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财务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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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4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财务管理
分类号: F275
页数: 2
页码: 442-443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至1992年期间,国营商业贸易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的变化和历程。财务管理经历了从满收支大回笼的报帐制到经济独立核算、统收统支,再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最后到财务体制下放等阶段。
关键词: 仙游县 管理机构 财务管理

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国营商业贸易公司仙游营业处的财务管理实行满收支大回笼的报帐制。1951年初,实行经济独立核算,统收统支,利润就地缴入中央金库。1953年,改为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专业公司财务管理均受上级公司和县政府部门的双重领导。企业流动资金由财政拨款和银行贷款,企业利润全部上缴财政。各专业公司独立核算单位开始核定资金,执行经济核算制,并试行“三定五率”(定资金、定人员、定营业额;讲究商品周转率、资金周转率、费用支出率、商品损耗率、毛利率)为主要内容的核算制度。在商品流通中,全面实行拨货计价,实物负责制,废除商品帐,实行金额法。1956年,各专业公司普遍落实财产管理责任制。1958年,财务管理改为全县统一核算,推行“下货上还,存放合一”。1959年初,商业流动资金改由银行按信贷单口供应。零售商店凭单代帐,批发供应,一单到底,仓批合一,简易核算;预购定金,预付贷款,需要多少,发放多少;造成资金和商品大量积压和损失。1959年9月,贯彻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若干规定》,对农副产品采购加强核算,对零售企业实行资金定额管理,对企业税后利润实行4.8%留成,纠正了财务管理放任自流的做法。1960年8月,企业流动资金,恢复由财政和银行双口供应管理。1961年底,国营商业全面开展清商品、清资金、清财产的“三清”运动,清出历年积存商品803.4万元,资金20万元。1964年“三清”结束,核算损失119.5万元。通过“三清”,改善经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经济核算体系和企业内部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1965年,仙游国营商业实现利润263万元,达到1950年以来最高水平。1966~1976年期间,财务管理形同虚设,不讲成本,不讲核算,不讲积累,商业流动资金统一由县革命委员会审批管理。1977年,国营商业企业恢复健全记帐、算帐、报帐的管理和财务报表制度。通过企业整顿,确立三级核算组织系统和经济效益保证体系。
  1979年,商业企业固定资金凡由国家拨付的均执行有偿占有。并开始试行经理(厂长)基金管理和恢复实行利润留成制度。1980年,零售商业内部开始推行各种形式的以柜组核算为基础的经济责任制。同年6月,根据《会计人员职权条例》,商业系统开始对财会人员评定技术职称。为加强商业会计队伍建设,8月起,陆续举办财会人员业务技术培训班。
  1983年1月,财务体制下放,各专业公司的隶属关系,同原来的省商业厅、省专业公司系统管理,改由地方财政直接管理,国营商业实行第一步利改税。1984年3月,商业企业流动资金由银行统一管理,单口供应。国营商业企业盈亏缴拨和商业行政机关的经费开支,均由县政府审批管理。同年10月起,实行第二步利改税,提高企业留利水平。各个独立核算单位,财务直接与财政、税务部门挂钩。1986年,境内15家国营商业小型企业,执行集体所有制的财务管理。1987年,14家中型国营商业企业,在经营承包责任制中,引进工效挂钩和抓管理,上等级机制,遵照《会计法》,强化商业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达标升级制度。1988年,国营商业资金运动量达到2004万元。1990年,治理整顿,银根紧缩,市场疲软,压库资金达87.5万元,经营亏损34万元。1991年,国营商业开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通过清仓查库,削价扩销,年清理库存商品积压资金300万元。1992年,共有固定资产733万元,流动资金1768万元,年费用水平为6.03%,年资金周转为3.8次,年实现利润51万元。共有商业财会人员73人,其中经评聘的会计师7人,助理会计师36人,会计员25人。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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