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0507 |
| 颗粒名称: | 第三节 民事审判 |
| 分类号: | D915.18 |
| 页数: | 3 |
| 页码: | 1012-1014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两级法院在民事审判方面的工作,包括婚姻家庭类案件、房屋、土地权属及相邻权类案件、民间债务案件等案件的受理和审结情况。法院通过改进审判方式、严格审判时限等方面抓好落实,促进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提高。同时,针对案多人少、案结事不了的实际情况,建立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发挥人民法庭调处农村矛盾纠纷主力军作用。在审理离婚案件中,法院根据最新的立法精神,保护正当的离婚请求,又尽力稳定家庭关系。在处理房屋、土地权益及相邻权益争议等案件时,法院依法保护合法权益。在审理民间债务案件中,法院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又根据民间借贷中担保意思表示的不规范等习惯做法的情况,认定担保的意思表示的效力和期限,作出判决。 |
| 关键词: | 莆田市 政法 审判 民事审判 |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