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容出处: |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
| 唯一号: | 130620020230000461 |
| 颗粒名称: | 第二十一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 |
| 分类号: | D632.1 |
| 页数: | 14 |
| 页码: | 910-923 |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91年,莆田市劳动工作以计划管理为主。1992年,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加快,淡化指标控制和直接管理,减少行政干预,管理职能向规划、协调、监督、服务方向转变。用人方面,不再下达企业指令性招工计划指标;工资分配方面,不再办理企业职工的固定升级、省级先进企业浮动转固定升级、劳模的晋级增薪;社会保险方面,实行固定工人缴纳基本社会保险费制度,推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199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正式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覆盖到全市城镇各类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乡镇企业,劳动者以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用工制度已经建立,企业工资分配制度逐步规范。2002年机构改革,不再保留莆田市劳动局,组建莆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市劳动保障局)。对社会保险职能进行整合,过去由人事部门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民政部门承担的农村社会保险、财政部门承担的公费医疗管理、市医改办承担的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各行业部门统筹的社会保险以及由市劳动服务公司承担的就业管理和失业保险职能,全部划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 |
| 关键词: | 莆田市 劳动 社会保障 |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