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仙游县志》 图书 |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0684 |
| 颗粒名称: | 第四章 婚姻家庭 |
| 分类号: | C924.255.7 |
| 页数: | 2 |
| 页码: | 144-145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仙游,传统的婚姻陋习普遍存在,包括包办、买卖婚姻以及指腹为婚、童养媳、典妻、纳妾等。民国期间虽有改革婚姻制度的尝试,但收效甚微。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颁布后,禁止婚姻买卖并规定结婚必须依法履行登记手续。过去家庭以多代同居或兄弟婚后合住的直系家庭、联合家庭为主,家庭成员以男子为中心。自20世纪60年代起,男女成婚后多与父母分居,三代同堂户减少,一对夫妇与一个子女组成的家庭增多。户均人口数逐渐减少,家庭规模趋小型化。 |
| 关键词: | 仙游县 人口 婚姻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