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污染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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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2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污染治理
分类号: X506
页数: 2
页码: 415-416
摘要: 本文介绍了仙游县治理污染的措施。包括对县城区19家企业的“三废”排放进行监测和处理,投入资金100万元进行治理。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和商业噪声减弱,及时清除垃圾等措施。同时,为提高木兰溪水质和改善环境,迁移了5家严重污染工厂,并加强了对沿溪流分布的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化工厂的环境监测和管理。还与水利管理部门合作保护古洋水库区环境。全县征收排污费79.3万元。此外,仙游县还补充完善了《仙游县城环境保护八五计划暨2000年环境规划》,实现了环境规划中的调整工业布局、排污系统配套、美化绿化与旧城改造的“三同步”,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统一”。
关键词: 仙游县 污染治理 环境保护

内容

治理污染 源仙游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区19家有关企业“三废”排放跟踪监测,把“三废”排放量大,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仙游糖厂、造纸厂、县水泥厂和化肥厂等进行污水物理沉淀和化学达标排放处理,以及对烟囱煤灰等废气消烟除尘处理。治理“三废”投入资金100万元。县农械厂、兽药厂等8家企业生活废水定时定点排放。县医院增设污水处理设备,医疗废水达标排放。整治城内、西门、田岑底等3条地下排水主干道,长5860米,覆盖混凝土面积7800平方米。同时,加强城区交通管理,车辆取道北环城路,限制车辆进城。减弱商业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县环卫处加强公厕管理,及时清除垃圾,年均垃圾处理量为1.80万吨。
  控制污染区提高木兰溪水质,改善木兰溪环境。1987年至1992年,先后迁移县水泥厂等5家严重污染工厂,从城区内移到木兰溪下游,或城郊西北面的下风地带。对沿溪流分布的20多家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化工厂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和管理。与水利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古洋水库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滥用农药而引起的饮用水质污染。农村机砖窖厂进行注册登记,有的依法停产复耕处理;依法征收排污费,做到“核费到人,结算到厂,责任到户”、“核费公开,定期通报,突破难点”。至1992年,全县共征收排污费79.3万元。
  制定环保规划 仙游县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到位”的原则,1992年进一步补充完善《仙游县城环境保护八五计划暨2000年环境规划》,做到环境规划中的调整工业布局,排污系统配套、美化绿化与旧城改造的“三同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统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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