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家庭规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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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仙游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686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家庭规模
分类号: C924.255.7
页数: 2
页码: 144-145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仙游居民家庭过去以多代同居或兄弟婚后合住的直系家庭、联合家庭为主,家庭成员以男子为中心。户均人口数随时间变化,逐渐减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封建式家庭观念受冲击,家长制被废除,直系联合家庭逐渐解体。自60年代起,男女成婚后多与父母分居,三代同堂户减少。80年代起,一对夫妇与一个子女组成的家庭增多,城镇的三口家庭更多,家庭规模趋小型化。
关键词: 仙游县 婚姻家庭 家庭规模

内容

仙游居民家庭旧时以多代同居或兄弟婚后合住的直系家庭、联合家庭居多。家庭成员以男子为中心,凡家庭财产、子女晚辈就业、婚丧嫁娶、祭祀祖宗及邻里纠纷等,皆由男性长辈处置,女子在家庭中处于从属地位。家庭成员中父母、子媳、孙三代同堂的居多。
  从民国前各代有户口统计资料的年份看,宋绍熙三年至宝祐四年(1192~1256年),户均在2.2~2.4口。明代,女口不计,仅计男性人口,洪武二十四年至万历四十年(1391~1612年),户均男性人口0.9~6.1人。清代,实行成丁户、未成丁户计算法,女口不计,清顺治十八年至道光九年(1661~1829年),户均男性人口1.6~2.1人;清道光九年起,女性已计入人口总数,至宣统三年(1911年),户均人口6.2~6.7人。
  民国期间,户均人口数4~6人(有资料记载年份,民国27年(1938年)户均6.16人,民国36年户均4.60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封建式家庭观念受冲击,以男性长辈为中心的家长制被废除,直系联合家庭逐渐解体。从60年代起,男女成婚后多与父母分居,三代同堂户减少。80年代起,一对夫妇与一个子女组成的家庭增多,居民的三口之家数量大大增加,城镇的三口家庭更多,家庭规模趋小型化。从户均人口数看:1949年户均4.2人;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户均4.4人;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户均5.2人;1987年第三次人口普查,户均4.99人;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户均4.41人;1992年,户均4.18人。

知识出处

仙游县志

《仙游县志》

出版者:方志出版社出版

本志下限止于1992年,记述了仙游县自然与社会的历史现状。分为自然、社会、经济、交通、工业、人物、风俗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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