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环境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22
颗粒名称: 第五章 环境保护
分类号: X321
页数: 6
页码: 412-4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仙游县的环境污染情况、治理措施和环境卫生治理情况。仙游县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工业生产、农业生产和生活排放,造成了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影响人体健康。治理措施包括对工业“三废”进行达标排放处理、对生活废水进行净化处理、加强城区交通管理、减弱商业噪声、加强公厕管理、迁移严重污染工厂、控制污染区等。此外,仙游县还制定环保规划,做到环境规划与旧城改造同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同步、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同步。最后,摘要介绍了环卫行业的发展和清洁工人的待遇改善情况。
关键词: 仙游县 城乡建设 环境保护

内容

1985年3月,成立仙游县环境保护局,隶属县建委编制,人员7名。1990年12月单独建制,内设办公室、环境监测站、排污收费监理所等。至1992年,有干部16人,职工6人。从1985年始,对县内环境污染源跟踪监测,加强环境管理,控制污染面,落实环保规划。
  第一节 污染源
  仙游县环境污染,主要来自工业生产所产生的“三废”(废液、废气、固体废弃物),农业生产中长期使用农药的毒害以及居民生活的排放物。这些因素造成大气、水和土壤的污染,影响和危害人体健康。城镇的污染程度大于乡村。
  水污染 木兰溪水域污染源主要来自木兰溪沿岸一些国有、乡镇集体和私营企业生产废水排放和居民污水排放。1990~1992年,县城企业废水排放监测结果表明,年均耗水402.83万吨,工业废水400.40万吨,工厂职工生活污水2.43万吨。污水排放量最大的是仙游糖厂,年均373.23万吨。由于污水的排放,木兰溪水物理性质变异;油、酚类、硫化物等生化耗氧量均超过国家额定标准,水的总硬度趋强。
  古洋水库蓄水,为县城居民、职工生活主要供水源。净化处理前,细菌总数1990年最大值为186.3万个/升,大肠菌群达1315个/升。见表12-5,表12-6
  大气污染 主要来自工业废气排放。一些工厂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入大气,二氧化硫等有毒气体在大气中的成分含量增加。经调查统计,1989年,全县工业废气排放量为186011万标立方米。其中,燃料燃烧所产生的废气总量47656万标立方米,未经消烟除尘处理的废气,仍含二氧化硫232.1吨,烟尘327.40吨。此外,总量为8756万标立方米生产工艺废气未经净化处理,直接排入大气中。
  固体废弃物污染 随工农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各种固体废弃物排出量大幅度增加,影响环境卫生。城镇垃圾量大、集中,清运率较高;乡村垃圾面广、分散、清运能力低。据统计,1989年,仅全县工业垃圾产生量为11.354万吨。
  噪声污染 县城噪声污染,主要由工业生产、交通运输以及商业等社会活动的噪声引起的。各种噪声源均无消声装置处理,噪声分贝值较高,影响城区居民正常工作和生活。1992年,对县城区噪声污染源调查,南大路段交通噪声达79分贝,超过70分贝标定值。乡村除公路两侧、集镇闹区、工矿企业附近外,噪声污染较少。
  第二节 污染治理
  治理污染 源仙游县环境监测站对县城区19家有关企业“三废”排放跟踪监测,把“三废”排放量大,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仙游糖厂、造纸厂、县水泥厂和化肥厂等进行污水物理沉淀和化学达标排放处理,以及对烟囱煤灰等废气消烟除尘处理。治理“三废”投入资金100万元。县农械厂、兽药厂等8家企业生活废水定时定点排放。县医院增设污水处理设备,医疗废水达标排放。整治城内、西门、田岑底等3条地下排水主干道,长5860米,覆盖混凝土面积7800平方米。同时,加强城区交通管理,车辆取道北环城路,限制车辆进城。减弱商业噪声,达到功能区标准。县环卫处加强公厕管理,及时清除垃圾,年均垃圾处理量为1.80万吨。
  控制污染区提高木兰溪水质,改善木兰溪环境。1987年至1992年,先后迁移县水泥厂等5家严重污染工厂,从城区内移到木兰溪下游,或城郊西北面的下风地带。对沿溪流分布的20多家乡镇企业、“三资”企业和私营化工厂加强环境污染监测和管理。与水利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古洋水库区环境保护工作,防止滥用农药而引起的饮用水质污染。农村机砖窖厂进行注册登记,有的依法停产复耕处理;依法征收排污费,做到“核费到人,结算到厂,责任到户”、“核费公开,定期通报,突破难点”。至1992年,全县共征收排污费79.3万元。
  制定环保规划 仙游县采取“总体规划,分步到位”的原则,1992年进一步补充完善《仙游县城环境保护八五计划暨2000年环境规划》,做到环境规划中的调整工业布局,排污系统配套、美化绿化与旧城改造的“三同步”,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三统
  第三节 环境卫生治理
  民国前,县城便有环卫行业。民国时,称清道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县城有清洁工人12人,由县警察局管理。1964年4月,成立城关环境卫生管理处,由鲤城镇管理。1986年6月,招收合同制工人28名。至1992年,职工全员57人。1992年5月,归县建委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清洁工人社会待遇低,设备条件差,工人用竹筐肩挑运垃圾,清洁工作也只是从事简单的街道打扫。清扫路段由城内街马府起,经西门兜至田岑底、半路街、鱼牙顶、旧市场等,面积不足5万平方米,当时所收集的垃圾均由工人自行处理,大多数用作农田肥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清洁工人被誉为“城市美容师”,社会待遇提高,工作条件改善,环卫工作正常化。现清扫路段东起城内街尾水沟,经西门兜、顶模范街、后门亭至木兰新街;西由大坪口、半路街、田岑底起,向东经下模范街、南大路,至县林业局;北起城墙顶巷、县宾馆、经八二五大街,向南至城南小区。计清扫面积30多万平方米。1992年有洒水车一部,日定时对街道喷洒清水2次;备有2部汽车和4部手扶拖拉机,日清理垃圾能力达50吨。至1992年,新建8座水冲式公厕、4座旱厕、1个贮粪池。1992年,总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公厕卫生由专业人员管理。粪便经净化粪池消化,达到无害化处理达标准后用作农田肥料。自1985年以来,枫亭镇、郊尾镇、榜头镇、度尾镇、龙华镇、大济镇、赖店镇、城东镇等集镇先后组建集镇卫生清洁队,负责对集镇街道、公厕卫生管理,清洁队员共40多人。
  第四节 城区绿化
  1985年前,县城区植树绿化面积小,密度不均衡,植树多,管理少,成活率低。1985年后,县城环境化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形式,辟城内、西门、城南、大坪口、木兰街等处街道广场14000平方米,栽植榕树5棵,建成小片绿化地6124平方米,分散居民区内小绿化地10500平方米。1985年,从榜头移来具有10多年树龄的榕树1棵,植于西门兜广场中心坛。至1992年,树冠高14.20米,遮阴面积达400多平方米。
  八二五大街、解放中路拱桥路段、木兰新街沿线,以及县体育广场周围植树绿化带长达3000米,八二五大街中段街道两旁设有花坛1200平方米。建烈士陵园、桥头公园两处,绿化面积10680平方米。县城区共14所中、小学、幼儿园和仙游师范校内绿化面积共有40610平方米。机关、单位、工广等绿化面积66700平方米。此外,城乡居民房屋庭院阳台盆景绿化达5万多盆。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阅读

相关地名

仙游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