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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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87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机构设置
分类号: D035.3
页数: 8
页码: 959-966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公安局和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发展历程和机构设置。莆田市公安局于1991年设立了多个职能科室,并经历了多次增设和改组,最终形成了2005年的组织架构。同时,该文也介绍了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的发展历程和主要任务。
关键词: 莆田市 政法 公安 机构设置

内容

一、莆田市公安局
  1991年,市公安局机关内设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政治处、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预审科、行政科、消防科、警卫科、机要通讯科、技术侦察科、法制科、交警支队、刑警大队、干部培训班、湄洲管委会治安室(副科级建制)、莆田市收容审查所、莆田市妇女收容教育所等职能科室。管辖城厢分局、涵江分局,莆田县、仙游县公安局及3个现役武警部队。全市有民警859人,占全市人口万分之三点一。
  1992年7月,市公安局增设经济侦察科。8月,组建巡警办公室。9月,莆田市公安局党组改为中国共产党莆田市公安局委员会。11月,设立莆田市保安服务公司。
  1993年5月,撤销湄洲岛管委会治安室,该辖区的治安重新划归莆田县公安局管理。
  1994年7月,刑警大队改为刑警支队,为副处级建制,下设办公室和6个大队,均为正科级。原经济侦察科并入刑警支队。
  1995年11月,技侦科、巡警办公室分别改为技术侦察支队和巡逻警察支队和巡逻警察支队。技术侦察支队下设综合科和四个大队;巡逻警察支队下设办公室、警务科、直属大队,均为正科级。
  1996年6月,莆田市公安局纪检组改为中共莆田市公安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因取消收容审查制度,1997年1月市收容审查所改为莆田市看守所。7月,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设立职能科、部、室18个;增设指挥中心、对外联络科、警务督察队,改办公室为警令部、政治处为政治部、行政科为后勤保障部、预审科为监所管理科。
  1998年起,把莆田县公安局罐头厂派出所、前沁盐场派出所、莆田市公安局电业局派出所纳入公安系统序列,分别更名为凤岭、霞屿、马乾派出所。11月,莆田市看守所与莆田县看守所“两所合一”为莆田县看守所,由莆田县公安局管理。2002年5月,更名为莆田市第二看守所,正科级建制。12月,撤销预审科,成立监所管理科,原有预审职能划归刑侦部门。
  1999年11月,更名为行动技术支队和巡逻警察支队,均为副处级建制。技术侦察支队下设综合科和4个大队;巡逻警察支队下设办公室、警务科、直属大队,均为正科级。
  2001年4月,增设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为副处级建制。下设综合科和4个大队,均为正科级。
  2002年5月,因莆田市行政区域调整,莆田县公安局更名为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莆田市公安局湄洲湾北岸分局更名为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原莆田县公安局治安拘留所更名为莆田市公安局治安拘留所。7月,莆田市公安局设立13个内设职能科室、8个直属支队、5个监所及4个派出分局。撤销机要通讯科,增设信息通信科(2005年8月改为信息机要通信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禁毒支队,改警令部为办公室、后勤保障部为装备财务科、对外联络科为对外联络办公室、刑事警察支队为刑事侦查支队、巡逻警察支队为巡警防暴支队、政治保卫科为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治安管理科为治安支队。办公室、政治部、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禁毒支队、治安支队均为副处级建制。办公室下设综合研究科、秘书科、统计督查科、信访科。政治部下设队伍管理科、人事科、教育训练科(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宣传科、老干部工作科5个正科级机构。
  2005年1月,根据全省公安交警管理体制调整要求,交警支队划归市公安局领导和管理,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划归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管理;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划归仙游县公安局领导。
  2005年,全市有民警2200多人,占全市人口万分之七点八。
  2005年底,莆田市公安局内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警务督察队、办公室、政治部、装备财务科、指挥中心、监所管理科、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信息机要通信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2003年10月成立)、对外联络办公室、法制科、警卫科、机关党委16个职能科室;刑侦支队、行动技术、巡逻特警、经侦支队(2003年3月成立)、国保、治安、禁毒、交警8个直属支队和市看守所、第二看守所、治安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强制戒毒所5个监所。下辖荔城、城厢、涵江、秀屿4个派出分局及仙游县公安局;武警(内卫)支队、边防支队、消防支队3个现役部队及森林公安局。
  二、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
  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又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莆田市边防支队,于1988年7月恢复建制,正团级单位,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国家现役部队的武装力量,具有公安性、军事性和涉外性。支队主要担负莆田沿海地区边海防管理、社会治安管理、来靠台轮管理、户籍管理、反偷渡、打击走私、缉枪缉毒及维护海上治安秩序等任务。
  2000年之前,武警莆田市边防支队为独立编制的现役部队。2000年4月,武警莆田市边防支队改称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下辖莆田县大队、涵江大队、仙游县大队。莆田县大队辖有江口、东沙、东吴、平海、石城、南日边防派出所、湄洲、秀屿、莆禧工作站和文甲缉私队;涵江大队辖有三江口边防派出所;仙游县大队辖沧溪边防派出所。同年,增设田边边防派出所和黄石、北高边防工作站,均隶属莆田县边防大队。
  因行政区划调整,2002年莆田县公安边防大队更名为荔城公安边防大队;湄洲湾北岸公安边防大队更名为秀屿公安边防大队;莆田市公安局秀屿边防派出所更名为莆田市公安局东庄边防派出所。原隶属于莆田边防大队的江口边防派出所划归涵江边防大队管辖;原隶属于涵江边防大队的机动中队划归荔城边防大队管辖;原隶属于北岸边防大队的东沙边防所由支队直接管辖。
  2005年,莆田市公安边防支队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下辖秀屿、荔城、涵江、仙游4个边防大队、1个船艇大队、1个轮训队、1个机动中队、12个边防派出所和8个边防工作站。荔城边防大队下辖黄石、北高边防工作站、机动中队;涵江边防大队下辖三江口、江口边防派出所、三江口边防工作站;秀屿边防大队下辖南日、石城、平海、田边、湄洲、莆禧、东吴、东庄边防派出所,南日、湄洲、莆禧、秀屿边防工作站;仙游县边防大队下辖沧溪边防派出所、沧溪边防工作站。东沙边防派出所由边防支队直接管辖。辖区涉及沿海乡镇13个,管辖行政村96个,自然村449个,常住人口373137人。辖区面积216.4平方千米,大陆海岸线198.5千米,岛屿岸线长218.3千米。管理沿海船舶10269艘(持证船舶5213艘,无证船舶5056艘)、渔船民12316人。
  三、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
  1991年,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下辖莆田县、仙游县、城厢区和涵江区公安分局的消防科及莆田县、仙游县、涵江区消防中队以及直属一中队。
  1996年8月,成立莆田县、涵江区、仙游县消防大队。
  1998年8月,成立城厢区消防大队、湄洲湾北岸消防大队(2002年8月更名为秀屿区消防大队)。
  至2005年12月,莆田市公安消防支队内设司令部、政治处、后勤处和消防监督处。下辖5个公安消防大队(城厢区、荔城区、涵江区、秀屿区和仙游县消防大队)、1个轮训队、1个卫生所和7个中队。
  四、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991年,莆田市交通人民警察支队为副处级,受福建省交警总队和莆田市公安局“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双重管理。机关内设政治处、监审室、办公室、计划财务科、装备科、交通安全管理科、车辆管理科、车辆检测站、驾驶员管理科、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学校、交通安全宣传科11个科室,其中政治处、监审室为正科级,其他科室为副科级。下辖莆田县、仙游县、城厢区、涵江区4个交警大队,为副科建制,共有交警124人。
  1992年8月,莆田市交通人民警察支队更名为莆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下属各大队相应更名为“县(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11。月,成立莆田市交警支队湄洲岛大队(副科级)。1996年12月,支队增设科技科(副科级)。
  1997年5月,支队增设法制科(副科级)。10月,成立莆田市交警支队湄洲湾北岸大队(副科级)。同年,撤销汽车驾驶员培训中心学校。
  1999年7月,成立莆田市交警支队高速公路大队(正科级)。
  2002年11月,莆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更名为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荔城大队,湄洲湾北岸交警大队更名为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秀屿大队。
  2004年3月,支队机关撤消交通安全管理科,增设交通秩序管理科和事故处理科,各为副科级;撤销计划财务科、装备科和科技科,设置装备财务科(副科级)。12月,撤销车辆检测站。
  2005年1月,交通警察支队直属市公安局管理。至12月,莆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内设办公室、政治处、监审室、装备财务科、交通秩序管理科、交通事故管理科、车辆管理科、驾驶员管理科、宣传科、法制科10个科室,均为正科级。下辖荔城区、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4个直属交警大队(正科级)、仙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湄洲岛交警大队(副科级)和24个交警中队。
  五、县(区)公安局(分局)
  (一)莆田县公安局
  莆田县公安局设在城厢区马巷265号。1991年,管辖2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52.12万人。内设纪检组、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户政科、出入境管理科、刑侦队、预审科、看守所、拘留所13个科室。派出机构有大洋、新县、白沙等21个公安派出所。
  1992年5月,成立南日派出所。1993年2月,增设湄洲分局(副科级)。1994年6月,刑侦队更名为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1995年12月,撤销江口派出所,成立江口警署(副科级)。
  2002年5月,撤销莆田县公安局。
  (二)荔城公安分局
  2002年5月,设立莆田市公安局荔城分局,管辖6个镇(街道)46.38万人。下设监察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办公室(副科级)、政工科(副科级)、宣传科、装备财务科、法制科、信息通信科、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户政科9个科室和刑事侦查、巡逻警察、治安、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禁毒6个大队,均为副科级。下辖镇海、拱辰、西天尾、新度、黄石和北高6个派出所。
  2004年5月,精简分局机构设置:办公室、装备财务科、信息通信科合署办公;政工科与宣传科合署办公;法制科与信访科合署办公;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与治安大队合署办公。
  至2005年12月,荔城分局设有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户政科、法制科、刑事侦查大队、巡逻警察大队、治安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经济侦查大队、禁毒大队12个内设机构。
  (三)城厢公安分局
  1991年,城厢区公安分局管辖2个乡镇、2个街道办事处14.17万人。是年,城厢公安分局内设办公室、政工科、政保科、内保科、治安科、预审科、刑侦中队和治安拘留所8个科室;下辖城关和城郊2个派出所。
  2002年5月,根据行政区划调整,分局下辖龙桥、凤凰山、霞林、常太、华亭、灵川、东海7个行政派出所。
  2003年2月,政保科改为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8月,增设禁毒大队(副科级)、治安科改为治安大队(副科级)。
  2004年9月,装备财务科、信息通信科与办公室合署办公,宣传科与政工科合署办公,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与治安大队合署办公。
  至2005年12月,分局机关设有办公室、政工科、监察室、户政科、法制科、治安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刑侦大队、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禁毒大队和巡逻警察大队11个内设机构,下辖7个行政派出所。管辖4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34.7万人。
  (四)涵江公安分局
  1991年,涵江公安分局管辖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6.88万人。分局内设政工科、办公室、内保科、治安科、刑侦科、政保科、消防科、预审科和户政科9个科室,下辖城区、郊区2个派出所。
  1993年,撤销城区、郊区派出所;分设涵东、涵西、三江口、国欢、白塘5个派出所。1994年3月,增设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2002年5月,因行政区划调整,涵江公安分局加辖原莆田县公安局管辖的江口、大洋等7个派出所。
  2003年4月,分局办公室、政工科分别升格为副科级,设立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副科级)。11月,治安科改为治安大队,政保科改为国保大队,增设禁毒大队,均为副科级。
  2005年1月,涵东、涵西派出所实行警务机制改革。12月,涵江公安分局有内设机构5个:政工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户政科、法制科;直属大队6个:有国保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禁毒大队、巡警大队;治安拘留所1个及派出所12个,管辖1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41.8万人。
  (五)秀屿公安分局
  湄洲湾北岸公安分局于1998年8月成立,管辖8个乡镇47.2万人,2002年5月改为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局址租借在秀屿区坝津村村部。至2005年12月,管辖11个乡镇79.4万人。内设机构为4个:办公室(含装备财务科、信息通信科)、政工科(含纪委监察室、宣传科)、法制科、户政科;直属大队3个: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国保大队;治安拘留所1个和笏石、月塘、东埔、忠门、东庄、东峤、埭头、平海、南日、湄洲等行政派出所10个。
  (六)仙游县公安局
  1991年管辖19个乡镇90.8万人。内设办公室、政治科、纪检组、预审科、刑警中队、治安科、政保科、内保科、看守所、治安拘留所11个科室。下辖城关、赖店等19个派出所。
  1994年9月28日,增设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枫亭派出所更名为仙游县公安局枫亭分局。11月,刑警队改为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
  1998年7月8日,县人民政府批准《仙游县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有:监察室(与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警令部、政治处、后勤保障科、政治保卫科、经济文化保卫科、治安管理科、户政管理科、预审科、出入境管理科、法制科、信访科、警务督察队、刑事警察大队、巡逻警察大队等。派出机构有枫亭分局和18个派出所。
  2005年1月26日,仙游县公安局枫亭分局更名为仙游县公安局枫亭派出所。10月,仙游县交警大队划归县公安局统一领导管理。11月,巡逻防暴大队更名为巡逻特警大队。同时增设禁毒大队(副科级)。
  至2005年12月,仙游县内设监察室、办公室、政工科、装备财务科、指挥中心、出入境管理科、户政科、信通网安科、法制科9个科室;刑侦、经侦、国保、治安、禁毒、交警、巡警大队7个大队;看守所、拘留所;下辖18个行政派出所,管辖18个乡镇、街道办事处101.1万人。
  六、派出所
  1991—1994年为全市公安派出所创“达标”派出所活动阶段。1994年,全市实现“达标”派出所有32个,占全市派出所数的68%。
  1995—1996年为“创建优秀公安派出所”试点活动阶段,1995年,全市开展以强化派出所“软件”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创建“优秀公安派出所”活动,莆田县北高、新县派出所和城厢区城关派出所为试点。1996年,3个试点派出所均被评为省级优秀公安派出所。
  1997—1998年为公安派出所工作改革阶段。1997年6月4日,市公安局出台《改革和加强派出所工作试点方案》,确定11个派出所作为改革试点派出所。1998年初,派出所改革工作在全市全面铺开,实施侦防改革的派出所从11个增加到22个,划出责任区222个,派出所警力由原来的153名增至263名。
  1999—2000年为创建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阶段。1999年1月22日,市公安局开展争创人民满意派出所活动,推行警务公开制度。2001年2月,涵江涵西派出所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人民满意派出所”。
  2001—2003年为派出所规范化建设阶段。2001年,贯彻省公安厅《全省加强派出所和责任区刑警中队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市公安局党委确定在城厢城关、涵江涵东等8个派出所进行。经考核评定,除忠门派出所以外,其它7个派出所均被评为2001年度二级派出所。2002年全市有11个行政派出所、2个边防派出所被省公安厅评为二级派出所。2003年,全市有12个派出所被评为二级派出所、26个派出所被评为三级派出所、27个派出所被评为四级派出所。建立社区警务室53个,基本涵盖了市区和县城城关。
  2004—2005年为派出所警务机制改革阶段。2004年10月,实施《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在城区和重要集镇派出所实行“三队一室”警务机制,在农村派出所实行“所队合一”,撤销刑侦中队,推行民警驻村制、巡防制、包片制等勤务方式,加强以治保会为重点的农村群防群治组织建设。至2005年3月,9个城区派出所率先完成改革任务。城区派出所和辖区常住人口5万以上的重要集镇派出所,其所长、指导员符合任职条件的逐步按正科级干部配备,其余派出所所长、指导员按副科级干部配备。至年底,全市派出所警力占县区公安机关总警力的65%以上。城区9个派出所刑事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0.1%,破获刑事案件数比增14.3%;查处治安案件数比增13.9%。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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