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森林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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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782
颗粒名称: 第四章 森林保护
分类号: F326.275.7
页数: 3
页码: 244-246
摘要: 本文内容主要介绍了仙游县在森林保护和病虫害防治方面的工作。在森林保护方面,仙游县通过依法治林、护林防火等措施,保护了森林资源,减少了森林火灾的发生。在病虫害防治方面,仙游县发现并防治了多种林木病虫害,包括松毛虫、松针毒蛾、炭疽病等,同时采取了多种措施进行防治,如发动群众上山捕杀松毛虫、使用化学药剂等。
关键词: 仙游县 林业 森林保护

内容

第一节 以法治林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县人民政府、政法机关和林业部门密切配合,宣传、贯彻国家有关保护森林资源的法规,对放火烧山、滥砍盗伐林木的案犯,依法惩处。1982年2月,县林业局设立林业公安股,并在溪口林场设立林业公安派出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保护森林资源、维护林区治安、保障林业生产建设。1983~1992年,县林业公安科配合县检察、县法院受理各种毁林案件595起,其中处理501起,行政拘留审查139人,依法逮捕30人,没收木材5389.15立方米,没收赃物、罚款和赔偿损失等金额达169.2万元。
  第二节 护林防火
  一、森林火灾
  民国前,森林多为原生植被,常绿阔叶林占优势,林中湿润,能抑制火势漫延,火灾少。民国时期,群众常烧山驱兽,烧炭积肥,烧山开荒,常引起山林火灾。民国35年(1946年),国民政府强调禁止烧山,但禁而不止。是年,税警到浔阳乡(今石苍乡)潭头保收税得不到满足,竟在潭头放火烧山1000多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量开发森林资源,林区道路增多,加上人口增长,火源管理不严,森林火灾连年发生。火烧之后变成荒山草坡,或为马尾松纯林更替,更易引发火灾,造成森林火灾恶性循环。1954~1957年,钟山南湖共发生29起森林火灾,烧山面积累计1.8万亩,烧毁林木、油茶等204.68万株。1973年,凤山公社凤山大队与德化水口毗邻发生火灾,连烧2天,烧山面积4200亩。1991年10月27~28日,凤山白坑发生森林火灾,燃山面积919亩。1950~1992年的43年间,共发生森林火灾994起,过火面积50.46万亩,年均24起,1.15万亩。
  二、防火措施
  1952年,县人民政府成立护林防火指挥部。各区、乡设立护林防火委员会、护林防火领导小组,制订护林防火公约。在全县普遍推行“四禁止”(禁止山垄田烧田边草,禁止在林地里烧灰积肥,禁止儿童山上玩火,禁止在林地上坟烧纸)、“两及时”(发生山林火灾,做到及时向上级汇报,及时组织劳力灭火),以互助组为阵地,进行宣传教育。全县共建立护林防火委员会160个、护林小组1214个。1956年春,县召开三级扩干会议,会上强调加强护林防火工作,开展护林防火宣传月活动及创无森林火灾单位。
  1958年,护林防火组织涣散,制度松懈,森林火灾加剧。当年,发生森林火灾41起,烧山面积1.69万亩,毁林145.34万株。1964年,与德化、永春、永泰县建立护林联防组织,度尾、西苑及溪口林场属福建省护林联防第十分会。游洋、石苍、凤山与永泰县毗邻公社属九分会。溪口林场与龙华、大济、度尾的17个大队建立护林联防,分别在溪口、金沙设立2个联防点。1965年,贯彻国务院《保护森林条例》严格实行用火“分项管理,分级审批”制度,社、队划片分工负责。县设护林防火指挥部,联护的公社设指挥所,大队建立护林防火委员会,生产队由副队长负责,使护林防火工作深入。社员从事集体生产,山上用火管理较严,森林火灾明显减少。
  1978年后,人工林实行以“路”防火措施。1985年始,有计划开设防火路,营造防火林带。1988年,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发布《仙游县森林防火制度》,实行护林防火责任管理,规定森林火灾面积不得超过2。各乡镇长向县长签字,各村主任向乡镇长签字,一级对一级负责,取得较好效果。1989年后,灾情明显减少,并从基础工作着手,加强护林防火通讯、预报、隔离、了望和灭火机具化、队伍专业化,在重点林区溪口、柳溪建立护林防火了望台,组建扑火队132个,5265人。
  第三节 病虫害防治
  一、主要病虫害
  据1980~1981年普查,仙游县林木主要虫害有79科,308种,病害40种。危害马尾松、黑松、湿地松的病虫害有松毛虫、松针毒蛾、麻皮椿、松大蚜、松白星象䖬、松梢螟、松纵抗切梢小蠹、松落针病、煤烟病等;危害杉木的有白袋蛾、双条杉天牛、黑翅土白蚁、炭疽病、溃疡病、杉苗猝倒病、木材腐朽病;危害油茶的有毒蛾、盾椿、金龟子、蛀梗虫、炭疽病等;危害毛竹的有青刺蛾、竹煌、竹小蜂、锈病等。后又发现湿地松褐斑病,毛竹枯梢病和马尾松焦艺夜蛾。
  1950年,全县林木发生病虫害面积380亩。1955年,全县林木病虫害1.5万亩。1973年,是全县林木发生病虫害最高年份,受害面积达7.9万亩。1992年,全县林木发生病虫害面积1.83万亩。
  二、病虫害防治
  1956年秋,城关、榜头等地突发松毛虫灾害,县人民政府发动群众4.05万人次上山捕杀松毛虫7.10万公斤,兼用666粉400公斤,防治松林2.2万亩。1963年,省林业科学研究所专家在枫亭公社和平大队调查,发现靠背脚山的“六松四相”混交林从来没有发生过松毛虫为害,与其相对的状牌山松纯林相继发生过严重的松毛虫为害。从此仙游县大力推广在松林间补植阔叶树,以提高林分自控能力,减少松毛虫为害。
  1984年,榜头、盖尾、城东等地区,采用飞机喷洒白僵菌粉,防治1万多亩松毛虫为害。1986年,全县采用白僵粉2000公斤,超低量化学农药200公斤,防治松林虫害8300亩。并开始进行松毛虫综合防治,挂放赤眼蜂卵卡,增添天敌数量,实行封、营、造并举,采用多树种、多层次培养出对病虫害有较强性的林分。1990年,全县发生松毛虫害5238亩,松病害450亩,采用白僵菌炮7040个,杀灭菊脂5公斤,托布津15公斤,有效地控制了病虫害。1992年,境内中、南部12个乡(镇)的172个村,38万亩松林病虫害,基本得到控制。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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