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油料统购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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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74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油料统购
分类号: F762.1
页数: 1
页码: 47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仙游县在1956年至1992年期间油脂作物和食油的收购情况。仙游县的油料作物主要是花生,还有少量菜籽和油茶。1956年,县成立油脂公司,对食油统一收购,兼收少量油脂。在困难时期,全县共收购粮油620吨,净调出96.9吨,支援外县。1979年后恢复和发展食油议价收购。1979至1992年,共从县外议购食油2335.6吨,其中1989年多达508.4吨,是平价定购量的3.77倍。
关键词: 仙游县 粮油经营 油料统购

内容

仙游油料作物主要是花生,还有少量菜籽和油茶。1956年,县成立油脂公司,对食油统一收购(以收原料为主),兼收少量油脂。是年夏,购花生果1849.25吨,超额31.6%。全年收购油料(折油)668.95吨,调入153.25吨。仙游油源不足,食油购不抵销,每年需由外地调入弥补。1957年4月,油脂公司并入县粮食局,油料统购按余料确定购留比例。1960~1962年困难时期,全县共收购粮油620吨,净调出96.9吨,支援外县。1961年,国家为了多收购花生果,每收购50公斤奖原粮7.5公斤、棉布1.3尺。是年,征购油脂120.9吨,完成计划的109.9%。1962年,油料收购实行给产农留口油、种子和余料政策。1965~1975年间,共收购花生果3645.4吨、菜籽138.15吨、茶籽94.2吨。其间,1969年实施超购超奖政策,每超购50公斤花生果,可顶抵粮食征购任务75公斤,或换取75公斤原粮。1971年,实行粮油征购任务“一定五年”政策,超购加价及奖售粮食、化肥,全县花生果统购任务每年定为450吨。由于定购基数高,完成难度大,历年均有尾欠。1985年,改粮油统购为合同定购,定购数量仍为450吨,实行“倒三七”比例价收购。
  1956~1992年,油脂收购总折油6700吨,调入3475吨。其中,1959年最多为797.15吨,1962年最低为35.3吨。1965年起,开展食油零散议购,至1969年停止。1979年后恢复和发展食油议价收购。1979~1992年,共从县外议购食油2335.6吨,其中1989年多达508.4吨,是平价定购量的3.77倍。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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