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机构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569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文化机构
分类号: K901.6
页数: 2
页码: 1129-113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机构和职责。1991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成立,行政编制5名。2002年,市文化与出版局和市广播电视局合并,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市版权局的牌子。同时,不再保留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局,组建文化与出版局。至2005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内设办公室、艺术科、社会文化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新闻出版(版权)科、广播电视管理科等科室。同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13个事业单位。
关键词: 莆田市 文化 管理 文化机构

内容

一、行政管理机构
  1991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为正处级,机关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1998年,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设立一科一室,即文化市场电影科及办公室。
  2002年,不再保留文化广播电视出版局,组建文化与出版局。为正处级,设3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文化市场管理科、出版与印刷管理科。局机关行政编制为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按规定核定事业编制1名。同时,保留莆田市广播电视局,为正处级,设3个职能科(室):综合科、事业技术科和社会管理科。局机关行政编制为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机关工勤人员按规定核定事业编制1名。其职能重新调整,划入的职能有:审查和管理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的视听节目,审核和管理(乡)镇广播电视站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有线广播站的设立、合并和撤消工作,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宣传和广电网络传输的管理,有线电视台、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开办视频点播业务管理。划出的职能:把负责(除文化系统外)音像制品市场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管理和审批审核,以及音像制品的审查、鉴定职能交给市文化与出版局,301中波转播台划转省广电局管理,《莆田广播电视报》改版为《莆田晚报》,职能、人员、资产移交市委宣传部。
  2005年,市文化与出版局和市广播电视局合并,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市版权局的牌子。内设办公室、艺术科、社会文化科、文化市场管理科、新闻出版(版权)科、广播电视管理科。局机关编制为13名(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工勤人员按规定核定事业编制2名。
  二、事业单位管理机构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13个事业单位:市群众艺术馆、市艺术研究所、市演出管理处、市艺校、市电影公司、市文化市场稽查队、市文管办、市三清殿文保所、市博物馆、市图书馆、市人民影剧院、市文化服务站、市画院。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