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户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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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88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户政管理
分类号: D035.3
页数: 5
页码: 966-9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常住户口管理、农转非与征兵政审、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等方面的情况。其中,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在2000年开始进行户口核对专项活动,并全面开展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数据质量验收工作;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推进“二代证”换发工作,并开展调查核实,解决婚嫁户口未迁问题;全市设立流动人口联合管理站,并实行暂住人口申报登记、申领暂住证制度和房屋出租许可证制度。同时,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决定取消暂住人口管理性收费,并开展社区民警“入户访查”。
关键词: 莆田市 政法 公安 户政管理

内容

一、户口管理
  (一)常住户口管理
  1991年后,莆田市常住户口管理逐步步入规范化管理阶段。1993年,莆田县公安局平海、埭头、新县、白沙、渠桥派出所,仙游县公安局石苍、大济、龙华派出所等率先进行户口整顿,更换《常住人口登记表》。经验收,达到省级、市级规范化派出所的要求。
  1995年,全市913个村委会、32个居委会建立规范的户口底册,一户一簿。
  2000年,莆田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开展人口普查前的户口整顿,核实全市未落常住户口人员6.49万人,纠正户籍登记项目差错1.21万项。
  2001年,莆田市公安机关开展调查核实,解决婚嫁户口未迁问题。全面换发居民户口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对居民身份证号码进行编制及纠正。
  2002年4月,莆田市公安机关全面开展常住人口信息系统数据质量验收工作,纠正人口数据逻辑性差错2.89万项,清除重人、双份户口2954人次,补录人像8.64万张,纠正居民身份证号码重复5.55万人次。
  2003年,全市共纠正人口数据逻辑性差错22199人项、重人信息1.17万人项、重证信息2.33万人次。
  2004年3月开始,全面开展户口核对专项活动。至12月,全市核对74.43万户291万人,变更和纠正户口项目登记15.36万人次。新采集16周岁以上人员相片16.67万张,街、路、巷7229个户址26.56万户,核实有人无户6033户13290人,有户无人5241户1.24万人。
  2005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推进“二代证”换发工作,共变更和纠正户口登记项目9264人次;新采集16周岁以上人员相片1.68万张,人口信息合库后至同年9月30日,共核实纠正重人信息1645人、重证信息7713人。
  (二)“农转非”与征兵政审
  1996年以前,“农转非”工作原由市公安局牵头,粮食、计委、人事、教育、土地、劳动等部门配合。1996年起,由市计委下达指标和指标卡,公安局负责把关户籍办理,粮食局负责户粮迁移。审批户口“农转非”数量:1991年3373人;1992年3066人;1993年5394人;1994年5300人;1995年855人;1996年258人;1997年7845人;1998年7905人;1999年7150人;2000年1.17万人;2001年1.60万人。2002年后,取消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管理一体化,不再办理“农转非”。
  1999年起至2005年,全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参加征兵政审工作。按照“谁审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区民警初审、户政管理部门复审、人武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联审的三级政审责任制。
  (三)暂住人口、租赁房屋管理
  1991年,市公安局结合创“达标”派出所活动,设立暂住人口申报站48个,聘请协管员142人,协助公安户政部门管理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
  为贯彻《福建省暂住人口管理办法》,1994年全市公安户政工作从对常住户口管理为主转为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为主,推行民警管理暂住人口的工作机制。全市暂住人口申报站增至62个,重点乡镇的村(居)委会设立申报点499个,协管员增至876人。
  为贯彻《福建省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1995年9月开始实行暂住人口申报登记、申领暂住证制度和房屋出租许可证制度。
  1996年初,莆田市设立流动人口联合管理站,共查处流动人口违法犯罪人员796名,逮捕85名、劳教33名、治安处罚457名。
  1997—2000年,莆田市暂住人口和租赁房屋管理逐步形成了颇具特色的新模式。各派出所强化责任,落实市局、分局出台的对流动人口、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倒查和追究规定。
  2001年,全市暂住人口登记率96%,办证率94.6%;登记租赁房屋9859户,办证率为95%。查获外来人口刑事犯罪嫌疑人1504名,占同期抓获刑事犯罪嫌疑人员数的40.5%。与上年同期相比,外来人口犯罪减少383名,下降20.34%。
  2002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全市开展流动人口服务月活动和租赁房屋治安清查集中统一行动。7月1日至10月30日,开展为期4个月的租赁房屋、规范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共登记暂住人口9.36万名,新办理暂住证3.04万份,办理租赁房屋治安许可证1.06万户。查处非法职业中介机构45家,遣送“三无”人员1020名,并从中破获刑事案件191起,查处治安案件34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15名。
  2003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贯彻执行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决定取消暂住人口管理性收费。8月25日起,在全市启用市公安局统一制作的房屋出租人治安责任保证书、暂住人口暂住登记证(暂住证)。派出所在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治安责任书时不收费用。全市暂住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由事前监管向后续监督转变,把租赁房屋、暂住人口治安管理融进社区警务活动,开展社区民警“入户访查”,推行暂住人口循环登记和建立与“三资”企业定期联系制度,并在租赁房屋和外来人口较为集中的涵江塘北、荔城丰美、城厢南门3个社区,分别开展租赁房屋委托式管理和暂住人口公寓式管理试点活动,落实流动人口犯罪案件案前管控情况的倒查制度;还在20个重点派出所开展暂住人口、租赁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竞赛活动。
  2005年6月开始,市公安部门会同建设部门入户访查,至12月20日,全市登记暂住人口10.16万人,签定租赁房屋治安责任保证书1.67万户,同比分别增加21.43%和37.87%;破获刑事案件169起,查处治安案件340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491名,其中网上在逃人员47名。
  二、人口统计
  1990年起,市公安局实行年度的人口统计工作。1992年1月26日,市公安局完成1991年度的人口统计工作。此后,每年截止12月31日均进行人口统计、年报工作。
  1995年以城厢区城关派出所为试点,开展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建设。至2004年6月,全市65个户籍派出所都建设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全部实行网络统计。
  三、颁发居民身份证
  1990年前,全市开始颁发居民身份证。至1991年12月底,全市颁发居民身份证158.17万人张,发证率为94.2%;颁发临时身份证9637人张。1995年,全市制证7.17万人张,当年16周岁到龄人员发证率达80%以上。1996年,全市办理居民身份证10.58万人张,临时身份证8269人张。
  按照居民身份证编码簿、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编号“四一致”的标准,1998年市公安局进行清理纠错。全市共清理核对居民身份证编号65.12万人次,发现重号4320人,错号3125人,一人多证号423人,常表与编码簿不一致1750人,男女奇偶分配码错误136人,户口迁入重新编码85人。
  2000年,全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开展公民身份证号码编制符号和清理纠错工作,共完成编号符码290.91万人,占总人口的97.4%,制作18位号的居民身份证14万张,纠正重号、错号、一人多号1.58万人。
  2004年1月1日起,全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3月开始,在全市开展以提高人口信息准确率和相片采集率为主要内容的户口核对工作。调查核实集体户单位1981个、5.18万户19.39万人,完成人口划拨18.66万人。
  为充分发挥居民身份证的作用,2005年7月22日和7月27日,市试点单位荔城区镇海派出所和涵江区涵西派出所分别启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像采集和输送信息制证工作。10月28日上午,莆田市在步行街古谯楼前举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首发式,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徐凡新与副市长陈金扬等领导到场,并为20名市民颁发“二代证”。是年11月22日开始,换发“二代证”工作在全市40个公安派出所铺开,至12月31日,全市受理“二代证”20.64万张,其中完成审核签发上报省厅20.33万张,超额完成换发证任务。
  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一)户口管理一体化
  1992年前,全市户口主要有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1992年,市公安局审批市政府规定范围的农业户口382人转为城镇自理口粮户口,发给蓝印户口簿。1993年、1994年市公安局分别办理审批自理口粮户口1544人、560人,1997年后转为非农业户口。
  1993年3月,市公安局在莆田县召开现场会,推广平海乡建立村级户口协管员,配合派出所实行农村户口的规范化管理的试点经验。至年底,莆田县8个乡镇和涵江区的白塘镇予以推广。
  1995年,农村户口城市化管理全面展开。全市50个乡镇913个行政村装订门牌号,并聘用户口协管员945名,基本实现“五个一”(即每人一张户口登记表、每户一本户口簿、每门院一块门牌号、每村一份户口底册及一名户口协管员)的管理目标,形成以派出所管理为中心、村级户籍室为依托、户口协管员为基础的管理网络。
  1998年,市公安局在莆田县江口镇和仙游县枫亭镇开展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试点,全市符合小城镇常住户口落户的有4115户、1.34万人。
  按照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2002年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自理口粮及其他类型的户口性质划分,实行户口管理一体化,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并对出生户口申报、子女投靠父母等10个方面的改革内容作了规定,户口迁移落户以准入条件代替行政指标限制。至2003年底,全市办理各类户口迁移7.51万人,其中办理迁入市区的有6.48万人。在迁移的户口中,属投靠的4.99万人、购(建)房落户的2.52万人、引进科技人才的27人、投资落户的13人。
  2002年,市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清理整顿集体户、规范人口管理的工作意见》。自9月中旬开始,市政府成立由市委副书记杨鹏飞为组长的清理整顿集体户领导小组,抽调2500余人,进行集体户的清理整顿工作。除大中专院校外,取消集体户。至2003年底,全市完成集体户人口划拨18.69万人,占总数的95.6%
  (二)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
  1995年前,全市人口信息基本实行人工统计。1995年,市公安局决定在城厢公安分局城关派出所进行人口信息计算机系统建设试点,并于12月17日实现前台办公,成为全市第一个使用计算机管理人口信息的窗口单位。至1996年6月,城厢公安分局实现派出所、分局二级网络管理。
  1996年9月,市、区派出所人口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
  2001年4月,全市完成298万人口信息全员录入,实现市公安局与城厢、涵江公安分局及全国227个城市公安局联网的目标,开通人口信息“百城联网”查询工作站,达到人口信息互访、共享的预期目的。
  至2004年6月,全市65个派出所全部建成常住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共录入常住人口信息300.14万人,扫描人像174.31万人,占同期16周岁以上人口总数的75.9%。各县区派出所接入联网建设基本完成。
  2005年1月23日,为方便群众办理户口迁移,市公安局决定在全市公安派出所之间推行户口“网上迁移”,实行“一站式”办理户口迁移。同时,调整原户口迁移、出生申报项目变更等核准权限规定,扩大派出所户籍窗口直接核准项目的范围,进一步缩短核准时限,提高工作效率。全市公安户政管理部门在登记办证时将暂住人口信息采集录入计算机,并可实现与公安部逃犯数据库和公安部下发的逃犯光盘检索比对。仅2005年就通过查询比对,抓获网上在逃嫌疑人21名。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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