。80年代初期,经民间竹编艺匠的创新发展,在榜头、游洋、鲤城等乡镇,已有12个个体专业厂家,生产近百种草制工艺品投放国际市场。1982~1992年,县草制品外贸收购出口总值共1436.3万元,仙游草制品远销美国、日本、西欧、东南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
六、抽纱
1960年9月,县外贸部门引进抽纱工艺,为城乡妇女提供新的就业门路。60年代初期,县外贸开始收购抽纱产品出口,最高年份出口值达17.7万元。70年代,年均达27万元。80年代,境内发展抽纱站8个,工场150个,拥有抽纱女工2万多人,成为省抽纱出口生产的基地县。仙游抽纱以白绣和菲立见长,有平绣、色绣、垫绣、刁绣、抽纱、贴花、补布等七般工艺。主要产品有被套、台布、琴罩、沙发套、盘布、枕袋、靠垫、揩手巾、面包巾等几十种。产品远销意大利、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西德、法国、西班牙、澳大利亚、新西兰、东南亚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1980年,外贸抽纱收购出口总值208.21万元,比1979年增长2.9倍。1981~1990年,外贸抽纱出口总值3479万元。随着外贸体制的改革,传统的抽纱生产受冲击,逐年滑坡。外贸出口额从1990年的236.4万元,1992年降至42.9万元。
七、印花靛染
宋代,境内已有靛染。明清时期,民间纺织土布,靛染白色图案的被单、被裙、外销东南亚。1974年,县印染厂发挥民间传统技法,大胆创新,精心设计,推出凤穿牡丹、百花争艳、梅兰菊竹、舞龙飞凤等印花靛染工艺新品,打入国际市场,销往日本、美国、瑞士、澳大利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80年代,县年产印花靛染布20多万米,多由香港高山名艺公司经销。
第二节 进口
一、技术设备
民国8年(1919年),仙游女医馆(美以美创办)从美国引进DeLe。爱克斯光设备,配有启罗汽油发电机和120伏特蓄电池组。民国26年,境内已陆续进口美国外科、骨科、五官科及妇产科等医疗器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县没有直接进口技术设备权,工交系统进口机械、车辆由国家统一计划安排。1956年,仙游糖厂进口捷克斯洛伐克透平发电机组,并由捷克斯洛伐克派专家到厂安装。50年代至70年代,境内厂矿一些关键设备、运输部门部分汽车,从苏联、日本和东欧各国进口。
1980年后,实行对外开放,承接外商来料加工、装配,创办“三资”企业,由外商提供进口技术设备。1982~1992年,县“三来一补”企业由外商提供来料加工服装的技术设备有:电动缝纫机、蒸气电熨斗、三线卷边机、钮门机、打扭机、闸刀机、压摺机、电剪、
电动销边机等;加工塑料制品的技术设备有:塑胶注射机、高速吹塑机等;针织技术设备有:羊毛织造机、打毛机、手扶下栏机、椽根衣车、挑脚机、包装机等;雕刻技术设备有:电动打胚机、气压机、电动机械磨光机等。这些技术设备大都是从日本、美国进口。
1985~1992年,“三资”企业经批准,从日本、美国、德国、英国、香港、澳门免税进口鞋革技术设备有:自动斜变切除机、油压压底机、前后角度成型机、打洞机、截断机、全自动双吸鸠目机、人字缝纫机、高头双针缝纫机、滚边缝纫机、高速双针缝纫机、后跟定型机、前帮机、中帮机、后帮机、平衡式油压底机、油压自动十字压边机、吸尘器油压机、车内线机、高调波塑料熔接机、纸盒成型机、订料机、鞋革流水线、鞋模等;塑胶制品技术设备有:ZNS—250注射机、SPV0混合压出机、P、V、C轧碎机、820针车、热焙胶机、65高速吹塑机(RS—SP3N—F)、吹塑辅机、PL内装自动切割焊接机、挤塑机、80m/m抽纱机、抽纱冷却机;拉练制品技术设备有:制链机、缝链机、打气机、上止机、下止机、开料模等;五金制品技术设备有:10—H型产热炉式压铸机、AH—603型滚光机、DLN钻床、HV—8型三星牌7HP空压机等;彩色印刷技术设备有:2700OD柯式机、全自动晒纸板机、自动烫金机、圆盘机、四开柯式彩色印刷机、自动商标机、四开海得堡活板机等;食品加工技术设备有:肉松制造机、切肉片机等;还有皮革、针织、服装、木雕等技术设备。境内还进口小汽车34辆、大卡车41辆、摩托车10辆等,共价值2000多万美元。
1985年,县二轻服装厂首家利用三项贸易的外汇留成额度10.98万美元,引进综合服装生产线设备53台。1986年,仙游糖厂引进自动检糖机,县无线电厂引进红外线激光点火设备,价值30多万美元。1991年经市外贸管理局协调,县外经委无偿调拨户头额度24万美元,支持县邮电局引进程控电话设备。
二、其他商品
宋代,从泉州和枫亭太平港入境的进口香料有:乳香、木香、沉香、檀香等;药物有:没药、芦荟、血碣、豆蔻、荜拔等;宝货有:犀角、象牙、真珠、玳瑁、珊瑚、码瑙、金银等;还有番布、胡椒、占城稻等。这些商品大都来自南洋群岛、印度支那半岛、印度、东非、波斯、阿拉伯和日本、高丽等地。
明、清时期,境内进口的商品结构发生了变化,珠宝、香货等高级消费品减少,药材和日用品增加。药材有:没药、肉豆蔻、冰片、燕窝、荜拔、槟榔、白豆蔻、血碣、孩儿茶、鹿角、石花等;日用品有:毕布、暹罗红纱、土丝布、西洋布、东京乌布、番纸、嘉文席、香藤席、番镜、漆、番锡、乌木、紫檀、番铜鼓、白琉璃盏、琉璃瓶等;食品有:番米、虾米、绿豆、番茄等。特别是大米进口逐渐增加,到了清代,成为最大宗的进口商品。
鸦片战争以后,“协定关税”的特权为西方帝国主义商品的输入大开方便之门,买办商人成为洋货入境的代理人。清同治期间,仙游进口的生活用品有火柴、炼乳、哈德门香烟、正哔机、华达呢、印度绸等。光绪初年,仁德乡(今龙华镇)林紫英经传教士介绍,首家代理厦门美孚洋行进口煤油推销。民国5年(1916年),枫亭霞桥“新存瑞”豆饼行,首家代理厦门谦顺洋行,进口“卜内门”化肥10包试销。此后,又有其他商人代理洋行进口洋烟、炼乳、罐头、火柴、肥皂、洋碱、水泥、钢筋、西药等商品入境推销。民国15年后,境内私商代理福州、厦门的德国、美国、英国、苏联、日本等洋行进口煤油销售。年输入煤油20万简,贸易额达47.2万银元。民国13~26年,进口化肥约有200万包,贸易额达3000万银元。民国13~16年,日本的机制白砂糖入境倾销,使蔗农、糖商蒙受重大损失。民国18年后,日本的煤油、布、京果、百货乃至小玩具源源输入,占领市场。其他洋货也在境内市场泛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境内私营商家仍有出售从英国、德国进口的自行车和零星的五金、化工用品及化肥、煤油、水泥、钢筋等。本世纪50~70年代,境内上市的进口商品有:化肥、石油、粮油、手表、收音机、洋参、水泥、香烟、黑白电视机等,主要是苏联、东欧、阿尔巴尼亚、朝鲜、古巴、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的商品。1979年后,集体、个体商业企业从外贸各专业口岸公司直接进货,或转手贩运海上走私入境进口商品。主要有:彩色电视机、摩托车、电冰箱、收录机、组合音响、照相机、录像机、布匹、服装、空调机、复印机、化妆品、香烟、钢材、手表、化肥、农药、药品、副食品、水产品等300多种。
第二章 经贸合作
第一节 “三资”企业
1984年10月,县编织厂与菲律宾侨商合资创办的兴华塑胶企业有限公司,是仙游第一家“三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独资经营)企业。至1985年底,境内已有5家“三资”企业,总投资额273万美元,其中外资138.2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68万美元,经营项目有:塑胶、拉练、五金、彩印等。至1990年,同境内签订合同的“三资”企业有21家,实际投产15家;合同投资额1693.6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238.4万美元;产值达10800万元,占乡镇以上工业总产值的41.2%,其中:出口交货总值10600万元,占县出口交货总值的68.5%。至1992年底,境内同新加坡、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日本等国家签订“三资”企业合同,经县外经贸委批准,已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三资”企业共有65家,其中:合资企业33家,合作企业2家,独资企业30家。“三资”企业合同投资额6300万美元,外商投资额3547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2369万美元。境内“三资”企业以港、澳、台同胞投资的劳动密集型的中、小型企业为多,主要有鞋业、针织、工艺品、皮革、服装、塑胶、五金、食品、交通运输等项目,其中上百万美元投资规模的有:合资700万美元的兴华塑胶企业有限公司、独资200万美元的泰立鞋业有限公司、合资180万美元的东龙鞋业有限公司,还有宏泰纸器企业集团、亿承鞋业有限公司、贯华运通有限公司、倖伟鞋业有限公司、金威服装(福建)有限公司、南泰制革厂有限公司、山中工艺品有限公司、高尔夫用品有限公司、鲤城鞋业有限公司、鸿福针织有限公司等13家。1985~1992年,实际投产的52家“三资”企业,总产值共6.77亿元,出口交货总值共6.17亿元,创汇10823万美元。1992年,“三资”企业从业人员7943人。
第二节 “三来一补”企业
1982年,县城关皮件厂与香港永茂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第一份来料加工皮鞋的合同。从此,仙游逐步承接对外“三来一补”业务(来料加工、来样生产、来件装配、补偿贸易)。至1987年,县与外商签订“三来”合同43份。合同工缴费39万美元,实际履约合同25份,实收工缴费10.55万美元。1988年,县与外商签订第一个补偿贸易合同,外商投资860万日元,进口机械设备5台(套)6.7万美元。1989年起,部分港商转向在境内征地自建厂房,发展“三来”企业,长期经营。鲤城、榜头、枫亭、城东等镇逐步建成“三来一补”企业加工区。19881992年,县与外商共签订“三来一补”合同110份,合同工缴费679万美元,实收工缴费94万美元,分别比1983~1987年增长2.56倍、17.4倍、10.5倍。县“三来一补”企业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以及劳动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相结合的产业。加工装配的主要产品有服装、针织品、电子器具、工艺品、塑胶玩具等8大类、300多个品种。1992年,境内有外商“三来一补”企业15家,就业人员3000多人。
第三节 对外技术援助
1972年10月9日,中塞两国政府在北京签订经济技术合作议定书,其中议定中国援助塞拉利昂共和国建设甘蔗农场和糖厂。1973年4月,仙游甘蔗技术员王元炎随同中国甘蔗糖业考察团赴塞国实地考察,收集资料,撰写可行性建设报告。1974年8月,完成考察后,进行设计,实施方案,其中制糖工业生产技术由仙游糖厂和度峰糖厂等单位承建。1979年2月,仙游糖厂曾景岳等6人赴塞参加援建糖厂。3月,塞拉利昂共和国甘蔗糖厂破土动工。1980年12月,建成投产,日榨蔗量500吨,年产糖600吨左右,产酒精500~600吨。随后,仙游度峰糖厂、枫亭糖厂也分期分别派人援助该国发展蔗糖生产。1991~1992年榨季,该国糖厂盈利8000多万利昂。
除援塞外,1974年6月,仙游龙华公社吴树国、甘蔗试验场场长林谋沂等,也赴非洲多哥共和国帮助试种甘蔗,并获得成功。至1992年8月,仙游工农业部门各类专业科技术员和技工援外人数达235人(次),在外援中,增进仙游与受援国的友谊,为发展经济作出了贡献。
第四节 劳务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仙游人多地少,人民生活困苦,不少人背井离乡,前往印尼、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等地从事艰苦劳动谋生。1912~1913年,教会先后在境内引渡两批劳工141人去南洋。此后,通过“老客引渡新客”、“招聘教师”、“亲属引荐”等方式成批出境谋生。他们历尽艰难坎坷,在他国异邦的处女地上开发经营,发展工商,兴办教育,繁衍后代,发家致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境内扩大对外开放,遵照国家规定的“守约、保质、薄利、重义”的原则,实行公派形式的劳务出口。1987年,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在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简称省中福公司)支持下,与新加坡首次签订劳务出口合同,首批选派女青年工人70名劳务出口。至1990年,县先后签订电子、针织、服装等劳务合同7项,先后选派青年女工275名在新加坡等厂家履约。
第三章 管理
第一节 机构设置
一、外贸公司(局)
宋代,境内进出口货物,均受泉州市舶司管辖。元代,在湄洲湾函头设管勾司,以监管渔、盐和莆、仙两县进出口贸易。明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境内没有对外贸易管理机构,外贸进出口经营都操纵在官僚买办商人手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仙游不设专业外贸机构,商品出口业务由商业、供销部门兼营。1958年,县商业局配备3名干部,专职管理外贸经营。1959年7月,成立仙游县外贸经理部,管理外贸业务,属商业局管辖企业。1961年11月,并入县食杂公司。1962年1月,外贸业务从食杂公司划出,正式成立仙游县外贸物资采购公司,业务属省外贸系统垂直管理,行政归县商业局领导,内设:人秘股、财计股、业务股;下设:土畜产品收购门市部。共有干部、职工13人。
1971年10月,撤销县外贸物资采购公司,并入县革命委员会商业局工业品服务站。1972年12月,恢复仙游外贸公司建制归属商业管辖。内设:政工组、生产组、财计组;下设:外贸收购转运站。
1978年,县革命委员会设立仙游县对外贸易局,并保持外贸公司建制,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计划、财务、业务、人事,恢复属省、地外贸系统管理,行政属县财贸办公室领导,内设:人秘股、业务股、财计股;下设:外贸收购转运站。1980年12月起,行政归县进出口办公室领导,业务股分设:土畜产组、抽纱组、轻工工艺组、粮油食品组。1985年2月,撤销外贸建制,成立局级建制的仙游县外贸公司,仍为省外贸系统垂直管理机构,行政属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领导。公司内设:人秘、财计、土畜产、粮油食品、轻工工艺、抽纱等6个职能股;下设:外贸收购转运站。1990年,撤外贸收购转运站。1992年,县外贸公司共有干部、职工66人。
二、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
1980年12月,县人民政府进出口办公室成立(简称县进出口办),配备人员3人,与县外贸局合署办公,是县政府直属的局级机构。1985年2月,改称仙游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内设:办公室,配备干部7人。1986年后,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开始陆续设置对外服务的事业性质机构,并创办一批挂靠的外向型企业。至1992年,下设机构有:福建省仙游县对外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福建省仙游县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福建省仙游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挂靠的工贸企业有:榜头下昆刺锈厂、食用菌有限公司、台胞购物中心、永盛装璜整修公司、泰华首饰慕义公司、华盛建材公司。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共有人员21人。其中:行政编制干部9人,事业性质的干部、职工12人。
第二节 经营管理
一、计划
1958年前,本县出口商品由商业、供销的兼营单位按福州、泉州主管部门产品经营分工计划,组织收购上调。1958年10月起,由晋江专署商业局外贸科下达计划,由县商业部门按照口岸专业进出口公司要求,组织收购直接调拨厦门口岸。1960年起,外贸商品正式列入商业收购、调拨计划。由省外贸部门下达计划,县外贸物资采购经理部组织收购出口经营,统计报表由县商业部门汇编上报。1962年起,对中央和省规定调供省外贸一、二、三类出口的751种商品实行分级管理。将一、二类商品称为“指令性计划商品”,三类商品称为“指导性计划商品”。县外贸计划工作实行省公司和县商业局双重领导和双轨管理。1966年后,外贸计划由各级革命委员会管理,只下达收购、调拨指标。1972年后,恢复省外贸系统和商业厅、局双轨的计划管理。1978年,外贸机构恢复后,计划由省外贸局下达,实行地区外贸局和县财贸办公室双轨管理。1980年起,县财办转轨给县进出口办(1985年改称县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管理。1981年后,外贸计划管理上的自主权开始下放,把外贸的指令性计划定为保证完成数,指导性计划定为争取数目标。并依据经营、计划、财务三者统一的原则,实行谁经营,谁负责盈亏,并承担国家下达的出口计划任务。国家规定:由外贸专业公司统一经营的有10个品种,由指定外贸(工贸)公司统一成交的有20个品种,省外贸统一经营的有13个品种,省协调的76个品种,其他商品的收购计划主要以地方为主进行综合平衡和编审。地方和部门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生产计划和上调任务的基础上,对本地区的产品有权供应出口,出口留成外汇应主要分给企业。这就鼓励了地方外贸企业发展生产,争取出口创汇的积极性。县大力扶持粮油食品、轻工、茶叶、工艺品类基地厂(场),更新品种,增强竞争能力,扩大生产,增加出口。1980年,县外贸收购出口总值2426.5万元,完成年计划1908万元的127.2%,比1979年的实绩367万元增长6.6倍。1986~1990年间,进一步改革外贸计划体制,简化计划内容,但管理商品进出口权限仍集中在省级以上外经贸行政主管部门,以保证出口商品纳入计划管理的轨道。随着改革开放的扩大,省、市外贸系统下达的出口供货总值从1985年计划数940万元,以年均41.5%的增幅,递增到1989年的3500万元。县外贸实行进出口代理制,不断拓展年创单项百万元的产品和计划外商品的出口经营,1986~1989年,县外贸出口供货总值达12418万元,比计划总值的9866万元,超额26%。其年均增幅为34%。1990年起,外贸体制进一步深化改革,计划管理机制转向地方化(除原有外贸企业和外经贸委下属的外经企业外,“三资”企业,乡镇地方工贸企业,都纳入县外经贸委计划管理的范畴),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县计委根据省、市计委部门的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编制县年度出口供货计划,由县政府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纳入县年度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的专项指标。通过综合平衡、分品种、类值,分解下达到专业外贸公司,各乡镇、地方、工贸企业,以及外商投资企业。县外贸部门仍参考省外贸系统下达的指导性计划为主,下达各股的经营承包指标。1990~1992年,县外贸公司出口供货总值7865万元,完成计划总值8500万元的92.5%。
二、财务
1958年起,外贸财务归县商业局统一管理。外贸经营没有自有资金,出口商品收购的流动资金由银行贷款供应。1962年1月起,县外贸物资采购公司财务属省总公司管理,实行“独立核算、盈利上缴、亏损拨补”的外贸财务管理办法,由省外贸总公司拨给县外贸部分自有流动资金。但随着外贸经营业务的扩大,县出口商品收购资金大部分仍要向银行贷款。外贸部门的经营管理费用,则由省外贸统一制订标准,计入调拨价,向口岸专业进出口公司收取。1971年10月,县外贸机构撤销,财务并入商业局工业品服务站核算。1972年底,恢复外贸公司建制,财务管理仍属于县财政。1978年10月,成立县外贸局,又实行省、地外贸系统“垂直”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关系归向由莆田地区外贸局主管,按年度下达财务计划,对利润、费用水平、资金周转速度等各项财务指标进行考核。1982年,开始执行国家外经贸部统一颁布的《对外贸易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并改变了以往按收购增长留成外汇的办法,实行按出口收汇金额计算留成,取消了10种商品不留成的规定。1983年7月1日起,国营外贸企业的流动资金全部由银行统一管理,所需增加的流动资金,由银行按信贷政策供应,国家财政不再增拨流动资金。县外贸部门扬长避短,大力开拓进出口代理制业务,扶持地方工贸企业扩大出口创汇商品的生产,改革外贸财务体制,加强经济调节手段,精打细算,努力克服各种出口商品收购价逐年上涨,直接、间接费用逐年增加,成本增大,而调拨价、经管费基本不变的矛盾,从加速商品流转、降低费用水平、加大商品委托代理出口份量上开源节支,从而强化和改善了财务管理。1981~1985年间,县外贸部门实现利润19.4万元,完成利润计划10.9万元的178%。“七五”期间,实现利润118.9万元,比原计划的71.6万元增长66%。1990年后,县外贸专业公司财务,正式与省、市外贸系统脱钩,改变了国有外贸财务30年来“一条鞭”统一核算的管理模式。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县财政挂钩。1991年起,中央全面取消外汇补贴,出口经营单位每出口一美元,必须增加0.26~0.36元的人民币,换汇成本提高,亏本商品相应增加,一些专业口岸公司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市场需要出发,减少了县公司代理出口商品的经管费。加上地方财政困难,出口创汇产品生产资金难以筹措,出口产品多渠道,多口岸外销,直接冲击了县专业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业务。是年,实现利润下降至11.5万元。1992年,县外贸公司亏损19万元。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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