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土流失治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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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821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水土流失治理
分类号: S157
页数: 1
页码: 288
摘要: 本文介绍了仙游县水土保持工作的历史发展过程。从1965年开始,成立了水土保持委员会,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治理水土流失。然而,“文化大革命”期间,水土保持机构被撤销,导致治理工作受阻。直到1981年底,林业部门开始兼管水土保持工作,以植树造林为主,结合种草、封山育林,使水土流失得到一定控制。
关键词: 仙游县 水土保持 水土流失治理

内容

1965年,成立仙游县水土保持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配备干部3人,临时人员3人,开始抓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对全县平原区10多个公社的严重流失区实行坡耕地退耕还林(恢复造林)、还草(抛荒长草),还在一些流失区兴建鱼鳞坑、土石谷坊、排水沟、水平梯田和一批山塘。1966年,全县治山造田1040亩,平整土地10867亩,农田改水田8202亩。投入劳力6.4万人,花工175.6万工日,完成土石方273.3万立方,总投资40.98万元,县财政拨款补助1.45万元。但因开展时间短,治理水土流失成效不大。
  “文化大革命”期间,县水土保持机构撤销。直至1981年底,治理水土流失由林业部门兼管,以植树造林为主,结合种草、封山育林,水土流失有所控制。
  1982年3月,县水土保持机构恢复后,采取试验、示范、逐步推广的步骤,先后在枫亭塔斗山、九社,郊尾长安、长岭、后沈,盖尾眼泪山、瑞沟、宝峰、仙华,龙华金山、红旗等地,封山育林8万亩,造薪炭林1503亩,种杂果3057亩,种柑桔302亩,种竹350亩,坡耕地改造488亩,改造茶果园为“三保园”1211亩,在古洋水库造林种果198亩。1986年,在木兰溪两岸栽植青皮竹4万株。1987~1988年,又栽植青皮竹、绿竹、麻竹16.7万株。两岸“第一重山”经绿化、封山、育林,已基本实现绿化标准。1987年在榜头、龙华、大济、赖店等地推广省柴灶108个,微型鼓风机200台,以煤代柴烧机砖瓦窑20座,建沼气池200个,节省大量的柴草,保护森林和草地资源,使水土流失初步得到控制。
  1988~1992年,县政府为治理水土流失共投资71.5万元,在上述严重流失地区综合治理,造薪炭林627亩,种杂果4238亩,种植龙眼1893亩,坡耕地改造689亩,改茶果园为“三保园”1547亩,修水平梯田1240亩,挖竹节沟25372亩,兴建拦沙坝3座,长273米,封山育林8万亩,以及平原区群众大量以煤代柴煮饭,砖瓦窑改烧煤,经过治理,逐见成效。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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