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道路交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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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95
颗粒名称: 第九节 道路交通管理
分类号: D912.296
页数: 7
页码: 989-9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在道路交通管理方面的车辆管理情况。从车辆登记、检测、号牌管理等方面详细描述了莆田市在车辆管理方面的历史变革和现状。其中,重点介绍了车辆登记和检测的流程和变化,以及号牌管理的规则和实施情况。同时,也提到了拖拉机管理的变迁和教练车牌的承接管理等情况。最后,文字总结了莆田市在车辆管理方面取得的成就和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 莆田市 政法 公安 道路交通管理

内容

一、车辆管理
  (一)登记
  1991年,全市车辆管理模式是单一的人工操作,机动车登记表、行驶证、档案全由手工书写,机动车技术参数均由检验员以实车为主进行尺寸勘量。机动车的管辖范围实行两级管理制度,市一级车辆管理部门只负责受理国产机动车、进口机动车、教练车、警车管理业务,核发号牌和行驶证的权限由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负责。是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8238辆。莆田县、仙游县的交警大队车管站负责全市农用运输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柴三机的业务受理,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两级管理。
  1992年7月,城厢区、涵江区交警大队车管股开始受理辖区内的业务。
  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换发九二式牌证工作,1994年全市国产机动车九二式换牌施行计算机录人、打印、制证、拍照等,规范机动车技术参数标准、核对车型、拓印等车管业务,实现办公自动化。7月,国产机动车管理权限由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下放到市一级车管所,并开始换发九二式牌证。
  1995年,市车管窗口实行一条龙服务。
  1998年,市交警支队建立“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实行网上核查比对进口机动车资料,防止走私车、盗抢车“入侵”。
  2000年4月起,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等的管理业务下放,由莆田县、仙游县交警大队车管站直接管理。
  随着市级车辆管理所“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的建成,2001年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再次下放进口机动车的管理权限。莆田市车管部门简化业务程序,新车注册登记由原来的十几个工作日缩短到1个工作日。12月,制作莆田市教练车牌,接管教练车的管理、启用及换发新号牌工作。2004年12月,全市计算机登记系统顺利并入公安部统一机动车管理网络,实现全国联网。
  2003年4月起,城厢、涵江、荔城、秀屿、湄洲交警大队的农用运输车、摩托车等审批管理实行委托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200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20.3826万辆,增长621.8%。
  (二)检测
  1991年,莆田市第一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线正式开检。同时完成机动车年检维修厂的认定,制定《莆田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关于机动车年检保修厂认定的暂行条例》,全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的管理迈向制度化。
  1996年后,莆田县交警大队建成一条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线,承担城区摩托车的安全检测工作,改变原有人工检测的做法。
  2002年7月,市交警支队再建1条汽车安全技术检测线,减轻了单条检测线的繁重任务。
  2002—2003年,市交警支队相继建成了城厢、仙游、涵江、秀屿4条摩托车安全技术检测线,承担辖区摩托车安全检测任务。
  2004年5月1日,全市所有的机动车检测站进行更名、转化管理,划归由市技术监督部门主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站实行社会化管理后,交警支队对每个检测站进行监督,把好安全技术检测的关口。经检测合格的机动车均由支队、大队车辆管理部门核发合格标志、打印年检合格章。仙游县成立了全市首家民办的“大胜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公司”。
  (三)号牌
  1991年,全市使用国家统一制作的第五代号牌,代号为“福建32”,编排为上下样式的5位数号牌,绿底白字,牌质为铁制。
  1994年7月,莆田市开始换发全国统一版的九二式号牌,编码代号为“闽B”,五位数编码。牌质为防锈铝合金制作,所有的车牌采用反光底漆。小型汽车号牌为兰底白字,外籍汽车为黑底白字,其他车辆均为黄底黑字。车牌还配备专用号牌架、固封螺丝。市车辆管理部门以换发九二式号牌为契机,根据区域管理的原则和车辆发展的势头,为县(区)划分机动车号牌换发代码:中央、省直驻莆办事机构、市直单位、城厢区机动车号牌首位为0;涵江区为1;莆田县为2;仙游县为3;湄洲岛为5。1998年,湄洲湾北岸管委会设立,号牌首位为6。2002年,城厢区启用号牌首位为8。2004年,市车辆管理部门整合车牌管理,将中央、省直驻莆办事机构、市直单位、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湄洲岛号段合并使用,单列仙游县“3”字头号段不变。
  至1995年,全市换发“九二式”车牌汽车类牌证8116辆,占应换数的92%。
  1996年1月,制作代码为“福建B”的农用拖拉机专用号牌。
  1997年4—6月,军队(武警)生产经营车辆改挂地方车牌。
  1998年9月,将4226辆营运性质的车辆换发“Y”字头的专用号牌。
  1999年,为全市612辆出租车换发“T”字头的出租号牌,填补营运出租车辆无标识的空白。
  2000年,实行号牌管理“阳光作业”,推出计算机自动选号的便民服务措施。2001年12月,承接管理辖区内5个驾驶员教练所的125辆机动车,并制作换发以“学”为缀尾的教练车牌。
  2003年8月,实行计算机选号系统提供两次选择机会,由车主自选一个号牌。
  (四)拖拉机管理
  拖拉机管理原属交警管辖范围。1992年7月,农用拖拉机由公安交警部门委托农机部门管理,实行三级管理方式。
  1996年1月—1997年6月,协同农机监理部门做好换发九二式拖拉机号牌及行驶证工作。
  2000年4月,农用拖拉机下放由农机管理部门和交警大队实行两级管理。2004年,全市所有农用拖拉机的管理权限移交农业机械主管部门。
  (五)非机动车管理
  1991年,非机动车的登记牌证工作仍属公安派出所管辖。2004年,全市拥有自行车数百万辆。管辖权未归属公安交警车管部门管理。
  二、驾驶员管理
  1991年,全市拥有各类机动车驾驶人1.1033万名。是年,市交警支队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学校正式成立,校址在莆田县梧塘镇,下辖4四个教练所,设有1个理论基地。
  1992年,市交警支队完成驾驶员档案清理工作,在全市驾训教练所开展规范化达标创优活动和教学比武竞赛。
  1993年,莆田市机动车驾驶员考试场在城厢城南乡霞林村破土动工。1995年12月,耗资1300多万元的考试场竣工并向社会开放。1996年10月1日,正式启用。
  1994年,市交警支队推出5条业务改革措施,简化手续,扩大培训规模,开放增驾、军转、外地培训转籍入户,现场公布考试结果,实行小车培训计时制。
  1995年,市交警支队对驾训队和教练员进行考核认证、发证。
  1996年初,市交警支队成立机动车驾驶员适应性检测中心,对全市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适应性检测。贯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分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对汽车驾驶员进行等级评定。4月初,市交警支队成立驾驶员教育中心,各大队陆续成立教育所,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同时,放开驾驶员计时制培训,启动驾驶员适应性检测中心,完成驾驶换发磁卡副证工作。与市劳动局联合成立“莆田市机动车驾驶员职业技能技术鉴定站”。
  1997年,市交警支队引进学科考试电脑自动出题阅卷机等设备,驾驶员考核实现自动化和标准化。
  1998年,市交警支队考试场科目二电子桩考仪安装调试成功,使科目考试和管理迈上新台阶。支队在全市开展机动车驾驶员素质年活动,抓好训练质量和交通法规宣传。
  1999年,市交警支队开展创建示范窗口活动,实行中午、双休日上班制度。
  2000年,市交警支队被团省委和省公安厅授予“青年文明号”称号。
  2001年1月17日起,市交警支队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驾驶员违章记分管理工作。4月中旬,全市交警系统驾驶员管理计算机网络开通。
  2002年,全市驾管窗口开展“创文明窗口、树行业新风”活动,推行首问首接制度等便民措施,运用自动桩考仪、理论考试电脑化等手段,提高驾驶员培训和考试的公正性、准确性;并参与全省考试员培训和巡回考试,完成支队与各大队、中队的各项业务电脑联网。落实公安部《驾驶证管理办法》《驾驶员考试办法》,清理一牌两用、无牌无证的教练车辆和无证教学现象,严格训练管理,提高培训质量。3月16日,全市驾驶员初训工作推向社会,实现驾校职能根本性转变。交警支队驾管科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
  为提高非汽车类驾驶员的培训质量,2003年市交警支队对科目一理论考试进行改革,采用电脑无纸化考试系统,缩短考试时间。4月10日起,与邮政部门联合在全市开展使用邮政特快专递寄送行驶证、机动车登记书、驾驶证等有关证件。10月,根据公安部规定,对全市所有机动车增发机动车登记证书。10月12日,首次在全市6家汽车行开设新车注册登记受理点。
  贯彻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落实《机动车驾驶人业务办理规范》,2004年市交警支队驾管科聘请社会监督员并会同监审部门对新训驾驶员的考试全过程实行现场监督,查处一批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或无资格从事教学工作的车辆和教练员。
  2005年,市交警支队开展创建等级车管所活动,新训机动车驾驶员人数和制证数量突破往年,满足了社会的需求。同时,对历年来不规范的驾管数据进行清理整顿。驾管科被上级评定为“等级车管所”。至2005年,全市拥有13个正规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教练所、各类机动车驾驶人25.7232万名。
  三、交通秩序管理及安全治理
  1991年,市交警支队开展“反违章、压事故”活动,交警部门在福厦线岗亭全天候站岗,设立固定检查点,进行错时检查。
  以城镇为重点,整顿沿海、山区道路交通秩序,1992年市交警支队开展两次专项治理“柴三机”活动,取缔公路违章作业点5处,取缔占道摆摊设点46个,拆除违章搭盖33处,查处各种违章车辆317部。
  1993年,市交警支队开展反违章、压事故、保畅通交通秩序专项治理,以及取缔“柴三机”违章载客、整顿福厦线交通秩序等集中行动,推行抄牌、错时、段警、十不准制度等勤务管理。12月在福厦公路交通秩序整顿检查评比中,得到省政府的好评。
  改点线结合的勤务结构为以巡线为主的勤务方式,1994年严禁柴三机、拖拉机上路行驶,确保福厦路拓改期间的道路安全畅通。下半年,市交警支队对重点地段实施昼夜定点监控,保证拓改期间道路畅通。是年,全市机动车辆万车死亡人数控制在254.6人,低于全省限制的控制数。
  在交通岗亭开展规范化管理竞赛活动中,1995年市交警支队推行执收、执罚分离制度,强化福厦路的管理,全年处置路面治安事件120起。8月,在国道324线莆田段增设7至11号5个交通治安岗亭,是年全市机动车辆万车死亡人数控制在30.6人。
  1996年,在城区交通管理中,城厢、仙游大队实行“警区制”勤务管理改革,推行警长负责制,并对城区街道的店外店、摊外摊以及占道建筑等进行清理整顿。6月,车驾管、交管检测站开通“168”业务咨询服务台,并公开24项服务承诺。在7月至9月开展的福厦路车辆按道行驶专项整治中,共查扣“两机”及拼装摩托车1507辆,并会同当地驻军和武警部队,先后5次联合开展打击假冒军车和查扣无牌证警车活动。同时,联合其他警种协同打击车匪路霸等,市交警支队被市政府评为“严打先进单位”。
  根据全国统一部署,1997年市交警支队组建各级公路巡逻民警队,并在城区交通管理中普遍推行“警区制”警备管理方式。
  为规范交通秩序,1998年市交警支队在市区实行禁鸣喇叭制度,增设3个交通灯控设置,增设交通隔离栏杆5300米,增划交通标线3600米,增设交通标志260处。同时,开展反超载专项治理行动。
  1999年,市交警支队推行勤务改革,实行农村划片、城市划区、国道省道划段的勤务模式,初步形成社会化交通管理格局。
  以交通指挥中心的开通为依托,2000年市公安交警部门制定《莆田市创建平安大道三警联动方案》,完善涉路涉车案件处警机制,明确警种职责分工,增强快速反应能力。
  2001年,《莆田市城厢市区交通管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填补了莆田市道路交通管理的空白。
  全面落实《公路巡逻民警中队勤务规范》,2002年莆田市“畅通工程”通过省政府城市“畅通工程”检查评价组的考核验收,达到C类三等即良好等级管理水平。是年,开展二轮摩托车和非客运车辆专项整治、“奋战三十天,誓保十六大”交通安全严管期专项治理活动。
  严格执行《莆田市公安交警部门防治“非典”工作规定》,2003年莆田市交警部门先后开展4场以预防交通事故为中心的“百日会战”。同时,取缔“三峡移民出租车”等无牌无证非法营运车辆辆。3月7日起,“110”指挥中心、“122”交通事故报警、“120”急救中心实行联动。
  为创新警务改革,2004年莆田市交警部门在荔城、城厢城区实行交、巡警联勤警务改革,对市区主干道进行昼夜轮值巡逻。5月1日,市公安局在市区东圳路与荔城大道交叉口举行交、巡警联勤启动仪式,市委副书记杨鹏飞、市政府党组成员兼公安局局长徐凡新出席并讲话。同年,在国道、省道实行跨区联合轮值巡逻,在城区进一步规范停车管理,建设“严管区”和“示范路”。12月,“畅通工程”被省专家组评定为B类城市三等良好管理水平。
  2005年,莆田市在中心城区投入资金122万元,完善交通标志、标线、栏杆、信号灯等交通管理设施建设。10月,交警与交通、建设、农机部门联合在全市范围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统一行动。全年共查纠各类交通违法80.7万起,人均查纠率居全省中上水平。
  四、交通事故
  1991—2005年,全市范围共发生特大道路交通事故31起。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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