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殡葬改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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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601
颗粒名称: 第十一节 殡葬改革
分类号: F719.9
页数: 2
页码: 1208-12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在殡葬改革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和成果。在1991年,全市建立了16处公墓,总面积为24.7公顷。随后,政府在1992年开始大力宣传厚养薄葬,并完成了940具遗体的火化。1993年,政府提出了一个殡改规划,将提高火化率和扩大火化区作为重点。到了1996年,政府出台了《莆田市殡葬管理的若干规定》,重新划定了火化区,并成立了莆田市殡葬管理监察大队。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政府继续加强了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并逐步提高了火化率。2000年起,全市的火化率逐年回升,2004年全市火化率达到了54.9%。政府还推行了全境火葬政策,强制执行火葬,清理乱建坟墓,并加强了公墓区的规划建设。到了2005年,全市的火化率已经达到了78.1%。
关键词: 莆田市 民政 殡葬改革

内容

1991年底,全市建立公墓16处,其中莆田县5处、仙游县1处、城厢区3处、涵江区5处、湄洲乡2处。公墓总面积24.7公顷。
  1992年在大力宣传厚养薄葬的基础上,全市完成户体火化940具。为改善殡葬设施,城厢区政府规划用地13.2公顷,建设全市第一个经营性公墓区——东风公墓区。莆田县灵川镇西黄村干部群众筹资20多万元,建造1座3层建筑面积500平方米的骨灰堂,成为全市农村深化殡葬改革的“排头兵”。
  1993年,莆田市提出1993-1995年的殡改规划,把提高火化率、扩大火化区和建立村级公墓作为殡改重点。至11月底,全市火化尸体903具,建立公墓区28个,比上年增加25个,其中公益性公墓26个、经营性公墓7个、县(区)公墓2个、乡级公墓4个、村级公墓22个。全市共有骨灰楼2座,仙游殡仪馆做好馆内美化、绿化工作,完成第二期承包任务。
  1994年,全市火化遗体891具。城厢区东风公墓区初具规模,已安置骨灰330座、1000多穴。火葬区内的火化率达98%。1995年,全市火化925具,建立村级公墓85处,县级经营性公墓2处。
  1996年9月23日,经莆田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政府出台《莆田市殡葬管理的若干规定》,重新划定并扩大火化区,成立莆田市殡葬管理监察大队。同年,为配合殡葬改革,成立了以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政府召开三次大规模的动员会议部署工作。据统计,境内“三沿、两区”(“三沿”指铁路、公路、河流两侧,“两区”指经济开发区和风景区)的乱建坟墓有15706座,已清理近6000座,新建公墓区48个,其中县级2个、镇级2个、村级44个。同年,成立莆田市殡仪服务中心,与台湾连久国际有限公司合作,在华亭镇濑溪村筹建一座集宗教、文化、艺术、旅游、休闲、娱乐、朝拜、吊唁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的“福宝陵园”。
  为遏制乱埋乱葬现象,1997年联合福宝陵园有限公司,深入全市48个乡镇、街道和强制火化区进行《殡葬管理条例》和火化宣传,并开展咨询活动;清理“三沿两区”乱建坟墓16083座,重新拟定火化区,兴建福宝陵园骨灰塔,加快平坟配套;组织力量对城涵火化区的土葬强行挖棺火化,对市内几所大医院死人火化管理;协助做好江口“三·二五”房屋倒塌事件善后处理工作,动员死者家属同意火化尸体。是年,共火化尸体945具。
  为把葬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1998年莆田市修改和出台了《莆田市殡葬管理规定》。同年,市殡仪馆定址在仙游县盖尾镇斜尾村向南狮山上,并组织7批次干部群众到石狮、晋江等地参观访问。是年,全年全市火化率为10%
  1999年,殡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甩掉了全省最落后的帽子。全年火化遗体6070具,其中全市火化率达38.5%,火葬区火化率达90.5%。市民政局成立殡葬管理监察大队,县区、乡镇分别建立殡葬管理监察中队、分队,各村级配备殡葬管理信息员,实施全方位监控、多渠道落实火化。从4月15日至年底,各级跟踪火化300多例,强制挖棺起尸火化68例。市殡仪馆筹资60万元、仙游县殡仪馆筹资40万元添置了火化炉、运尸车、冷冻柜等,并修缮整理了馆址。福宝陵园有限公司在加强濑溪陵园、东风公墓区建设的同时,抓紧黄石天马山和江口囊山公墓区的开发,满足社会对中低档次骨灰存放位的需求。
  2000年5月1日起,全市火葬区扩至28个乡镇街,全年火化7990具,火化率达50.1%,其中火葬区火化率达93.3%,居全省第三位。同时,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福宝陵园有限公司开发了高、中、低三个档次穴位满足群众不同需求。
  为贯彻乱埋乱葬、乱建坟墓问题的批示精神,2001年全市共火化遗体8726具,火葬区火化率达82%,全市火化率达58%。市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民政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管理实施意见》。各级民政部门组织力量,对“三沿两区”、“回潮”坟墓地区,特别是凤凰山景区内坟墓进行专项清理整顿。
  2002年起,全市殡改工作逐年回升,全年全市火化率达59%。
  为加强殡葬执法,2003年取消土葬审批表,取缔寺庙火化炉等10多个,全市除海岛外全境死亡人口全部火化。当年1—10月挖棺起尸60多起,清理“三沿五区”坟墓4868座,全市火化8419具,火葬区火化率达51%。
  2004年4月15日,全市推行全境火葬政策,强制执行火葬93起,清理“三沿五区”,“活人墓”10129起,共火化遗体9305具,火化率达54.9%,比上年增长3.9个百分点。同时,加强公墓区规划建设,全市规划以五个经营性公墓区为龙头,在沿海平原各乡镇布点建设草坪式骨灰墓,开发各种档次骨灰穴位,满足社会需求,并提倡村一级建立公益性骨灰塔楼,解决骨灰处理出路问题。
  2005年1—10月,全市共强制执行火葬106起,共火化遗体13432具,火化率达78.1%,深埋、爆破“活人墓”23964起(座)。特别是秀屿区把殡改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后,全区1—10月份火化率从上年的6.4%上升到36%。殡葬改革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建设乡村公益性骨灰楼(塔)55个。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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