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供应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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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55
颗粒名称: 第二章 供应
分类号: F252.2
页数: 8
页码: 450-45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仙游县供销合作供应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和生活资料供应两方面。
关键词: 仙游县 供销合作 供应

内容

第一节 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农业生产资料仅供应商品杂肥,后增加供应化肥、农药、农药械、中小农具、种苗、耕牛、农用薄膜、柴油等;服务项目从供应到加工、修配、科技咨询等。1951~1992年,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总额55469万元。
  一、肥料
  化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仙游县化肥由私商经营。1951年6月,县合作总社接受国家委托开始经营化肥,当年销售6000吨。1953年5月,在第五区(度尾)推广使用过磷酸钙。当年10月,县合作总社在第六区(大济)龙坂乡搞化肥凭证分配供应试点。1954年2月起,在平原10个区实行化肥计划供应,优先供应国营农场、农业社、互助组。从1951年7月至1954年9月,先后4次对化肥降价销售,每50公斤由32元降至17.5元。1955年3月起,全县实行化肥计划供应,指标逐级下达。1956年2月起,实行定时定点定量供应。供应品种从建社初的过磷酸钙,逐步发展到硫酸钾、硫酸铵、磷酸铵、尿素、石灰氮、氯化铵、硝酸铵、钙镁磷、机制骨粉等。1961年4月起,调进计划外化肥1500吨。1963年起,贯彻国家对主要农副产品收购奖售政策,发放和供应农副产品收购奖售化肥。1978年后,多种经营发展,用肥量增加,供销社大量组织供应计划外磷肥、商杂肥。1979年8月,县化肥厂成立,县产化肥由县计委分配到各公社供销社经营,当年,供应县产化肥1016吨。1981年,农业生产发展,计划分配化肥减少,县农资公司与基层供销社配合,与县外厂家和批发部门签订合同,调进计划外化肥11278吨。同年5月起,化肥由县农委分配,供销社经营,按期分配,限期购买。1982年9月,县社确定中央氮肥不搞议购议销,小化肥(磷肥,碳铵)货源紧缺时,允许基层社组织计划外肥源弥补不足。1984年,除计划内化肥执行国家定价外,计划外化肥由企业自行作价。当年,园庄供销社首先在园庄乡岭北、东石村等偏僻地区增设化肥临时供应点,以后各基层社普遍增设临时化肥供应点。至1992年,全县除75个固定供肥点外,增设临时化肥供应点64个。1985年,化肥计划分配转由县计委管理,除省计划分配外,其余转为议购议销,实行蔗肥挂钩和综合价。1986年2月起,化肥、农药等重要生产资料由县供销社农资部门归口经营,统一管理。县供销社、工商、税务、乡镇政府共同配合,查处非经营单位和个体商贩经营化肥、农药活动。1987年,化肥货源缺、调运难,供不应求,调进计划外化肥4.48万吨,占当年化肥供应量81%。计划内化肥凭证供应,计划外化肥发卡定点供应。同年,县农资公司与县化肥厂签订产销合同,收购供应县产碳铵。至1992年,计供应县产碳铵63239吨。1988年,先后规定磷肥、优质碳铵全县统一零售价。1989年1月起,贯彻执行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分别发出的《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决定》,县供销社成立农资专营管理小组和监督小组,对化肥、农药、农膜的供应,实行品种、数量、价格、标准、时间“五公开”,按受群众监督。1990年起,县供销社系统实行化肥、农药和农膜的供应计划、价格、办法、进货渠道、盈亏滚动“五统一”。1991年3月,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化肥、农药、农膜实行专营的通告》,成立市场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和巡检督导队,查处非专营单位和个人经营化肥、农药、农膜活动。是年,供销社化肥销售量60370吨,创化肥销售量最高纪录。1992年,化肥经营受个体肥贩冲击,供销合作社化肥销售量下降,当年销售40668吨,比上年下降31.7%。1952~1992年,仙游县供销社计供应化肥107万吨。
  土杂肥 1953年2月,县合作总社和枫亭供销社分别从福州、涵江调进桶砒11.5吨。5月起,贯彻“农家肥为主,商品肥为辅”的方针,大力收购地方杂肥。1956年5月,县社在平原乡以泥炭土为原料加工颗粒肥。至1958年,全县加工颗粒肥3150吨(后因原料缺乏,成本高而停产)。1957年,县供销社抽出60多人帮助农民建厕所、换旧壁土、挖海土、搞圈猪积肥。1958年,办综合肥料厂,生产过磷酸钙。各基层供销社共办土化肥厂16个,生产磷细菌肥、混合肥、人造砒等。1960年6月,组织民工到山西、河南生产砒肥。至1963年4月,运回桶砒1500吨,从山西、河北购回砒肥150吨,杂骨19吨,杂皮碎56.6吨,杂毛0.8吨。1971年,配合仙游糖厂开办胡敏酸铵车间,利用糖厂酒精、废液生产胡敏酸铵,并推广到9个公社、50个生产队。1972年,继续推广土化肥、土农药,县农资公司和9个基层社生产5406菌肥。1985年后,化肥货源增加,供销社停止经营土杂肥。
  绿肥 1964年下半年,供销社开始发动农民种绿肥。1966年,供应绿肥种子19.8吨。1970年以后扶持农民种植紫云英、蚕豆、豌豆。1974年,帮助农民种植太阳麻、养红萍,供销合作社做好种籽、肥料供应。1983年起,公肥货源增加,供销社停止供应绿肥种子。
  二、农药
  1953年2月,供销合作社开始经营6%可湿性666粉,以后根据“先试验,后推广”的精神,经营品种逐渐增多。1958年,贯彻“以防为主,防治并举”和“土洋结合”的方针,各基层供销社在供应化学农药的同时,办土农药厂,生产四合粉、断肠草、石灰、土制鱼藤精。1971年,发动群众推广使用菸杆、茶饼、草木灰、石灰、断肠草等土农药。1973年,开始销售“九二〇”新农药。1975年以后,仙游县柑桔生产发展迅速,用药增加,除自制农药石硫合剂外,推广使用杀虫脒、代森锌、亚胺硫磷、敌敌畏、三氯杀螨醇等。1980年起,农村粮食、甘蔗和多种经营生产发展,供销社供应防治柑桔等果树病虫害的化学农药,增加多菌灵、克螨敌、井岗霉素、氧化乐果、叶蝉散等。由于化学农药货源充足,品种增多,土农药逐渐停止生产和使用。1989年,抓化学农药更新换代。1990年7月,县联社在郊尾供销社召开科技兴农座谈会,推广郊尾供销社创办庄稼医院,开展农资科技咨询服务经验,县农资公司增设科技股,基层供销社配备兼职科技员,县联社举办庄稼医生培训班。至1992年底,供销社创办庄稼医院21所,村级农资科技咨询服务站79个,为农民提供科学施肥、合理用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技术咨询服务。1992年,推广速灭铜、速灭杀、高产灵、8010杀螨粉等9种化学农药新品种。1952至1992年,供销合作社共计供应化学农药3.3万吨。
  三、农具农药械
  1951年底,基层供销社设立农具门市部,开始经营铁、木、竹中小农具。1952年,设立农具加工小组,并向当地手工业加工定货,从县外购进,山区基层供销社组织收购、加工、调拨给平原区基层社供应。1953年3月,组织城关铁木生产合作社,加工农具供应。1954年4月,县合作总社在枫亭供销社何岭代销站设立山货收购站,开展竹木农具购销,并开始经营轻便喷粉器。山区基层社采取产销见面,向手工业加工定货,供应原料,收购成品,组织竹木农具生产和收购;平原区基层社组织农具加工修补。同年6月,开始供应手摇、压缩、高压喷雾器、深耕犁;9月,县社首批培训使用农药、农药械人员25人。1955年5月,举办农具手培训班,推广新式农具双轮双铧犁。1956年2月,开始经营打谷机。1957年,抽调干部深入山区组织生产竹木农具24万件,棕衣3700件。同年7月,开始经营插秧机。1958年起,枫亭供销社设立竹木农具加工场,加工修补竹木农具。1960年,县社生产资料经理部和各基层供销社建立14个农药械出租服务部,开展农药械出租业务。1963年,贯彻“淡季加工,旺季供应,常年储备,随时维修”的精神,就地取材,开展农具的生产、加工、修补和供应,与产地订立农具产销合同。1971年后,各基层供销社设立农药械修配点和竹木农具修补加工场。山区基层供销社组织竹木农具生产收购,做到“三到队”(任务,原料,政策),“四个边”(边生产、边收购、边调拨、边供应),建立农具生产基地。1973年,城关供销社仿造工农16型喷雾器。1978年,枫亭供销社增设农药械、农机具修补服务项目。1979年起,对竹木农具收购采取按质论价,以销定产,签定产销合同。1985年后,竹木农具市场开放,自由购销,塑料农具、农药械制品大量投放市场,供销社的竹木农具购销量逐渐下降,1992年,全县供应13.68万件,只是历史上供应量最多的1980年158万件的8.66%。枫亭、园庄、盖尾供销社坚持竹木农具加工,各基层社设立农药械修配点46个。1952~1992年,供销合作社共计供应中小农具3372万件,农药械15万架。
  四、种苗
  1953年起,供销合作社组织种苗供应。当年1月,县合作总社从惠安县调进花生、大豆种9吨;4月,从永泰县调进地瓜苗供应。1954年,贯彻“就地组织收购,就地调剂供应”精神,当年9月,供应麦、豆、地瓜、油菜等种苗250吨。1955年2月,发生霜灾,蔗种紧缺,县社组织到晋江县、惠安县等地购进甘蔗种700万支;7月,组织农业生产合作社向外调进鱼苗,发展淡水鱼生产。1956年4月,供销社以枫亭为重点,与农业社签订合同,组织当地农民培育番薯苗11000万株,调剂供应;6月,向福安县购进小猪良种;7月,从湖南省引进“安哥拉”等7种长毛兔良种供应。1957年2月,组织树苗供应;3月,枫亭供销社建立孵化加工场(至1962年,该社共为农民代孵和供应鸡苗70万只)。至1957年5月,全县建立猪苗交易所8个,调剂小猪供应。1958年4月至1961年底,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合并,各基层供销社继续组织猪苗、菜苗、鱼苗、禽苗供应。1962年5月,赖店供销社建立牲畜配种站,为农村养殖户服务。至1977年,供销社继续组织桐籽、芝麻种籽、毛竹苗、果苗、蔗苗的调剂和供应。1978年起,供销社扶持农村发展茶、果生产,在做好茶、果苗供应的同时,帮助农村社队和农民建立茶叶、柑桔、油桐、毛竹、黄花菜种苗繁育基地。1980年,随着蘑菇生产的发展,供销社系统大力供应菌种、化肥、农药、石膏、地膜等原辅材料。县土产公司和基层社办起6个菌种站,生产供应蘑菇原种和栽培种;同时配合县食用菌中心,对全县城乡制种户考核发证,指定向县土产公司或食用菌中心购进原种,确保菌种质量。1989年,县土产公司与县食用菌中心联办菌种站,生产蘑菇原种。
  五、农用薄膜
  1965年12月起,供销合作社向福州调进农用薄膜试销,主要用于旱稻育秧。薄膜也是蘑菇生产主要原辅材料。1972年后,仙游县随着蘑菇生产的发展,薄膜供不应求,供销社采取分配供应。枫亭、城关供销社开展薄膜修补业务。1972年,供销社供应薄膜44吨。1987年,供应197吨。1989年起,由供销社农资部门专营。1991年,供应341吨,为历年薄膜销售量最高峰。1970年至1992年,供销合作社共计供应薄膜2540吨。六、耕牛
  1953年3月,供销社开始经营耕牛,主要从南安县等地调进。1955年7月后,供销社先后在榜头、城关、枫亭、盖尾等地区组织牛墟集市贸易,成立牲畜交易所。1959年,收购小牛100多头,寄养在农村生产队。1962年,贯彻“公养为主、公私并举、不受限制”的养牛方针,供销社以组织调剂为主、经营为辅,帮助社队调剂与保养耕牛。当年,农资公司与基层供销社均配备专职调剂耕牛干部。全县采购耕牛3770头,调剂2155头,是供销社历年耕牛调剂和供应最多的一年。供销社供应牛酒,聘请兽医为耕牛检疫。1964年11月,将城关、榜头、枫亭、度尾、郊尾等5个耕牛交易所移给市管部门管理。1978年后,仙游县耕牛市场开放,农民自养自销,供销社不再经营耕牛。
  第二节 生活资料供应
  国营商业与供销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分工是:供销社负责农村市场供应,国营商业负责城镇市场供应。1951年5月,县合作总社设立综合门市部,供应食盐、煤油、棉布和日用杂品。1952年7月,国营商业与供销社建立赊销关系,扶持供销社扩大经营;8月,对解放军(包括公安部队)按供销社社员优待供应;9月,贯彻扩大购销、活跃经济、扶持生产、巩固工农联盟的经营方针,组织工业品下乡,下伸商业网点,扩大经营海产、京果、百货等。1954年3月,贯彻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农产品首先满足大城市和工矿区的原则。1955年3月,开始经营支前物资。1957年底,开始对华侨侨汇优先供应粮油、食糖、棉布、猪肉等。1960年,对老幼妇孺、革命残废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实行专项供应,基层社设立产妇供应专柜,供应棉花、棉布、海产、牛乳、食糖、食油、桂圆干、红菇等。1985年,除食糖外,取消各种票证,此后,个体商业发展,供销社采取网点扩大、摆摊设点、送货下乡、举办展销会等形式扩大商品销售量。1951~1992年,生活资料销售额计88768万元。
  一、副食品销售
  供销社经营的副食品除主营的果品、干菜、水产品外,还有食糖、猪肉、卷烟、酒类等。
  桂圆干 1953年,开始经营桂圆干,当年供应22.5吨。1959年,开始供应桂圆肉。1963年,销售桂圆干81吨。1982年,销售桂圆干169吨、桂圆肉6.8吨。1984年起,取消桂圆干平价供应,放开经营。
  柑桔 1953年,开始从县外调入供应61吨。1978年后,县内柑桔生产发展迅速,供销社大量收购,供应货源增加。1979年,开始调往县外销售。1981年,销售898吨。1984年起,放开经营。
  黄花菜 1958年,供销社开始从县外调进供应,当年销售13吨。1960~1978年间,货源紧缺,实行凭票供应,着重解决产妇、节日和特需供应。1980年后,取消凭票供应。1983年销售129吨,以后多渠道经营。
  水产品 1952年,供销社开始供应水产品,当年销售960吨。1958年4月,在枫亭公社沧溪设立海产购销组。1963年,设立城关水产品批发部,经营水产品的调拨和批发。1965年,销售水产品3072吨。1984年以后,水产集市贸易兴起,渔民自由交易,供销社水产品经营业务逐渐萎缩。1988年~1990年,为平抑市价,搞好春节供应,县政府采取财政补贴,委托供销社果品食杂公司经营带鱼。
  猪肉 1953年,供销社开始设门市屠宰供应。1956年,平原区基层供销社生猪业务移给国营食品公司经营,山区的生猪购销业务仍由当地基层供销社经营。1957年,实行猪肉定量供应,限量宰杀。1960~1985年,实行凭票定量供应。其中1962~1965年和1979~1985年平议价同时经营。1968年,供应猪肉4068吨。1985年5月起,取消生猪派购,实行议购议销,个体屠宰遍及城乡。供销社的猪肉销售量逐渐下降。经营网点由企业职工承包经营。
  食糖 1951年6月,县合作总社开始经营食糖。1952年,供应100吨。1954年底起,实行计划供应。1959年12月起,实行凭票供应。1984年,供应食糖4744吨。1990年起,取消食糖定量供应。
  卷烟1953年,供销社开始经营卷烟。当年,销售10箱(250条装),以后逐年上升。1960年5月起,卷烟实行凭票供应。1961年9月,经批准,县供销社利用地产晒菸,生产“鲤城牌”卷烟。1981年,销售卷烟6600箱(250条装)。1985年,卷烟票证取消,以后集体和个体商贩自由经营。
  酒类 1953年,供销社开始经营酒类,当年供应22吨。以后销售量逐年上升。1961年,销售575吨。1978年以后,从销售地产米酒和散装酒为主转向以瓶装酒,尤其是以啤酒为主。1982年以后酒类多渠道经营。
  二、工业品销售
  1950年,供销合作社从国营贸易公司调进工业品,以3%优惠价供应供销社社员。1952年7月,贯彻大力推销精神,供销合作社组织工业品下乡。1954年9月起,实行棉布统购统销,凭票供应,当年销售棉布126万米;11月,国营商业和供销社联合成立工业品下乡办公室,国营贸易公司抽出干部协助各地供销社组织小型工业品展览,下乡巡回展销。1954年12月至1956年,榜头供销社代国营商业开展纱百批发业务。1955年2月,贯彻“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的原则。1957年2月,国营贸易公司与供销社建立联络员制,派联络员帮助供销社组织工业品下乡。是年,销售棉布159万米,肥皂27万箱,铁钉10.5吨,铁线6.6吨。1958年起,销售收音机、手表,当年供应收音机32台、手表56只、时钟405台、棉花50吨。1959年起,销售缝纫机、自行车,当年供应缝纫机2台、自行车160辆;同年11月起,对卫生衫裤、棉毛衫裤凭布票供应。1962年起,销售塑料鞋,当年供应700双。1963年起,销售化纤布,当年供应1.1万米。1982年起,销售电视机3台;1983年起,销售电风扇,当年供应291台。1984年起,销售录音机,当年供应150台。1988年起,销售电冰箱、洗衣机,当年供应洗衣机318台、电冰箱6台。1985年起,取消布票。随着商品多渠道经营的发展,集体、个体商业竞争日益激烈,供销社日用工业品销售量不断下降。1986年6月,县联社通过《关于开展工业品联购分销工作的决议》,以县联社贸易中心为依托,基层供销社为基础,开展工业品联购分销,确定蚊帐布、肥皂、被单等11个品种,实行全额联购分销,其余日用工业品敞开选购,控制进货额最低额度。当年,14个基层供销社向贸易中心投股46万元,开展联购分销。至1992年,基层供销社工业品门市大多实行大包干经营,自主进货,系统工业品联购分销业务日益萎缩。
  各个时期工业品销售量不同,各种工业品最高销售量及历史年份分别为:1967年,销售卫生衫裤5.8万件;1969年,销售棉布282万米;1977年,销售火柴1.56万件;1980年,销售肥皂2.39万箱、时钟3990台;1981年,销售元钉135吨、收音机151台;1982年,销售汗衫背心32万件,毛巾26.9万条;1983年,销售铁丝114吨;1985年,销售手表9739只;1986年,销售棉毛衫裤24万件;1987年,销售缝纫机5592台、录音机977台;1988年,销售自行车8944辆、胶鞋24万双、电视机2076台、电风扇5341台。1990年,销售洗衣机564台。
  三、日用杂品销售
  县供销合作社建立后,组织日用杂品的调进和供应。1953年起调进草席,当年销售3700条。1960年,县内供应铁锅3400口(其中部分由县外调入)。1975年,供应铁锅6.4万口。供销合作社供应的日用杂品还有瓷器、陶器、土纸、鞭炮、纸伞和各种棕、铝、竹、木制品、绳类等。1978年县内销售草席8.2万条。1983年以后,市场多渠道经营,供销社日用杂品销售量逐渐减少。1992年,销售铁锅4000口,瓷器17.8万件,草席5100条。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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