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侦查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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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9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侦查检察
分类号: D916.3
页数: 3
页码: 997-99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检察机关在1991年至2005年期间如何逐步完善办理自侦案件的程序,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能。在各个时间段,他们受理的案件数量、批捕和不批捕的人数、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数量以及参与的专项斗争等都有详细的记录。
关键词: 莆田市 政法 检察 侦查检察

内容

1991年,莆田市检察机关侦诉分开后,着重加强内部制约机制,逐步完善办理自侦案件程序,认真履行审查逮捕职能。是年,全市刑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361件706人,批捕312件611人,不批捕13件36人,退回补充侦查24件38人。
  1992—1993年,全市刑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880件1663人,批捕693件1436人,不批捕30件89人,退回补充侦查50件110人。
  1994年,全市刑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441件950人,批捕399件871人,不捕14件42人,退回补充侦查14件22人,共提前介入侦查56人次。
  1995年,全市刑检部门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606件1258人,批捕548件1140人,不批捕21件61人,退回补充侦查88件217人,纠正漏捕2件23人。是年,还派员参与扫黄打非、打“拐”(即拐卖妇女、儿童)、查禁取缔邪教组织以及“挖团伙、打流窜、追逃犯、破积案”等专项斗争。
  1996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贯彻《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当前社会治安、社会稳定方面的突出问题和加强工作的意见》,参加以“打抢劫、摧团伙、抓逃犯”为重点的严打斗争,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791件1777人,批捕707件1569人,主动提前介入重特大批捕案件85件206人,纠正公安机关漏报捕23人,对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捕52人,纠正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的违法行为26次。协同公安局、法院联合发布督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通知》,促使189名批捕在逃犯和负案在逃犯投案自首。
  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颁布施行,原刑检部门分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两个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参加公检法司等部门统一组织的“百日会战”,对117件259人重特大刑事犯罪案件实行提前介入,这些案犯均获有罪判决,向公安机关发出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2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13份、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3份3件12人、立案通知书2份2件5人,追捕漏犯38人。7月,城厢区检察院就陈某涉嫌敲诈勒索一案,向城厢公安分局发出了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开创了莆田市立案监督的先河。是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自侦部门提请批捕案件1057件1969人(其中自侦案件64件73人),批捕886件1778人(其中自侦案件62件71人),不批捕65件188人,退回补充侦查29件89人。
  1998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1份,发现漏犯37人,追捕30人,报捕案件质量有所下降。是年,共受理报捕案件1073件2163人,批捕954件1880人,不批捕10件266人,退回补充侦查58件159人,不捕率为12.3%。
  1999年,全市两级审查批捕部门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9份、应当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8份、立案通知书3份、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19份,追捕犯罪嫌疑人34人。各县、区检查院在立案监督上都实现零的突破,全市共立案监督8件。共受理报捕案件1240件2543人,批捕1111件2298人,不批捕120件229人,退回补充侦查71件143人。
  2000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批捕“法轮功”邪教组织骨干分子和组织策划者4件14人,贪污贿赂等经济犯罪31件33人,徇私舞弊等渎职犯罪4件4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3人。同年,全市两级审查批捕部门参加禁毒、反走私、反偷私渡等各种专项斗争,共受理报捕案件1168件2226人,批捕1044件1975人,不批捕115件233人,追捕漏犯86人,监督公安机关办理立而不侦、久侦不结案件7件。
  2001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开展立案监督75件83人,为上年的4.6倍。提前介入重特大刑事案件286件,参加公安机关重大疑难案件讨论135件,追捕漏犯112名。是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384件2518人,批捕1303件2364人,不批捕71件126人。共依法批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3件74人,其中批捕假币犯罪12件22人,金额为300多万元。
  2002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参加打击“六合彩”专项整治斗争,批捕利用“六合彩”赌博犯罪案件71件142人,涉案金额达1200多万元。是年,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223件2186人,批捕1173件2097人,不批捕45件69人。共提前介入205件,有罪判决率100%。其中,追捕漏犯84名,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39次,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固证210次。
  2003年,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参加“反窃电”、查禁“六合彩”等专项斗争,开展“经济犯罪立案监督专项行动”,对1998年以来全市查获的涉烟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对移送公安机关的52起案值5万元以上的案件逐一阅卷审查,对其中案值大、涉嫌犯罪的47起案件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促使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6起。是年,全市共受理侦查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345件2366人,批捕1258件2223人,不批捕137人,追捕漏犯210人。
  2004年,全市两级侦查监督部门以参加打击制贩假币犯罪专项斗争和开展“打击制假售假、保护知识产权”立案监督专项行动为重点,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437件2438人,批捕1324件2232人,不批捕71件127人,开展立案监督52件,追捕漏犯160人。
  2005年,市检察院下发《关于对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案件实行报备的通知》,要求县区院对于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胁迫犯、情节轻微犯及在校生犯罪等案件逮捕时必须上报市检察院把关,凡涉及未成年人的逮捕案件一律报市检察院备案。对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的轻刑犯罪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惩治和宽大相结合的原则,加大教育挽救力度。是年,全市两级侦查监督部门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566件2468人,批捕1474件2298人,不捕160人,追捕漏犯92名。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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