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市场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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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66
颗粒名称: 第一章 市场
分类号: F762.1
页数: 4
页码: 465-468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仙游县的粮食市场、收购网点和粮店的历史发展情况。从唐代开始,境内已有经营大豆、杂粮等集市,元代开始出现粮油集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粮食仍为自由交易,之后逐渐发展成为有组织的集市贸易。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收购网点和粮店数量不断增加,同时也有一些私商粮贩抢购大米,囤积贩运,高价出售的行为。但随着国家对粮食市场的调控和管理,这些行为得到了抑制。
关键词: 仙游县 粮油经营 市场

内容

第一节 墟市
  唐代,境内文贤里(今度尾镇)的三般店已有经营大豆、杂粮等。宋末,米贩粮商以仙游蔗糖、桂圆、木材等特产换回大米供市;民间余粮多加工成糙米,挑到墟场出售,或以粮换物。粮行米市逐渐发展。元代,枫亭薛和源在霞桥港开设花生油栈和豆饼行,囤积花生油100多吨。元末明初,枫亭、沧溪、榜头、坝下、何岭关、赖店、玉墩、柴桥头、慈孝、中岳、度尾、磨头等处均有粮油集市。
  清末,粮食集贸市场主要分布在功建里(今鲤城)的天地坛,以及榜头、坝下、赖店、石马、枫亭三妈宫、慈孝、磨头、溪仔店等处。当时仙游功建里从事粮油经营的商店有7家、业主9人、雇工8人,行业资本总额54000元,年贸易额216000元。
  民国期间,中山镇(今鲤城镇)经营稻谷杂粮的商店有8家。民国7~15年(1918~1926年),仙游粮油价格基本平衡,大米每50公斤仅3~5元。民国15~24年,大米市价一直保持在5元以下。民国25年,上升为8元。此后直线上升,由民国26年每50公斤11元,至民国34年涨到2300元(法币),猛增200多倍。油价变动幅度最大,民国27年,每50公斤22元,到抗日战争后期,升到143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粮食仍为自由交易。粮油墟市主要分布在县城、沿海、东乡、西乡等4片的36个集市。1952年8月,城关地区组织第一次物资交流大会,上市的粮油、土特产品占64.3%。至1953年3月,全县相继召开物资交流大会17次,粮油交易总额5520余万元(旧人民币)。
  1953年12月,粮食实行统购统销后,全县36个粮食市场合并为城关西门、枫亭、沧溪、赖店、郊尾、榜头、园庄、何岭关、度尾等9个市场。统购期间,禁止粮食交易,统购结束后允许少量余粮上市。市场交易主粮按2.5~3%、杂粮按0.5%收费。1954年6~11月,全县共成交稻谷58012公斤,大小麦3250公斤,豆类15800公斤,大米1071公斤。
  1955年,城关、枫亭、榜头、赖店、郊尾、沧溪、度尾等8个集市成交原粮1148吨,其中,农民购买706.75吨,占61.53%;城镇居民购买349.6吨,占30.43%;私营行业在市场购进,占总成交量的7.4%。1956年,全县粮油市场增到16个。其中较为活跃的9个,定期轮流交易的.7个,全年各种粮食成交数达605.7吨。1956年11月,各区交易所改为农民贸易服务部,有组织、有计划地开放农村自由市场,粮制品、饲料行业日渐繁荣。1957年8月,贯彻分类管理、控制上市的精神,粮油列为一类物资,不准个体商贩经营。1958年11月,实现公社化后,集市贸易消失。
  1960年,贯彻《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即60条)后,恢复集市贸易,城关、枫亭、榜头等地重新设立粮油市场,全县集市发展到53个,开展物资交流,上市粮油成交活跃。个别粮贩乘机黑市交易,哄抬粮价。1960年12月,每0.5公斤大米市价2.8元,高于国家牌价21倍;每0.5公斤花生油15元,高20倍。1962年,全县集市贸易上市粮食达2290吨。
  1966~1976年间,禁止粮油上市,取缔粮油自由交易。1978年12月后,粮油经营逐步放开。1983年,开放粮油市场。粮油经营从封闭式的单渠道流通转向开放式的多渠道流通,促进粮油市场的发展。到1992年,全县乡镇集体企业从事粮油批发和零售的有20多家,年销售量1万吨,个体粮行米商有400多家,年销售量2万吨。
  第二节 收购网点
  民国时期,有粮仓30余座,中山、榜头、枫亭、岭西、仁德、慈孝、古邑等乡镇设有收纳仓(征收站)。50年代初,全县有4个粮食分库,6个粮食征收站,还委托供销合作社代购,设有33个粮食代购站。
  1955年,全县建立7个粮食管理站,各站分设固定或临时收购点,粮站派员驻点收购。西苑仙山粮点每年还从德化县收购粮食40600多公斤。1956年,全县收购点增至41个。1964年9月,城乡共有36个征购点。收购网点经过多次调整,至1992年,全县设18个粮站、2个粮库、36个粮点、11个临时收购点。
  第三节 粮店
  民国37年(1948年),境内有粮店76家,其中中山镇57家。1949年,仙游粮店全部由私人经营。
  1950年4月,境内设国营福州贸易公司仙游营业处。当时,粮食经营是在国营商业领导下的自由贸易,国营、私营粮店并存。国营粮店以批发为主,挂牌明码标价,指导和平抑市价。1951年1月,国营仙游营业处改为仙游贸易公司,下设榜头、枫亭、大济、中岳、杉尾等5个营业处和城关批零门市部,扩大收购范围和营销网络,降低批发起点。4月间,部分私商粮贩在城乡抢购大米,囤积贩运,高价出售。贸易公司从外地大量调进大米抛售,稳定粮食市场。1952年7月,国营贸易公司分设粮食专业公司,城关和各区供销社均设粮油门市部,兼营购销业务。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从事粮食批零、贩运的个体粮店、米摊基本消失。
  1955年,粮食实行垂直管理,原供销社兼营的26个粮油供应点、1个碾米厂归粮食局管辖。1956年,6家粮食代销店改造为国营粮店,从业人员44人(其中职工24人,私方人员20人)。1958年,全县有粮店13个,门市部53个。1961年3月,增设5个山区粮站。城乡粮店几经调整,经营网点不断扩大,布局趋向合理,基本适应群众生产和生活的需要。
  1954年,城镇居民用粮开始凭证供应。粮店逐步建立和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至1962年,销售上设立“一卡”(城乡售粮登记卡)、“二簿”(粮票收支登记簿、销售实绩逐月检查簿)、“三单”(人口变动通知单、更换粮票通知单、批拨商品通知单),普遍建立商品库存帐、现金出纳帐及商品销售日记帐,帐务一日“三核对”(销售实绩与证票、销货款、付货核对)、“三盘点”(商品库存盘点、器材盘点和证票盘点),确保帐实相符。1956年以后,粮店职工发扬爱民传统,落实便民措施,经常深入到户宣传粮食政策,了解人口、年龄、工种、定量等变化情况,定期召开消费者座谈会,征求意见,改进供应工作。
  1959年,全县粮店开展劳动竞赛,职工送粮上门6288人次,服务户数达18070户,送粮油324吨。全县有41个粮食门市部实现“十好粮店”,其中城关有5个粮店荣获晋江专区“十好粮店标兵”称号。
  1961年,粮店实行定点、定期供应办法,同时开展红旗竞赛,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及时结帐检查,实现帐、表、票、物相符。1963年,赖店粮站实行“一请”(请坐)、“二问”(问买什么)、“三送行”(送顾客出门)的礼貌待客办法,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1981年以后,经常开展“文明经商,优质服务”、“岗位学雷锋,行业树新风”等服务规范化系列活动,评选“信得过粮店”和“最佳营业员”,粮店职工努力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榜头粮店、城关中心粮店和西门兜粮店先后被评为省文明粮店、省先进班组。1985年,城关粮店和榜头粮站率先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提高了经济效益。
  国营粮店设施逐年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粮店大多设在祠堂、庙宇或租用民房,设备只有杆秤、麻袋、油桶等。60年代后,粮店设施逐步改善。1979年后,各基层粮站普遍新建粮店,更新设备,粮油销售采用升降机、售油器等。
  1979年后,开放集市贸易,恢复粮油议价经营,私营粮店迅速发展。至1992年底,全县有私营粮店400家、米摊230处,年销售粮食3万吨、油脂250多吨。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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