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政协莆田市委员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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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344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政协莆田市委员会
分类号: D628.57
页数: 3
页码: 780-782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1991年至2005年期间莆田市政协的专门委员会和内设机构的设置和变动。
关键词: 莆田市 政协机构 委员会

内容

一、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在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工作。专门委员会机构的设置和变动,由常务委员会决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按照有利于联系各界、各方面人士、自愿协商和便于组织经常性活动的原则,统筹安排。每届专门委员会的设置,在当届政协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上确定。
  二、内设机构
  1991年6月,市政协机关设办公室,下设秘书科、宣传科、议政科,增设3个处级工作机构,即一处、二处、三处。一处负责“三胞”联谊和社会法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二处负责提案委员会、学习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三处负责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体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处配处长、副处长、办事人员。全委编制24人,实有22人。
  1994年7月,市政协三届一次委员会设5个专门委员会,即科教文卫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三胞”联谊委员会和提案委员会。9月,根据政协章程规定,办公室下设的联络科改为综合科,设立市政协培训服务中心作为政协办公室直属科级事业单位。全委行政编制28人,事业15人。
  2001年3月,市政协第四届一次常委会议决定:将原科教文卫社会法制委员会有关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的职能分别划归原来的经济委员会和学习文史资料委员会。原提案委员会和台港澳侨联络会的职能、名称不变。调整后的5个专门委员会为:提案委员会、文教卫体文史资料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法制民族宗教委员会和台港澳侨联络委员会。
  2005年6月,在各专门委员设办公室,即社会法制委员会办公室、民族宗教委员会办公室、文教卫体委员会办公室和学习宣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办公室。全委行政编制22人,事业42人。9月,市政协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决定市政协设置7个专门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文教卫体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学习宣传和文史资料委员会、港澳台侨和外事委员会和民族宗教委员会。每个专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全委编制行政22人,事业42人。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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