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公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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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503
颗粒名称: 第七节 公诉
分类号: D916.3
页数: 2
页码: 1004-10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人民检察院在1991年至2005年期间公诉工作的主要内容和成果。在这段时间内,公诉部门在审查起诉案件、纠正错误定性、追诉漏犯漏罪、提出抗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他们还参与了严打斗争等专项行动,并积极探索新的办案方式和方法,如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等。在起诉案件数量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公诉部门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案质量等方式,确保了公诉工作的顺利进行。
关键词: 莆田市 政法 检察 公诉

内容

1991年,全市刑检部门对1989年以来特别是适用两高(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通告精神作免诉处理的47人,采取“三结合”(即一见面、二了解、三接触)方式重点回访。是年,市刑检部门突出打击七种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68件962人,决定起诉315件565人,免诉28件76人,不诉1件10人,退查78件179人。
  1992年,全市刑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40件894人,审结369件690人,决定起诉323件561人,免予起诉46件121人,不起诉8人。10月,对1991—1992年全市不起诉10人、免诉65件137人以及无罪2人案件进行全面复查,促进办案质量提高。
  1993年,全市刑检部门派出检察干警165人次,配合查处“车匪路霸”犯罪案件75件263人。先后与11家乡、村、三资企业挂钩,订立共建协议,提供法律咨询。是年,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2件939人,决定起诉346件573人,免予起诉26件82人,不起诉2人。
  1994年,全市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15件1009人,决定起诉377件669人,免予起诉76件175人,不起诉2人。纠正侦查机关错误定性6件12人;提出抗诉4件,改判2件,发出书面纠正意见46份。介入56件重大恶性案件,快审快诉。回访考察免予起诉人员116人次、解除帮教68人。
  1995年,全市刑检部门参加春、夏季严打斗争和扫黄打非等专项斗争,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案件591件1057人,移送免诉案件32件70人,起诉499件849人,免诉41件92人,不起诉2件8人。纠正侦查机关定性28件96人,追诉漏犯漏罪23件76人;提出抗诉12件15人,改判5件6人。
  1996年,开展以“打抢劫、摧团伙、抓逃犯”为重点的严打斗争,全市刑检部门参与协调各类刑事案件38件89人,配合召开公判大会18场。追诉漏犯漏罪37起108人,提出抗诉11件16人,改判5件8人。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案件872件1643人,决定起诉757件1301人。
  1997年,全市刑检部门分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两个职能部门,实行捕诉分离,审查起诉变为控辩模式。是年,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978件1731人,决定起诉801件1335人,不起诉66件122人,提出抗诉13件23人。参加“百日会战”,提前介入117件259人。
  1998年,结合检察机关教育整顿专项整改,进一步加大审查起诉工作力度。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228件2098人,决定起诉1066件1788人,比增33.93%,不起诉13件20人,提出抗诉17件25人,改判3件9人。抓好出庭公诉“形象工程”,开展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共评出6名市级优秀公诉人,其中1人获省级“优秀公诉人”称号。
  1999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精品法律文书评选、公诉人演讲比赛、公诉案件观摩庭评比等活动,提高检查人员素质。下发《关于实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在城厢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试点。是年,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刑事案件1558件2533人,决定起诉1334件2117人,不起诉29人。提出、提请抗诉案件11件11人,法院改判3件3人。11月,市检察院组织执法复查小组,对各县区检察院1998年以后的不起诉、撤案、判无罪等案件进行复查。
  2000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制定《审查起诉工作量化管理规定》,引进考评制和奖惩制。原莆田县人民检察院率先实行“不起诉案件公开审查制度”,其做法和经验在全省公诉改革会议上交流。是年,全市检查系统提出共受理各类案件1396件2386人,决定起诉1123件1872人,不起诉43件74人。
  2001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突出“治爆缉枪”、打假、查禁“六合彩”等专项斗争,开展为期两年的“严打”整治斗争。共受理各类案件1580件2588人,决定起诉1238件1939人,不起诉31件45人。
  2002年,市检察院制定《主诉检察官制度实施细则》,规范检察行为。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受理各类案件1475件2349人,起诉1248件1986人,不起诉20件30人。
  2003年,审查起诉改变公诉。全市检察机关把集中性、阶段性“严打”向日常性、经常性工作转变,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开展清理和纠正超期羁押活动。执行“两高一部”(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简化审和简易审”实施意见,当年适用233件276人。市检察院配备多媒体示证系统,完成了《中国刑事犯罪数据库》案件录人工作。同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689件2618人,决定起诉1406件2093人,不起诉36件53人。其中,2002—2003年“严打斗争”中,共起诉严打“三类”重点案件1265件1834人。办理高检院、公安部等挂牌督办案件5件,起诉61人,从中挖出漏罪、漏犯43人;办理以被告人蔡某、梁某分别为首的二起恶势力团伙案件中,挖出漏犯21人,其中追诉4名漏犯均被处死刑;挖出恶势力保护伞1件1人;提出、提请抗诉案件77件,改判27件。
  全面落实高检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2004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健全职务犯罪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监督程序;推行公诉流程管理,增强公诉工作透明度和公开性。是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615件2476人,起诉1495件2290人,不起诉18件32人,提出抗诉4件4人。配合开展打击淫秽色情网站专项行动,快诉38件53人,追诉漏罪42起,漏犯44人。
  以“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为工作主题,2005年狠抓依法指控犯罪、强化法律监督、提高办案质量三项重点工作;出台《公诉人出庭行为、用语规范的意见》《关于加强公诉案件管理的意见》《公诉部门办案纪律的有关规定》三项制度,对公诉工作进行量化考评。共受理审查起诉1712件2531人,起诉1533件2189人,不起诉21件30人。参加打击六合彩、赌博、淫秽色情网站等专项斗争,起诉涉赌案件71件100人,涉黄案件42件64人,依法对轻微刑事案件作不起诉21件30人。提请、提出抗诉8件27人,改判2件2人。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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