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案件协调与督查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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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81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案件协调与督查
分类号: D926.13
页数: 2
页码: 948-9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莆田市委政法委在案件协调与督查方面的工作。自1991年开始,市委政法委开展案件协调与督查,督促检察、司法机关公正行使权力。一些典型案例包括1991年的林某某、吴某某贩毒案和一派出所集体贪污案,以及1993年的“1992.12.21”、“1993.3.14”和“1993.7.18”三起故意杀人案。市委政法委还规范了执法行为,对1993年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并协调督办了多起复杂疑难案件。在组织领导方面,成立了“林国某、林金某”两案办案领导小组。
关键词: 莆田市 政法工作 案件协调 督查

内容

1991年后,莆田市委政法委开展案件协调与督查,督促检察、司法机关公正行使权力。1991年,市委政法委共召开林某某、吴某某贩毒及一派出所集体贪污案等14起案件协调会议3次,督促检察机关撤销对吴某某的免诉决定,重新逮捕归案。
  1992年5月10日,市委政法委处理协调案件3件,办理督办案件7件、领导批示的查报件10件。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500多人次,处理来信150件。
  1993年,市委政法委共承办批示件21件,并督促仙游县查办“1992.12.21”、“1993.3.14”和“1993.7.18”3起故意杀人案。
  为规范案件执法行为,1994年市委政法委对1993年度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适用取保候审、收容审查等案件的程序与实体问题。共协调重大疑难案件10件,办理领导批示批办案件56件,督促纠正4件。下发《全市执法检查情况报告》,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
  为加强对仙游县“林某荣案件”、“林某印案件”办案过程中的组织、领导和协调,1995年8月17日市委政法委成立“林国某、林金某”两案办案领导小组。
  1996年,协调督办中央政法委和中央电视台新闻评论部查办案件2件、市委督查办的案件4件。
  1997年,围绕莆田县新度镇沟尾鞭炮爆炸案、莆田县东峤中学停薪留职教师陈某某被殴打致死等34件复杂疑难案件,市委政法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协调,确保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
  1998年,市委政法委两次组织莆田市直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四长”联合接访群众;仅市委政法委机关一年就接待群众1320人次,收到信访件1027件,其中批转政法部门查办140件,由委领导直接批办77件,跟踪督查57件,纠正执法中出现的各种问题133件。
  1999年5月,省、市、县(区)政法三长开展联合大接访活动,共接访案件206件,属于政法类处理的171件,其中公安49件,检察院28件,法院94件。
  2000年,莆田市委政法委完成省委政法委督办案件6件、莆田市委督办案件8件。6月20日,在莆田市公安局城厢分局召开1999年“市挂牌”案件侦破工作现场会。
  2001年莆田市委政法委筛选出10件影响大、危害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实行破案1件奖励10万元的办法,重奖破案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同时,协调查处以蔡某某和以梁某某为首的两个涉恶犯罪团伙。
  莆田市委政法委于2002年先后两次组织“严打”检查督导组,分别由正、副书记带队,分赴各县(区)检查指导。是年,市、县(区)政法委共协调公检法部门提交的案件32件(其中市政法委25件,县区政法委7件)。
  2003年,莆田市委政法委协同莆田市中级人民检察院,开展集中清理超期羁押专项工作,仅在半个月的时间内就清理超期羁押案件14件28人,其中3年有期徒刑以上案件2件8人。
  2004—2005年,莆田市成立集中处理涉诉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县(区)公安、法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牌督办2件以上重点案件。对突发的涉法案件,特事特办,组织力量把问题依法解决在萌芽状态,减少群众越级上访。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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