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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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7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粮
分类号: F810.424
页数: 2
页码: 468-46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49年9月,仙游人民政府成立钱粮科负责秋粮征借及调运支前工作,1951年开始向农民征收公粮。1953年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公粮和统购任务一并下达,先征后购,统一入库,分别核算。公粮成为国家掌握商品粮的主要来源之一,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统一计划。公粮数量逐渐减少,从1950年的11.29%降到80年代的2.68%。
关键词: 仙游县 粮油经营 公粮

内容

1949年9月,仙游人民政府成立钱粮科,负责秋粮征借及调运支前工作。在公粮征收前,实行“以户为借粮单位,以赋额为借粮标准”,广大农民交纳公粮(稻谷)6717.5吨。
  1951年,实行土地改革,农民分得土地,人民政府开始向农民征收公粮。全县分城关、榜头、枫亭、度尾、龙华、盖尾等6个粮点征收。同时,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征购品种主要是稻谷、小麦、大米、黄豆。1951年8月,县政府对全县征粮进行抽查,平原区的正税及附加约占总产量的17.9%,山区占14.7%。1952年,按中央税率计征,通过调整粮食产量,核实土地,减轻群众的公粮负担,全县组织30万农民,敲锣打鼓交公粮,7天内完成夏征任务3873吨。1950~1952年,共征购40030吨。公粮入库后,各粮站做好调运、保管工作,确保粮食供给、平衡物价、稳定社会。
  1953年12月,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后,公粮和统购任务一并下达,先征后购,统一入库,分别核算。公粮部分由粮食部门代收,按规定价款,付给财政部门。公粮成为国家掌握商品粮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采取少征多购政策,减轻农民负担。全县公粮收数量从1953年10880吨,逐渐减少,至60年代,每年只有3500多吨,70年代,每年仅有2500多吨;公粮占粮食总产的比例,从1950年的11.29%降到80年代的2.68%。公粮成为商品后的经营活动纳入国家统一计划,由粮食部门统一调度,安排供应。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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