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老龄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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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412
颗粒名称: 第七节 老龄工作委员会
分类号: F264
页数: 3
页码: 858-8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年,莆田市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并指定副书记或组织部长负责老龄工作。全市成立老年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和职责,落实活动场所。2002年组建新一届老龄工作委员会,配备专职副主任作为市政府主管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2004年,全市943个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
关键词: 莆田市 社会团体 老龄工作委员会

内容

一、组织机构
  1991年,各县(区)、乡(镇、街道办)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并配备专职、兼职人员,各县(区)、乡(镇、街道办)指定一位副书记或组织部长(组织委员)分管老龄工作。全市620个村(居)成立老年协会,占全市村(居)总数67.5%,制定老年协会章程和老年协会职责,落实活动场所。2002年5月,组建新一届莆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由22个成员单位组成,中共莆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蔡尔申兼任主任,并配备1名专职副主任,作为市政府主管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内设综合科、政策宣传科,核定机关行政编制4名,事业编制1名。2004年,全市943个村(社区)成立老年人协会,占973个村(社区)的92%。
  二、主要活动
  (一)组织活动
  1991年,市政府开展表彰全市老龄工作先进集体和老有所为先进个人活动,有15个单位被评为老龄工作先进集体,51位被评为老有所为先进个人,5位被评为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先进个人。
  1993年,全市各级老龄组织150多位老同志参加庆祝建党七十周年革命传统报告会,举行200多场报告会。组织1500多位离退休老干部就近、就地参加社会主义教育活动。莆田县聘请10位老同志为计生协会顾问。仙游县2100多位老同志任廉政监督员、交通督导员、政策宣传员,参加征兵、换届选举等工作。城厢区邀请老同志协助考核干部等。
  1995—1996年,全市成立关心下一代协会基层组织716个,发展离退休会员24070人,组织革命传统教育报告会46场,创办各类老年经济实体74个。
  1997年,市老龄委召开全市部分明星村(居)老年协会会长代表座谈会,向全市30万老年人发出“学习中共十五大精神,发挥自身优势,为推进莆田市新一轮创业贡献力量”的倡议书。
  2000—2002年,全市各级老龄组织在揭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同时,开展科学文明、健康向上文体活动。市老龄委、市老艺协联合分别在福州画院、北京中国美术馆举办“李耕画派暨现代人物画精品展”。党和国家领导人王光英、王兆国、王汉斌,中国书画界知名人士蔡若虹、文怀沙、廖静文、刘大为分别为书画展题词,并出席开幕式和参观书画展。
  2004年,市老龄委、市委老干部局、市老年大学联合举办庆“七一”暨“迎奥运”签名活动,有800多位老年人参加。是年,市财政局获全国老龄工作先进集体、仙游县获全省老龄工作先进县,莆田市司法局获福建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二)权益维护
  1991年,中共莆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市老龄委主任王兴喜代表市委、市政府发表广播电视讲话,就宣传贯彻《福建老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动员和部署。各级老龄组织采用召开老年人座谈会、放映电影、编演莆仙戏、举办文艺晚会等进行宣传《条例》。仙游县赖店镇翻印《条例》5000份,分发到各家各户。城厢、涵江组织老年人举行宣传《条例》文艺踩街活动。
  1992年,市人大法制委、市老龄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检查。
  1996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正式实施,市委副书记、市长吴建华发表广播电视,就宣传贯彻《老年法》进行动员部署。
  1997年,全市各级老龄组织翻印《老年法》15万册。老龄委定购《老年法》彩色挂图一千套,下发到各村(居)老年协会。
  1998年,莆田市人民政府成立贯彻《老年法》执法协调小组,副市长林春连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市老龄委。全市基层老年协会开展“一访四查”(走访老人家庭,查老年人吃、住、穿、医)活动。发现赡养不落实的,协会组织人员上门帮助签订“赡养协议书”,并定期检查协议书内容的落实情况。仙游县各级老龄组织出面帮助老年人调解签订赡养协议书273份。全市推行城镇居民生活实行最低保障线,解决部分特困老年生活困难。
  2001年起,市、县(区、会)老龄委会同司法部门举办老年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2002年,市司法局把《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福建省老年人保护条例》列入“四五”普法规划。
  2003—2004年,全市司法系统调解涉老纠纷2583件,为老年人办理法律事务1283件,为老年人代理诉讼事务和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69件,有339位老年得到法律援助,全市“148”法律咨询热线为老年为提供1650人次咨询服务。
  2005,全市有25415位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线”,其中农村23296人,城镇2119人。
  (三)敬老活动
  1991年始,市老龄委每年开展一次老年节敬老活动,节日期间召开老年人座谈会,举办老年人文艺汇演、老年人书画展、游园等活动。
  1992年老年节,市老龄委、市委老干部局、市民政局组成二个慰问组,慰问全市25位百岁老人和特困老人。
  1993年,市老龄委推进实施老年农民养老金和固定生活补贴制度。城厢区南门居委会对275位60岁以上老年农民每人每月提供生活补贴费100元。莆田县镇海村、城厢区霞林村为老年农民提供每月50元和60元固定生活补贴。是年,由市、莆田县、城厢区联合兴建的“莆田老年人活动中心”落成。莆田县江口镇、东峤镇、西天尾镇由乡(镇)拨款兴建老年中心,全市各基层村(居)建老年活动室600多个。
  1994年老年节,莆田县大洋乡组织老年人30位、灵川镇组织170位、城厢区泗华村组织60位到湄洲岛、秀屿港观光旅游。仙游县榜头、度尾、郊尾、鲤城等乡(镇)10个村老年协会组织老年人到福、厦、漳、泉等地风景区游览。至年底,全市各级老龄委表彰敬老好儿女(媳)”1569人。
  1995年6月,市老龄委召开“莆田市老龄工作会议暨老龄系统双先表会”,表彰敬老好儿女(媳)50名。
  1996年,全市有老年福利基金会195个,资金500万元。建立养老创收基地46个,年创收149.1万元。
  1997年,全市各级政府慰问30位百岁老人,90岁以上老年人2298位。莆田为全县2736名离退休干部体检。仙游县号召全县人民为县老年福利基金会每人捐一元钱活动,县直单位捐款7.5万元。城厢区荔城街道每年给每个居委会老年协会拨活动经费5000元。
  1998年,市政府批转市老龄委关于《莆田市实施老年人优待服务项目方案》的通知,对老年人实行社会优待服务12项。
  1999年2月,莆田县县长吴元珍、仙游县委副书记陈国民、市直机关吕文龙、城厢区张文贤、涵江区程清玉、莆田市北岸管委会林秀英,被全国老龄委等六部委分别授予“重视老龄工作功勋奖、老有所为奉献奖、敬老好儿女金榜奖”的称号。
  2001年,全市有老年学校269所,学员25170人。
  2002年,全市建成为老人服务的“星光之家”42个,安装全民健身器材30套。是年,仙游县龙华镇貂峰村、秀屿区山亭乡文甲村、荔城区镇海街道镇海村、城厢区凤凰山街道筱塘居委会、南门居委会、涵江区涵西街道涵西村被福建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评为敬老模范村(居)。
  2003年,市老龄委与共青团莆田市委联合开展“青年志愿者为老年服务金晖行动”,全市成立为老年人服务志愿者队伍18支,260多人。
  2004年4月,市老龄委、市教育局等部门在擢英中学举行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活动启动仪式,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读敬老书、做敬老事、写敬老文章”活动。
  2005年始,市老龄委每年向基层老年人协会活动室赠送50台彩色电视。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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