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生产供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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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84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生产供销管理
分类号: F423
页数: 1
页码: 311
摘要: 本文介绍了中国在1953至1978年期间国营工业的生产、流通和交换实行计划管理的历史背景和具体措施。随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行,国营工业企业逐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并对产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同时,二轻集体工业产品的产销也经历了类似的变革,最终实现了“以销定产,以销促产”的经营模式。
关键词: 仙游县 工业管理 生产供销管理

内容

1953~1978年,国营工业的生产、流通、交换实行计划管理,主要工业产品的生产,由国家计划部门下达指令性计划,工业企业按计划生产,产品全部由商业部门统一收购,统一销售,原材料、燃料由国家按计划供应,物资价格由国家规定,部门小商品实行指导性计划生产,其产品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及其范围内进行交换。仙游县指令的工业产品有食糖、酒精、食品、食盐、化肥、饮料酒、机制纸、农机等。指导性的工业产品主要有陶瓷、机械产品、印刷品、皮革塑料制品、建材、日用制品、家具、农具等。1978年以后,贯彻改革开放方针,国营工业企业逐步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执行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原则,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企业对指令性产品在保证完成国家上调任务后,超产部分可以自销,部分原材料、燃料由国家供应,其余部分由企业自行解决,价格实行“双轨制”(即国家调拨的按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企业自行购销的按市场调节价格)。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工业生产的指导性计划不断增大,国家规定统一价格的物资减少,大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1988年,除机制糖、化肥价格实行“双轨制”外,其余产品全部放开,价格随行就市。1992年,全部产品价格放开。工业企业由生产型转向生产经营型。工业主管部门由管理计划向“统筹协调,服务监督”转变。
  二轻集体工业产品的产销,在1978年以前,除部分产品的生产计划,由国家安排外,多数产品根据用户合同与市场的需求,实行“以销定产”,由企业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经县主管部门综合平衡,由县计划部门下达生产计划。计划内产品所需原材料,如钢材、木材、水泥、铝锭等,由省、市、县计划部门供应;燃料、玻璃、塑料等,由省、市主管部门安排供应。计划外产品由企业自行购销。改革开放后,二轻工业企业先后推行多形式、多层次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企业自主权不断扩大,国家安排生产的产品更少。1992年,国家停止计划安排,产品全部实行“以销定产,以销促产”。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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