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价格 奖售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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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765
颗粒名称: 第五节 价格 奖售
分类号: F427.57
页数: 4
页码: 225-228
摘要: 本文记述了甘蔗和食糖的价格在历史上经历了多次调整和放开。甘蔗价格从1952年开始经历了6次大调整和9次小调整,而食糖价格也进行了多次调整。奖售政策方面,从1961年开始实行甘蔗任务内奖售和超产部分及自留地甘蔗来料加工,并实行食糖派购为主、换购为辅的政策。1976年起,实行核定基数“蔗粮、蔗肥”挂钩奖售政策。1981~1985年的几个榨季中,进行了2次价外补站,吨蔗9.5元。1983~1984年榨季,调减甘蔗基数。1984~1985年榨季开始取消甘蔗基数,实行综合价收购。1992年起,甘蔗和食糖价格放开,取消糖奖粮政策,放开经营。
关键词: 仙游县 蔗糖 管理 价格奖售

内容

一、价格
  (一)甘蔗价格
  1949年前,甘蔗与食糖价格均随行就市,自由交易。一般是由糖商低价收购。从1952年起到1992年榨季,甘蔗收购价格经过了6次大调整,9次小调整。1961~1962年榨季起,实行甘蔗任务内奖售和超产部分及自留地甘蔗来料加工,并实行食糖派购为主、换购为辅的政策。1976年起,实行核定基数“蔗粮、蔗肥”挂钩奖售政策。1981~1985年的几榨季,2次价外补站,吨蔗9.5元。1983~1984年榨季,调减甘蔗基数。1984~1985年榨季,取消甘蔗基数,实行综合价收购。1992年起,甘蔗和食糖价格放开,取消糖奖粮政策,放开经营。
  (二)食糖价格
  1951年开展物资交流后,食糖脱销。为迅速发展蔗糖生产,国家对食糖收购价格和税率进行多次调整。1950年,中等奇白糖每100公斤25.34元,到1960年,每100公斤达40.60元,为1950年的160.22%。1959~1960年度,不同品种食糖纳税价格,中等奇白糖每百公斤纳税价平均为25.82元,平均收购价为40.4元,中等赤砂糖平均每百公斤纳税价18.78元,收购价为29.44元,中等刁糖(粉糖)平均每百公斤纳税价16.48元,收购价为25.80元。不同品种土糖带税收购价格,中等奇白糖每百公斤为66.22元,中等赤砂糖为48.18元,中等刁糖为42.29元。1959~1960年度,国家对机制、半机制食糖收购价定为甲等白砂糖平均每百斤48.64元,含税出厂价86.85元;乙等白砂糖每百斤为45.48元,含税出厂价83.6元;赤砂糖、刁糖(粉糖)等的收购价也分别等级定价。1960~1961年榨季,食糖价格调整后,机制白砂糖一等出厂价每吨900元,二等为855元,赤砂糖(标准)每吨价670元,半机制刁糖出厂价甲等每吨为550元,乙等、丙等分别每吨525元和484元,土制赤砂糖乙等每吨296元,刁糖乙等260元。
  1961~1965年榨季,一级白砂糖每吨出厂价由900元调高到1022元,其他各品种食糖也相应调整提高。1964年,国家核定一级白砂糖带税出厂价每吨为1052元,标准赤砂糖每吨为748元,黄砂糖每吨900元,分别调高为786元和920元,至1987~1988年榨季止。1988~1989年榨季起,一级白砂糖出厂价每吨由1050元调高到1700元,红糖每吨1330元。
  1989~1990年榨季,一级白砂糖出厂价每吨提高到2400元。1991~1992年榨季,白砂糖出厂价每吨为1800元。1992~1993年榨季,放开甘蔗收购价格和食糖购销价格,取消糖奖糖政策。
  二、奖售
  1960年以前,农民交售甘蔗没有任何奖售。1961~1962年榨季,任务内和超产部分的甘蔗,每交售甘蔗50公斤,奖售化肥0.75公斤,返销糖2.5公斤。自留地的甘蔗按来料加工处理,加工50公斤甘蔗,交给糖厂加工费0.28元,税金1.59元,农民分成白砂糖3.5公斤。1964~1965年榨季,取消来料加工,社员自留地的甘蔗,并入生产队交售和奖售物资。奖售肥归生产队集体使用;每吨蔗返销糖10公斤并奖给布票4米归社员所有。1976~1977年榨季起,据闽革(76)综字216号文件规定,实行“蔗粮、蔗肥”挂钩奖售政策,增产部分,每增售1吨甘蔗,补助原粮125公斤(指超基数部分);奖售化肥15公斤,后增至25公斤,不发给生产基肥。其中中氮占70%,省氮占30%;返销糖吨蔗10公斤,其中免税糖每人1.5公斤。1981~1982年榨季起至1984~1985年榨季,实行吨蔗价外补贴2次,计9.5元,即每吨甘蔗价格由41.5元调为51元。奖售物资标准保持不变,依照省政府文件规定,从1983~1984年榨季起,调减甘蔗基数。本县1971年原甘蔗基数核定为29.52万吨,调减40%,计调减蔗量11.808万吨,调减后尚有甘蔗基数17.712万吨。其奖售政策,超基数交售甘蔗的奖售粮、肥等按1982~1983年榨季的标准执行。1984~1985年榨季开始取消甘蔗基数,实行综合价。由省负担50%,市、县负担50%。吨蔗原价51元(含价外补贴9.5元),其奖售的实物(粮、肥、糖)折算为市价得21元,即吨蔗综合价为72元。1992年5月,贯彻执行省政府决定,从1992~1993年榨季起,蔗糖生产全面放开经营,取消糖奖粮政策。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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