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墟市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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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6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墟市
分类号: F724.7
页数: 2
页码: 465-46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福建省仙游县的粮食市场历史发展情况。从唐代开始,境内已有粮油集市,元代开始出现粮行米市,逐渐发展。清末和民国期间,粮食市场分布广泛,交易额持续增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粮食仍为自由交易。
关键词: 仙游县 粮油市场 墟市

内容

唐代,境内文贤里(今度尾镇)的三般店已有经营大豆、杂粮等。宋末,米贩粮商以仙游蔗糖、桂圆、木材等特产换回大米供市;民间余粮多加工成糙米,挑到墟场出售,或以粮换物。粮行米市逐渐发展。元代,枫亭薛和源在霞桥港开设花生油栈和豆饼行,囤积花生油100多吨。元末明初,枫亭、沧溪、榜头、坝下、何岭关、赖店、玉墩、柴桥头、慈孝、中岳、度尾、磨头等处均有粮油集市。
  清末,粮食集贸市场主要分布在功建里(今鲤城)的天地坛,以及榜头、坝下、赖店、石马、枫亭三妈宫、慈孝、磨头、溪仔店等处。当时仙游功建里从事粮油经营的商店有7家、业主9人、雇工8人,行业资本总额54000元,年贸易额216000元。
  民国期间,中山镇(今鲤城镇)经营稻谷杂粮的商店有8家。民国7~15年(1918~1926年),仙游粮油价格基本平衡,大米每50公斤仅3~5元。民国15~24年,大米市价一直保持在5元以下。民国25年,上升为8元。此后直线上升,由民国26年每50公斤11元,至民国34年涨到2300元(法币),猛增200多倍。油价变动幅度最大,民国27年,每50公斤22元,到抗日战争后期,升到14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粮食仍为自由交易。粮油墟市主要分布在县城、沿海、东乡、西乡等4片的36个集市。1952年8月,城关地区组织第一次物资交流大会,上市的粮油、土特产品占64.3%。至1953年3月,全县相继召开物资交流大会17次,粮油交易总额5520余万元(旧人民币)。
  1953年12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全县36个粮食市场合并为城关西门、枫亭、沧溪、赖店、郊尾、榜头、园庄、何岭关、度尾等9个市场。统购期间,禁止粮食交易,统购结束后允许少量余粮上市。市场交易主粮按2.5~3%、杂粮按0.5%收费。1954年6~11月,全县共成交稻谷58012公斤,大小麦3250公斤,豆类15800公斤,大米1071公斤。
  1955年,城关、枫亭、榜头、赖店、郊尾、沧溪、度尾等8个集市成交原粮1148吨,其中,农民购买706.75吨,占61.53%;城镇居民购买349.6吨,占30.43%;私营行业在市场购进,占总成交量的7.4%。1956年,全县粮油市场增到16个。其中较为活跃的9个,定期轮流交易的.7个,全年各种粮食成交数达605.7吨。1956年11月,各区交易所改为农民贸易服务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放农村自由市场,粮制品、饲料行业日渐繁荣。1957年8月,贯彻分类管理、控制上市的精神,粮油列为一类物资,不准个体商贩经营。1958年11月,实现公社化后,集市贸易消失。
  1960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60条)后,恢复集市贸易,城关、枫亭、榜头等地重新设立粮油市场,全县集市发展到53个,开展物资交流,上市粮油成交活跃。个别粮贩乘机黑市交易,哄抬粮价。1960年12月,每0.5公斤大米市价2.8元,高于国家牌价21倍;每0.5公斤花生油15元,高20倍。1962年,全县集市贸易上市粮食达2290吨。
  1966~1976年间,禁止粮油上市,取缔粮油自由交易。1978年12月后,粮油经营逐步放开。1983年,开放粮油市场。粮油经营从封闭式的单渠道流通转向开放式的多渠道流通,促进粮油市场的发展。到1992年,全县乡镇集体企业从事粮油批发和零售的有20多家,年销售量1万吨,个体粮行米商有400多家,年销售量2万吨。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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