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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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90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管理
分类号: F632.721
页数: 5
页码: 384-388
摘要: 本文记述了邮政和电信业务在仙游县的管理和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在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和民国时期,邮政有“常、速、妥”的质量要求,而电信则要求“迅速、准确、安全、方便”。党的领导下,建立了质量检查网络和质量管理制度。计划财务管理方面,县邮电局执行了五年计划,建立了预算拨款制和收支差额管理制度。同时,还实施了资金、票券和固定资产的管理,优化了物资供应工作。整体来说,邮政和电信业务在仙游县得到了不断的管理和发展。
关键词: 仙游县 邮电 管理

内容

第一节 通信质量管理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邮政已有“常、速、妥”的质量要求。民国时,质量要求“快、安全,普遍与服务”。凡邮政、电信员工无差错事故,可以定期晋级加薪,出现事故即给予处分。电报业务开办时,就制订《处分延误电报章程》、《处分漏泄电报章程》,以及“电报稽核办法”等,由局长兼任稽核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要求电信要做到“迅速、准确、安全、方便”。仙游邮电局建立自查、互查、专职检查和领导抽查相结合的质量检查网络。1966~1976年间,质量管理被视为“管、卡、压”而废弃。1978年,恢复通信质量管理,每年9月份开展“质量月”活动(直至1984年9月连续开展7次“质量月”活动)。1980年,执行邮电部颁发的《邮政通信质量管理办法》。同年,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简称TQC)。1985年,执行邮电部颁发的《邮电企业通信质量管理人员奖惩办法》,对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与电报的一律予以开除公职。1986年起,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严格实行质量否决权,重视标准、计量、监督等基础工作,班组、支局建立QC小组。1988年,县邮电局被省邮电管理局评为“省基础企业”。1989年7月,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职能室、班组、支局(所)活动。同年,福建省人民政府授予仙游县邮电局“省级先进企业”称号。至1992年,共有193人取得TQC统考合格证书;被评为省邮电优秀QC小组和省邮电先进QC小组的各有4个。
  第二节 业务技术管理
  一、业务管理
  (一)邮政业务管理
  民国元年(1912年)开设仙游邮局,业务管理由局长负责。民国时期,邮政章则逐步完善和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逐步建立各种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1955年2月起,设“汇兑检查员”和“乡村邮电辅导员”,建立义务乡邮站。1956年,实施《邮政业务管理基本规定》,制订营业时间和进出口邮件检查及内部处理等时限规定。1959年11月,配备邮电业务指导员,对分支机构邮政业务网路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指导。1963年,改称为“农村邮电业务检查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各项规章制度被当作“管、卡、压”进行批判,受到冲击。1973年4月,规章制度恢复,对邮政通信业务技术管理进行整顿。1975年后,乡邮投递实行定点、定路线、定班期、定出归班时间、定人员的“五定”管理。1984年,配备邮政业务管理员,加强对邮政生产、班组的组织管理和辅导检查工作。1991年,优化邮政通信作业,重新确定部门、工种间邮件交接频次时限,缩短邮件在局内停留时间。
  (二)电信业务管理
  民国25年,电报局长途电话业务执行《国内长途电话营业通则》,同时规定电报业务稽查员兼任长途电话业务稽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按长话、电报、无线等各专业建立电信网路,严格按照电信指挥调度办法执行。1956年,建立长途通信业务领导制度。1958年7月,县内电话体制下放,改为农村电话。1963年1月,农村电话划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全民所有制的由省邮电管理局代为经营管理,集体所有制的由公社接收,自建、自维、自用、自负盈亏。1965年8月,县邮电局农、市话分台设置,对挂往农村电话实行计次收费。1984年,配备报话指导员。1985年,又分别设话务指导员和报务指导员,加强对长话、市话、农话、报务、传真等业务以及资费管理工作。
  二、技术管理
  (一)邮政技术管理
  1972年前,邮政设备简单,以手工操作为主。随着邮政机械设备的不断增加,县邮电局于1991年配备兼职人员,负责设备的保养和维修。
  (二)电信技术管理
  民国时期,电信技术管理基础差。1955年,仙游邮电局建立技术责任制,制定机线设备定期测试和预检预修制度。1957年,配备农话管理员,加强对农话机线设备的管理。1963年,整顿营发组、报务组、话务组、机线组的业务技术管理,并对“大跃进”中发展起来的农村电话机线设备进行全面整修。1977年起,整顿企业,加强业务技术管理,恢复在“文化大革命”中废弃的各项规章制度。1984年起,对机线设备实行包机包线责任制。1987年后,配备电信业务技术员和管理员,负责电信技术管理和设备管理。1990年3月,建立科技档案,并入综合档案室。1990~1991年,组织机、线设备大整治。有线传输、长途交换、市话交换、电报(载波、电传收发报机)、电源、农话载波等设备整治后完好率达100%;农话中继线全合格率90%;有线传输的机端、路端电路合格率均为100%;农话载波电路合格率为98.8%。
  第三节 计划财务管理
  一、计划统计管理
  民国时期,邮政、电信基层企业不实行计划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计划管理集中于省邮电管理局。1953年,仙游邮电局制订1953~1957年邮电通信事业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1955年起,配备专职经济员,负责计划、统计等工作。1978年,用平均递增(或递减)的计算方法,推算出断线年份的数字,追编年报。同年,县邮电局组织全面计划考核。考核指标包括:计费业务总量、通信质量、劳动定员、生产费用、收支差额等。1981年开始,县邮电局将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到各生产班组、支局所。1983年,建立企业产品量指标体系,废止编制业务量计划。1986年起,县邮电局将年度生产计划按电信长途报话、市话、农话、邮政等,实行切块包干办法组织计划管理与考核。
  二、财务管理
  (一)收支管理
  清末至民国期间,邮政、电信财务管理由部、省集中核算,分级经营管理。基层企业仅为报帐单位,以收抵支,多余上缴,不足由省邮政管理局、省电政管理局拨付,一切开支根据核定的定额执行。基层企业按业务收入分等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邮政由省邮电管理局统收统支;电信实行金库制,收入存入银行,按期上解省邮电管理局,经费按预算下拨。1951年邮、电合并后,建立邮电金库。财务管理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和部、省、县三级管理。1955年开始,仙游邮电局为基本核算单位,初步建立了财务会计工作制度。1958年起,邮电管理体制下放,废止企业预算制,建立收支差额管理制度。1961年10月,在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后,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恢复预算拨款制。1962年1月,邮电管理体制上收,财务关系由地方财政划归邮电系统管理。1979年,省邮电管理局财权下放,实行财务体制改革。从1980年起,执行定收支差额、超收分成的办法。自1985年以来,财务改革发展为“两变一建”,即变收支差额为利润管理,变生产费用为成本核算,建立利润、成本考核体系。1986年4月,试行二级经济核算。1987年3月,实行奖金预分配和再分配考核办法。1988年,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把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改善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使邮电企业从生产服务型向经营管理型转变。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从多方面给邮电建设以优惠政策,将征收的农、市话附加费,拨回邮电部门,投入邮电建设和技术改造,免征城市邮电建设的破路费,对农村投递准收劳务费;基建优先安排征地等。见表11—7。
  (二)资金、票券管理
  1949年10月,资金票券管理订有严格的制度和纪律,并注重现场巡视检查。1949年后实行分口管理、专款专用、定额储备、严密稽核、妥善保管、严格纪律等。现金管理由县邮电局统一掌握,实行印鉴分管,预付的备用金和经费一律存放保险柜。成本费用管理实行先批后报、计划管理和定额管理。
  (三)固定资产管理
  1949年10月前,仙游邮政、电信生产用具简单,生产用房都是租用民房或使用宫庙,固定资产少。
  1951年,仙游邮、电合并,固定资产购置、列帐、折旧和报废等工作全部由省邮电管理局管理。1953年,邮电机构和地方电信使用的公产,产权一律划归邮电企业,作为国家转拨邮电投资。1955年10月开始,固定资产由省邮电管理局购置,县邮电局列帐和计提折旧。至1959年,邮电房屋建筑面积有874.3平方米,其中农村有139.3平方米。1965年,县邮电局建成职工宿舍楼二层,计412.66平方米。至此,局屋自建总面积1321.78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909.3平方米。1966年9月,规定价值在500元以上者,土地、房屋、电信线路和附属设备、建筑物等不论价值多少,均列为固定资产。1974年11月,西门兜邮电通信大楼基建工程开工,1975年12月竣工,累计完成投资10.2万元,房屋面积1620平方米。1980年11月,县邮电局职工宿舍楼第一期工程460平方米竣工。1982年,第二期工程980平方米竣工。1987年9月,完成八二五大街邮电综合大楼土建主体工程4321平方米。1988年5月,县邮电局重新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谁用谁管原则,生产部门负责本专业固定资产的鉴定、使用、保管、维护等。至1988年,全县邮电自建房屋总面积12885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6454平方米。1989年后,邮电通信迅速发展,生产用房建设也相应得到发展。至1991年,先后建有:龙华邮电所600平方米;象溪邮电所300平方米;度尾邮电支局1400平方米;园庄邮电所600平方米;枫亭邮电支局2300平方米;郊尾邮电支局1990平方米;榜头邮电支局1890平方米;游洋邮电所705平方米。199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00万元,累计固定资产总值达2397.17万元,在1980年基础上翻6.2番。1992年,全县邮电自建房屋总面积26249平方米,其中生产用房16794平方米。
  (四)物资管理
  民国期间,邮、电部门需开列物资预造计划,按月分别向福建邮政管理局、福建电政管理局请领、核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仙游邮电物资供应按季开列料单,向省邮电管理局请领和按需对下核发,供应工作由经济员兼管。1960年,始配有专职供应员,供应工作逐步实行计划管理,并推行资金核算。1981年,仙游邮电局实行年“计划预领,资金到组,实销报帐”管理办法。1983年5月,在全省物资供应工作会议上介绍这一经验。同年,县邮电物资仓库进行标准化建设,做到“合理布局、分类存放、四号定位、五五摆码、图牌管理”,被省邮电管理局评为“标准化仓库”。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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