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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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3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公私合营商业
分类号: F727.57
页数: 2
页码: 419-420
摘要: 本文介绍了1953年开始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对私营粮油批发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部分纳入国营粮食部门,一部分改行。随后实行棉花、棉纱布和食糖统购统销,私营布店和糖行被改造为国营商业经销店或代购店。1956年4月,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行清产核资、定股计息,纳入公私合营的有多个行业。
关键词: 仙游县 商业体制 公私合营商业

内容

1953年11月,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对私营粮油批发商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一部分纳入国营粮食部门,一部分安排改行。1954年,实行棉花、棉纱布和食糖统购统销,75家私营布店被改造为53家国营商业经销店。13家私营糖行改造为2家代购店、2家冰糖加工厂,实行公私合营。1955年,国营商业对私营企业中比较大宗的商品实行代销限制,并加强计划、财务、价格管理。把县城内的私营百货商店合并为一家公私合营商业。私营商业组成经销店235家,批购店7处,代购店1家,代销店2家。1956年4月,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实行清产核资,定股计息,纳入公私合营的有:百货、五金、油漆、玻璃、文化用品、京果、烟丝、日杂、照相、纱布、油脂、酱油等行业共42户,从业344人,资金23.1万元。公私合营商业先后建立25个专业零售商店,配备经理、会计、统计及采购员,计113人。货源由归口公司批发部按计划供应,实行国家统一订价,执行国营商业财务制度,利润上缴地方财政。1957年,商品零售额达666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19%。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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