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网点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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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52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网点
分类号: F713.1
页数: 3
页码: 447-4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仙游县供销合作网点情况的具体介绍,内容主要介绍了供销合作社和合作商店两方面。
关键词: 仙游县 供销合作 网点

内容

第一节 供销合作社
  一、县直属企业
  1953年7月,县合作总社设综合经理部,下设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土产等3个经理部,1955年7月撤销。1958年4月,经理部随同县社并入县商业局。1961年11月,恢复县社及生产资料、日用杂品、农产品等3个经理部。1962年8月至1965年4月,设立合作货栈。1963年9月,成立仙游县革命委员会副食品经理部。1971年2月,经理部再次随同县社并入国营商业。1976年11月,恢复县社及直属企业。1992年,县联社有直属企业6个,下设经营网点25个,干部、职工369人。
  农资公司 原为县社生产资料经理部。1972年12月,成立商业局农资公司。1976年11月,划归县社,主营化肥、农药、农药械、农用薄膜等生产资料。1992年,公司设人秘、财计、农药科技、化肥等4个股,农资科技咨询服务指导站、农药经营部、驻福州小组,销售总额2536万元,年底有干部、职工55人,固定资产原值39.7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59.41万元。
  土产公司 原为县供销社农产品经理部。1973年,农产品业务从县农资公司划出,成立县商业局土产公司。1976年11月,划归县社,主营茶叶、晒菸、桐油、毛竹、木柴、木炭、生漆、蜂蜜、磨菇等。1992年,土产公司设人秘、财计、业务等3个股,下辖土产批发部、菌种站、综合门市、仙龙茶场等,销售额284万元。是年底,有干部职工53人,固定资产原值78.62万元,自有流动资金49.39万元。
  果品食杂公司 原为县社副食品经理部。1977年7月,成立县供销社食杂公司。1978年4月,改称果品食杂公司,主营干鲜果菜、食杂、水产品、调味品。1992年,设立人秘、财计、业务等3个股,下辖枫亭果品调拨站、南门食杂批发部、会仙山副食品批发部、郊尾罐头厂、西门兜食杂商店、县中心市场综合门市部,销售额458万元;年底有干部职工116人,固定资产原值83.6万元,自有流动资金88.52万元。
  日杂公司 原为县社日用杂品经理部。1965年5月,并入县社农产品经理部。1977年8月,日杂业务从县土产公司划出成立日杂公司。1986年1月,并入县联社贸易中心,实行一套人马两个牌子。1989年1月,与贸易中心分开,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主营日用杂品、塑料制品、瓷器、草席、废旧物资回收、烟花鞭炮等业务。1992年,设人秘、财计、业务等3个组,辖3个零售门市部、枫亭鞭炮经营部、郊尾日杂调拨站,销售额242万元;年底有干部职工47人,固定资产原值18.40万元,自有流动资金20万元。
  贸易中心 1980年9月,成立县社贸易货栈。1984年2月,改称供销贸易公司。1985年2月,改称贸易中心。1992年,设人秘、财计、业务等3个组,辖棉布、针织、百货、五金、交电等5个批发部,1个零售门市部,销售额598万元;年底有干部职工49人,固定资产原值15.65万元,自有流动资金73.62万元。
  汽车队 1978年2月21日成立。1992年设人秘、财计、营运、技管等4个股,设汽车配件门市部,全年运输收入181.79万元。干部职工49人,货车12部,总吨位71吨,固定资产原值190万元。
  二、基层供销合作社
  1950年10月榜头供销社成立后,至1951年12月,全县先后建立城关职工消费合作社和城北、东门、洪桥、赖店、枫亭、沧溪、郊尾、盖尾、坝下、大济、度尾、三般店、中岳、何岭、古邑、龙华、磨头、园庄、东宅以及榜头等20个基层供销社。1953年,按行政区建立15个区供销社,下设37个分销处。针对农村经营网点不足,为方便群众购买,1956年4月,由当地大队提供营业场地和用具,基层供销社提供资金,设立10个代购代销店。代购代销员由当地农民担任,受基层供销社和农村生产大队双重领导,实行亦商亦农。1957年,设立城关、赖店、榜头、枫亭、盖尾、园庄、大济、度尾、西苑、社硎、钟山、游洋、石苍等共计13个基层供销社,下设63个分销处。1958年4月,县社并入县商业局,基层供销社改设2个商业办事处(枫亭、榜头),9个营业所(大济、赖店、龙华、度尾、园庄、郊尾、石马、何岭、社硎),23个乡供销社,下设244个村供销部。1959年3月,财贸体制精简下放,2个办事处、9个营业所、3个乡供销社下放给人民公社,成立13个人民公社供销科。1959年4月,成立城关商业办事处,西苑乡供销社改为营业所,何岭营业所改称麦斜营业所。同年7月,恢复国营商业3个办事处,10个营业所。1960年10月,紧缩机构,精简人员,下放分销处6个,供销部42个。1961年4~6月,恢复供销合作社体制,全县按13个人民公社,设置13个人民公社供销社。1962年1月15日,为适应农村人民公社区划变更的需要,撤销社硎人民公社供销社,分设社硎、象溪、书峰等3个人民公社供销社;撤销麦斜人民公社供销社,分设石苍、游洋、钟山等3个人民公社供销社;撤销西苑人民公社供销社,分设西苑、凤山等人民公社供销社。至此,全县设18个基层供销社,下设56个分销处,24个供销部,104个代购代销店。1973年7月30日起,基层供销社统称“仙游县××供销社”。1977年,基层供销社设分销处80个,经营网点292个,代购代销店174店。1988年12月,凤山供销社并入西苑供销社。此后,全县设城关、赖店、盖尾、郊尾、枫亭、园庄、大济、度尾、榜头、龙华、游洋、钟山、石苍、书峰、社硎、象溪、西苑等共计17个基层供销社。1992年底,全县基层社设73个购销站(分销处),528个经营网点,干部职工1953人。另有代购代销店188个,代购代销员242人。
  第二节 合作商店
  1953年10月至1954年3月,仙游县开展私营工商业普查,给私营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发证。1954年7月,贯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一面前进、一面安排”的精神,对农村私营商业先安排,后改造。1955年1月,县社成立私改办公室(当年9月改称私改科),基层供销社配备私改干部,贯彻“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积极改造”的方针,对农村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供销社采取扩大批发业务,降低批发起点,让出零售网点,组织代购、代销等措施安排私商生活。当年10月,贯彻“归口”精神,农村由供销社负责,县城由国营商业负责,对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进行改造。至1956年上半年,农村私营商业、饮食服务业在所有制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其中直接过渡到供销社和国营商业的有棉布、医药、屠宰、饮食、木材、食糖、粮食等行业;纳入公私合营的有百货、五金、油漆、玻璃、文具、京果、烟丝、瓷器、照相、油脂、酱油等行业;纳入合作化的有理发、食杂、粮制、海产等行业。1958年9月,全县有1021人私方过渡到国营商业和供销社,607人下放农村参加农业生产,359人小商贩重新登记,建立合作商店。1961年6月起,枫亭公社、榜头公社开展恢复合作商店试点,一部分过渡到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的小商贩划出组成合作小组。到1962年6月,恢复合作商店、合作小组78个,共800多人。1964年,城关地区的海产、蔬菜、陶瓷、山货等4个行业、农村11公社,计组织合作商店47个,人员529人;合作小组9个,人员48人,归口供销合作社管理。
  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供销合作社改变过去对私改造的限制政策,归口管理集体商业与供销社经营机构网点,在政治上、业务上一视同仁。1980年,全县合作商店、合作小组成立15个综合商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1985年1月,县供销综合公司与基层工作科分开,作为县联社直属企业,统一管理全县供销社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1991年1月,县联社发出《关于加强归口管理集体商业工作的通知》,确定基层综合商店实行县供销综合公司与所在基层供销社双重领导,原由果品食杂公司代管的城关综合商店划归县供销综合公司直接管理。市场开放后,在多渠道经营激烈竟争下,归口管理的集体商业经营困难,有的因管理不善出现亏损。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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