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地震测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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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541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地震测报
分类号: P315.7
页数: 1
页码: 1083
摘要: 本文介绍了莆田市地震测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会商形式,通过分析各测项观测资料的变化情况,提出地震趋势测报意见,并向省地震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市地震局会对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评比,并给予优胜者奖励。、
关键词: 地震测报 会商 观测资料

内容

莆田市地震测报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内部试报,测报形式以会商为主,测报结果及时、直接报告省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每年年底召开1次预报会。从1991年开始,增加年中趋势会商会。全市性的地震趋势会商会于每年的6月下旬和11月上旬召开,由市地震局组织,莆田地震台领导和各测项组负责人、各县(区)地震办公室领导以及部分地震测报点、宏观点的代表参加,并分别在会上汇报自上次会商会以来各自观测项目的资料变化情况,分析产生变化的原因,提出各自的测报意见。经过与会人员的民主讨论,充分协商,提出对闽、中国台湾地区下半年(下年度)或稍长一点时间的地震趋势测报意见,并向省地震局提交半年(或年度)地震趋势研究报告,参加全省性的会商,会商研究报告包括了不同观点代表的意见。
  1997年起,省地震局改革年度会商制度,以地区级地方局为单位分别召开会商会,并向省地震局提交年度会商研究报告,省地震局组织专家对各单位提交的研究报告进行评比,评比结果通报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除组织参加全市性的地震趋势会商以外,莆田地震台由台长主持,对上周的会商意见进行回顾、检查、寻找原因;台站各测项组分别汇报1周来的观测资料变化情况,并加以初步分析;经与会人员共同讨论、协商,提出下1周或稍长时间的地震趋势判断意见,并于会后立即报告省地震局分析预报中心。周会商会一般在星期五上午举行,实行周5日工作制后,改为星期三上午召开,全台人员参加。当震情形势严峻,有2个以上测项或地震测报点、宏观点同时报告有异常,或者社会上有集中的地震传言等情况出现时,市地震局则视具体情况临时召集部分科技人员进行震情紧急会商,并将会商结果及时报告省地震局和市人民政府。
  1998年起,市地震局对莆田地震台各测项或个人,以及各地震测报点提交的研究报告或相关材料组织评比,优胜者适当给予奖励。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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