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发展社会事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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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620020230000337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发展社会事业
分类号: D625
页数: 10
页码: 767-777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91-2005年莆田市发展社会事业的基本情况。其中包含:计划生育、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科教文化、卫生体育、为民办实事、城市建设和管理、村镇建设、基础设施、反腐纠风与效能建设。
关键词: 莆田市 政务纪要 社会事业

内容

一、计划生育
  1991年,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等7条新措施,并实行“准生证”制度,全年共落实“四种手术”114067例。市政府制订《莆田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县(区)、乡(镇)、村计生队伍和服务网络,巩固和发展计生协会,开展计生咨询和技术指导。
  1995年,围绕计生创达标,主攻后进,搞好服务,层层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市政府颁发《莆田市贯彻〈福建省计生条例〉实施办法》,年内人口自然增长率降至8‰以内。
  1997年,坚持“三不变”(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不变,既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不变,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总负责不变)原则,全面落实“三为主”(以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方针,落实目标责任制,开展创“双优”活动,狠抓创建计划生育合格村活动,计划生育合村率达到80%以上,85%以上乡镇达全国先进水平。
  1998—2005年,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执行“三为主”方针,依法行政,重点放在乡、村两级,做到“四有三落实”(“四有:有一个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一支素质优良的计生工作队伍,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有一个配套完善的服务阵地;三落实:人员、责任、经费三落实)”。城乡开展计生“五清理”工作,突出抓优生、优育、优教工作。继续深入开展《计生条例》宣传教育,落实各级领导计生工作责任制,编制人口规划,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
  二、国土资源
  (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1991年,市政府召开全市成片土地开发工作会议。会议决定以优惠条件出让秀屿等8片共34平方千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吸引外资成片开发。1992年,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批转市土地局、财政局提出的《关于加强国有土地权属和资产管理的报告》;制定和颁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城镇土地管理“五统一”的决定》,对全市土地实行“五统一”,即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规定城市基准地价,选择城区地块公开拍卖。是年,市政府批准161个用地项目,实现以地生财和以地聚财的计划。推进非农业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扩大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范围。1993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以项目带土地”进行开发。新成立的市地产开发公司,与市经济开发总公司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公布《莆田市地产交易调拨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规范地产市场管理和交易程序,并决定对乡镇企业、民营企业在用地上要予以优惠和支持。
  1994—1999年,市政府颁发《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建立土地市场机制,决定对城厢区、涵江区实行土地垂直管理。开展清地工作,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2002—2005年,继续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颁布《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土地储备实施暂行规定》,进一步建立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征用制度。成立土地储备中心,全面推进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清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提高土地利用率,实施土地资源管理信息化建设,培育和规范国土资源市场。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国土资源工作政府目标责任书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市政府授权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对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2004年履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政府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同时,出台《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991年,成立莆田市国土规划领导小组,编制《湄洲岛对外开放旅游经济区总体规划》《关于忠门半岛总体规划》。1993年,重点进行城市土地利用,城区改造利用进行总体规划,包括道路交通、土地利用、供电供水、功能分区等。
  1994年,编制《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县区也全面开展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1995年,各乡镇土地规划全面推开。2002年,出台《莆田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送审稿)》,批准莆田县、仙游县、北岸共43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农村建房审批。
  2003—2005年,修编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城厢区、涵江区、秀屿区、湄洲岛、仙游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控制供地总量,按计划供地。
  (三)耕地保护
  1991—1994年,围垦和垦建面积751公顷。后海“303”围垦续建,1992年竣工,其中可开发农田7.37万公顷。之后颁发《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决定》,要求依法、有效、科学、合理利用全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市长与各县(区)长签订莆田市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
  1995年,召开清理各类建设用地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要求认真清理,强化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全市地产市场,依法使用土地,提高全市土地管理水平。1996年,作出《关于加强土地管理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要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确保耕地面积稳定。实现土地动态平衡,严格执行《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对非法占用,抛荒耕地的,征收抛荒费,限时返耕。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方针,继续抓好“303”围垦区建设,以及前海、三江口围垦,扩大耕地面积。
  1998年,完成三江口围垦工程,扩大农田面积736.7公顷,占涵江区现有耕地面积的29.5%。同时,实施木兰溪下游防洪工程,保护耕地。2002年,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保护耕地,下达莆田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应保面积指标,开展基本农田核查,对耕地进行整理。制订《莆田市土地储备暂行规定》《莆田市征用土地补偿费规定》,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调整,依法严格管理土地。拓宽耕地补充主渠道,继续进行围垦,开发南日岛报废盐场耕地。
  2003—2005年,全面实施耕地保护制度,清理各类开发区,推行“阳光工程”,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开展土地市场治理整顿,按计划供地,保护基本农田,提高耕地质量。
  (四)基本农田保护
  1991—1994年,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开展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工作,全市46个乡镇899个村委会,共划定7552片区耕地保护,面积53025.79公顷,占全市耕地总面积82.84%。其中:莆田县21个乡镇,面积16857.6公顷;仙游县19个乡镇,面积23223.7公顷;城厢区2个乡镇,面积1080公顷;涵江区4个乡镇,面积1531.07公顷。
  1995年,对全市46个乡镇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批转市基本农田保护办公室《莆田市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检查验收情况报告》,市长和县(区)长还签订了《莆田市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简称《责任书》)。至1999年,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签订《责任书》开展重点抽查,切实有效保护耕地。在全市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验收,开展基本农田保护区核查。
  2000—2005年,对基本农田保护区进行局部调整。继续开展耕地利用规划修编工作,控制耕地总量,保护基本农田。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基本军用地监督管理制度》《基本农田档案管理和公示制度》《基本农田巡回检查制度》。全市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6861片,保护面积8.94万公顷,全面落实省级下达的8.93万公顷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环境保护
  1991年,市政府颁布《关于加强城镇环境保护管理的通告》《莆田市城市环境噪音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划定东圳、外渡、古洋水库和荻芦溪为饮用水保护区的决定》《湄洲岛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召开莆田市城市、县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制订《莆田市市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1992年工作计划表》。并采取措施,加强监督,优化服务,做好保护,减少污染。
  1993年,编制《莆田市城市环保规划》和“三苯”有机废气净化治理计划,通过并实施《关于认真执行国家和省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八条意见,加强莆田市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重点抓好东圳水库水源监测保护、木兰溪污染的综合治理和湄洲湾海域环境保护,以及鞋业废气污染治理和噪音治理。环保工作实行市、县(区)长环保目标责任制管理。
  1994年,批准并实施《莆田市城市环境规划》,批转《关于禁止在莆田市“四大”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网箱养殖活动的报告》,发布《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燃放管理的通告》,减少了空气、噪音污染。实施《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颁发《莆田市木兰溪水污染综合防治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施《福建省绿色环境教育行动计划》(草案)。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结合处理鞋业“三苯”污染、砖瓦窑烟尘污染和水资源污染。
  1998年,提出“经济建设、城乡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方针,严格执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做好新扩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和环境管理,进一步净化治理鞋业“三苯”有机废气。下达《莆田市市长环境保护责任书1996年工作计划》。市政府作出《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强调莆田市环境保护目标,坚决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订并组织实施“莆田市跨世纪绿色工程规划”,制定了《莆田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加强建设项目评估报告审批工作。
  1999年,市政府印发《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意见》《莆田市木兰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至2001年,木兰溪环境质量有明显改善,基本实现生态平衡。落实市、县、乡三级环保责任制,按照“一控双达标”要求,坚持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并重,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兴建城厢区污水处理厂,组织“莆田市99生态环境游活动”。制定《莆田市2000年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和环境保护城市功能区达标工作方案》《莆田市地面水环境和环境空气质量功能类别分类方案》,以及机动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整治城区内河污染,新增城区绿化覆盖面积218公顷。“一控双达标”通过省政府验收。
  2003—2005年,制定和实施“蓝天”、“安民”环保工程。制订《莆田市酸雨控制区酸雨和二氧化硫防治“十五”计划》,编制《莆田生态功能区划》。严格实行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建设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加强木兰溪、蔌芦溪环境和生活饮用水源地保护和治理,综合治理北洋水系,实施东圳水库库区水土保持生态工程。
  四、科教文化、卫生体育
  (一)科技
  1991年,市委、市政府提出“以智取胜,科技兴市”的发展战略,制订《莆田市1991—2000年“科技兴市”实施方案》。举办莆田市“七五”期间科技成果展示会,建成科技中试大楼,组织科技人员围绕经济发展项目攻关,其中3项科技项目达国家先进水平,5项科技项目达省级先进水平。实施科技示范乡镇建设,5个乡镇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1993年,提出“依靠科技、振兴莆田、以智取胜、科技兴市”的战略思路。制定和实施《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初步方案》,建设“科工贸”走廊,开发高科技园区,继续建设十个科技示范镇。是年,全市实施科技项目692项,11项通过省、市验收,1项达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4项达国内先进水平。实施“星火计划”项目16项,年创产值5500万元。
  1994年,继续实施“科技兴市”战略,开发科研新项目以及“星火”、“火炬”技术项目,深入企业开展技术服务。着重建设十大科技工程,推进涵江区国家级“星火技术密集区”建设,推进“科教兴企”、“科教兴湾”、“科教兴林”建设。
  1996年,市政府颁发《关于科教兴市加速科学技术进步的意见》,印发《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的若干暂行规定》。大力推进以优质高产水果培育、农业良种推广、海洋开发等为主要内容的科技兴农、兴海工程。开办科技型企业3家,技术开发19个项目。
  1999—2005年,推进“科技十大工程”,实施“星火”、“火炬”计划。仙游县开展创建全国科技先进县活动,启动省级高新技术科技园开发与建设,重点抓核酸、芦荟、天神等11个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开发。开展市第三届科技工作者优秀建议奖和市第二届科普工作奖评选活动。对全市省定第三批科技示范乡镇建设工作开展考核验收。
  (二)教育
  1991年7月,市政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的决定》,作出优先发展教育的决定。是年8月,颁布《莆田市实施义务教育规划》,提出“八五”计划期间全市义务教育工作规划和20世纪末的远景计划;提出“下大决心,奋斗三年,打好初中发展翻身仗”的总要求。实施初中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由1990年的45%,提高到1991年的66.4%。1992年颁布《莆田市实施义务教育规划》,对各县(区)实施义务教育工作进行专项评估。市政府召开教育工作表彰大会,忠门镇等6个单位受表彰。正式成立莆田高等专科学校。
  1995年2月,市政府颁发《关于确保实施“两基”建设,教育强市的决定》,发出《关于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的紧急通知》。至1997年,莆田市打好3年“两基”(即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攻坚战,新建初中校66所,扫除文盲、半文盲近20万人。莆田县、城厢区、湄洲岛实现“两基”达标。
  1998年,巩固提高“两基”达标成果,对仙游县“两基”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调整学校布局,中小学素质教育全面启动。仙游师范与莆田高等专科学校合并。续建福建医大莆田分校。改扩建中小学3所,合并、易地新建中学39所。2000年3月,申报成立莆田学院,并筹建湄洲湾职业技术学院。
  2002年10月,市政府发出《关于印发莆田市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的通知》。是年11月,又作出《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重点发展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
  2003—2005年,启动“双高、普九”(高水平、高质量地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工程,制定《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普通高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大力发展高中教育事业,改革办学体制,制定《关于我市高等教育发展与建设的若干意见》。经教育部批准,成立莆田高专、医大分校、体育师范,莆田学院。制定《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积极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教育事业发展。
  (三)文化
  1991年,制定贯彻省“芳草计划”实施方案,举办“海峡两岸国画书法联展”,承办中国南戏暨“目连戏”国际学术讨论会,举办首届农民艺术节。开展以“母亲颂”为主题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文化系列活动。莆田县获“全国文化工作先进县”称号。党史、革命史专著《闽中人民革命史》(金文亨著)正式出版。
  1993年,市政府正式实施“芳草计划”方案,在农村、工厂、学校等,建立示范点。组织参加全国民间音乐舞蹈比赛,《妈祖盛会》演奏获一等奖。制定修纂《莆田市志》工作总体规划,组织编写《莆田市志》和县(区)志。莆仙戏“玉笛梅魂”获省剧目奖、剧本奖。市少年艺术团代表国家出访欧亚五国。成立“莆田民俗文化研究中心”。市政府公布“施水亭”等35处古建筑为第二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实现天天播。《湄洲报》改为日报。
  1994年起,继续实施“芳草计划”,筹建市文化艺术中心,《湄洲日报》扩版对开日报。举办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研讨会,兴建“红军108团”纪念馆,创办《莆田通讯》,举行专业剧团调演。1997年,兴建市图书城、市广播电视中心,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通知》。举办第二届妈祖文化旅游节和“庆七一、迎回归”大型焰火晚会。组织第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和湄洲妈祖金身巡游台湾活动。
  1998—2003年,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开展文化下乡活动。市党史研究室编著的《中共闽中地方史》出版。组织国庆50周年和澳门回归庆典活动。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三清殿进行修缮,荣获“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称号。全市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电视、广播覆盖率分别达97%和95.4%。《莆田晚报》创刊。编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制订《莆田市地方志2002—2006年工作规划》《莆田市志》《莆田市文化丛书》《妈祖文化千年史丛书》出版。成功举办第五届中国摄影艺术节。改革广电体制,组建市广播电视网络总公司,续建市广电中心。
  2005年,成立中华妈祖文化交流协会,创办《中华妈祖》刊物,兴建妈祖工艺城。制定《莆田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莆田市文艺百花奖评奖暂行规定》。公布第三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主办第七届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举办以两岸同胞“心连心”为主题的中央电视台“心连心”艺术团在湄洲岛慰问演出。举行首届文艺百花奖评选和第四次社科优秀成果评选,筹建莆仙戏剧院。
  (四)卫生
  1991年,卫生工作坚持以农村为重点,开展防病治病和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提前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第二个目标。开工兴建市医院门诊大楼、涵江医院急救中心,成立“莆田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确保1998年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批转市卫生局《关于我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意见的报告》。
  1993年,重点抓好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建设。批转《关于创建卫生城市的实施意见》,抓农村改水改厕。建成市医院惠妹门诊大楼、莆田县医院门诊大楼,7个农村卫生达标建设项目进展顺利。1994年,利用世行“卫生项目”贷款,改善农村卫生条件。抓好以消灭脊髓灰质炎免疫日活动为重点的卫生防病工作。
  1996年为卫生事业发展年,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创办莆田市中心血站。颁布《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管理通知》,颁发《关于奋战三年,大打卫生事业翻身仗的决定》,重点抓市医院病房大楼等一批医疗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和预防保健工作,制定《医改方案》,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
  2000年,制定《莆田市1999年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卫生管理体制、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发展农村医疗合作和城市社区卫生事业,组织卫生“三下乡”,荣获“省级卫生城市”称号。
  2001—2005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整治脏、乱、差,开展打击制售假冒药品违法活动。建设市中心血站,筹建市第五医院,公布《莆田市贝类卫生监控体系》制定和实施《莆田市2001年3月至2002年4月无偿献血工作计划》。制定《莆田市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召开“非典”防治工作会议,部署全市“非典”防治工作。鼓励兴办民办医院。制定《莆田市地方病防治规划(2005—2010年)》《莆田市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规划(2004—2010年)》。
  (五)体育
  1991年,市政府提出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的工作要求。举办“首届妈祖杯闽台龙舟友谊赛”,组队准备参加第二届全国城市运动会。重点抓好学校体育,培养田径新苗。参加省第十届运动会,共获金牌37枚,银牌36枚,铜牌26枚,团体总分居全省第四。组团参加省第二届农民运动会、第二届全国城市运动会。郑培峰参加全国伤残人运动会和第九届世界残疾人奥运会,夺铅球比赛金牌。莆田县获“全国群众体育先进单位”称号。举办“’93莆田南少林武术邀请赛”。19万人参与学校体育工作达标活动,占学生总数90%。莆籍运动员参加全国第七次运动会,获金牌2枚,省体委授予“体育贡献奖”称号。1993年,决定成立莆田市优秀体育运动队。
  1994年,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举办首届中国莆田国际南少林武术节,举行文艺体育踩街活动。筹建市体育中心,加强培养体育人才,提高竞技水平,加快南少林重建步伐。组队集训参加1998年举办的第十一届省运动会。
  1999年,动工兴建市体育中心。组团参加省农民运动会和省少数民族运动会。2000年,获“全国兰球城市”称号,莆田县、仙游县连续保持“全国体育先进县”称号,并蝉联五届全国“田径之乡”。
  2003年,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组团参加第十二届运动会和福建省第五届农民运动会。组织南少林寺开发建设,弘扬南少林武术精神。2005年,举办莆田市第二届体育运动会,申办福建省第十四届运动会。
  五、为民办实事
  1991年,市政府集中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出为民办实事项目有:下磨溪二期治理、儿童乐园、青少年宫、工人文化宫、副食品基地建设、凤凰山公园建设、扶贫工作、改造涵江农贸市场、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乡镇敬老院建设等。1992年,市政府为民办19件实事:新建初中校27所、新建小水电站6座、支持驻莆部队发展生产,改善生活条件,在城涵枫建立3片旱涝保收蔬菜基地,筹资1293.5万元,安排扶贫开发项目144个,改善农村饮水条件,竣工改水项目17项,受益人口7.5万人;改建农村厕所4000户,建设城市公厕6座、垃圾场2处,投入资金1080.3万元;建成科技中试大楼、建成市医院门诊大楼、木兰溪治理,筹建仙游兰溪公园及小西湖、下磨溪治理,旧城改造等。1993—1994年,市政府继续做好为人民办实事工作。
  1995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15件。筹建市广电中心,筹建市科技馆、殡仪馆迁建,续建市广电中心和新建市第二水厂、建设市图书城等。1998年,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公布15件实事共28项,其中由市政府承办2件,即:开展基层安全小区创建活动,及建设城市“便民早餐”和“家庭服务”网点。至2000年,共创建基层安全单位和小区773个,其中城镇安全小区87个,覆盖率达100%;农村安全小区686个,占全市村委会1152个的74.4%;建设城市“便民早餐”和“家庭服务”网点。包括建设2个服务中心,发展195个销售服务网点。便民早餐销售网点130个,家庭服务网点65个。
  1999年,市政府集中财力物力,为民办实事5件,包括旧城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东岩山公园续建工程、城区集贸市场工程,总投资3.35亿元。2001年,市政府提出为民办实事5件,包括实施残疾儿童康复训练工程、创建100个安全文明小区、实施电力“双满意”(上下满意,内外满意)工程、本地宽带网建设工程、城区防洪工程、东圳环库区生态果园防污带工程、“菜篮子”放心工程、邮政信报群及报刊亭建设、壶公山绿化工程等。
  2003年,市政府重点办好治理“餐桌污染”、建设旅游公共厕所、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再就业群体援助、“数字莆田”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等9件实事。翌年,继续10项为民办实事工作,重点实施农村公路网改造和客运网络化建设,开工建设114个农村公路改造建设项目,总长346千米,新开通农村客运线17条。同时,兴建南日岛跨海供水等15个农村饮水工程,解决180万农民饮水问题。建设突发性卫生事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海洋气象监测自动站,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开展农村卫生治理等事项。
  至2005年,完成残疾人复康训练工程、城乡电网改造工程、城防建设工程、宽带信息建设、东圳库区生态果园防污带、“菜篮子”放心工程、壶公山绿化、监测环境空气、农村公路网改造铺设水泥路面500千米,覆盖全市47个村委会,受益人口5.3万人,全市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
  六、城市建设和管理
  1991年,市政府提出“新区要发展,老区要改造,配套要跟上,功能要完善,管理要跟上,维护要经常”的城市建设方针。成立市区城市改造建设领导小组,着手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决定20个城建项目,抓好16个重点项目建设。主要是治理和改造“一溪一湖、六条街”,即:下磨溪二期治理工程和小西湖综合治理;六条街,东环城路(九五医院至天九湾环岛西侧单面街)、胜利路龙门段、中山中学段及胜利路南伸、十字街、南门旧街、南环城路双面街、南门新街南伸等。
  1992年,市政府以“旧城改造与新区开发”并重,旧城改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配套、包干拆迁、招标开发”,新区开发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征用、统一开发、统一出让、统一管理”。并对城市规划进行调整,续建东环城路单面街、上下十字街、南门新街、农民街南伸、胜利路中段。重点抓“五街五路三园”建设。并多渠道筹措城市建设资金,实行以地生财,引进外资,成片开发,发展城市公益事业。城市规划区范围由18平方千米扩大到50平方千米,城市控制范围区为139平方千米。并确定1993年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年”,筹资2400万元兴建城市配套项目和公益事业。旧城改造共拆旧房16万平方米,新建面积34万平方米。1995年,转入重点抓配套,突出新区开发建设。成立“莆田市城市管理领导小组”,发布《莆田市城市管理通告》和《莆田市城市管理若干规定》,实施《福建省城市建设监察条例》。
  1996年起,调整城市规划,通过《莆田市城市总体规划》以及秀屿、黄石、笏石分区规划。提出布局合理化,基础设施现代化、小区建设配套化、环境洁美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在旧城改造完善的同时,重点抓新区建设,拓展南北,主攻东线。制定《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若干规定》,加快城市的绿化建设。推进胜利路北段、梅园路、旧福厦路南门段等18个项目,改造道路22条,建设文献、南门、拱辰等10个新区。
  1999年,进行荔城路北段道路建设。实施18个城建项目,对西社小区、沟头小区、北大路片区、胜利路北段、天九湾至阔口路段改造、梅园路西段建设、东大路改造等。重点建设龙桥安置区、北磨安置区、凤凰山小区、太平洋中心、下林小区等。制订《莆田市城市园林绿化1999年度实施意见》,新增园林绿地面积15公顷。制定《莆田市城市防洪预案》,对城厢区、涵江区87条大道、街、路,7个公园,5个小区正式命名(第一批)。2002年,制订《莆田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以城市道路改造为重点,铺设燃气管道。做好园林绿化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省级精神文明一级达标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申报“八闽杯”城市规划建设优胜城市。
  2003年起,继续推进城市化进程,完善以城区为中心,以秀屿区、涵江区为依托,以荔涵大道、福厦公路、城秀公路交通干线为主轴的城市空间结构,完善中心城市功能。进行荔园路、荔城大道二期建设,改造体育场片区、东园路片区、胜利路北街南段片区、文献路体育场、龙桥片区、天九湾片区、马巷片区。先后制定《关于加强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的意见》,编制《莆田生态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纲要》,编制城市绿化规划,制定城市建设规划、荔城新区分区规划,完善城市功能配套建设。组织制订妈祖城规划。至2005年,莆田市城区范围扩大至44平方千米。
  七、村镇建设
  1991年,县、区成立了村镇建设管理中心,15个镇成立村镇管理站。市政府推动农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工作。江口镇4.5平方千米完成总体规划编制。黄石镇金山村改造工程被列为全省三个试点之一。1993年,市政府重点抓福厦公路沿线和城秀公路两侧10个工业“卫星镇”建设和20个旧村改造示范村建设。
  1995年,江口镇对27个村进行成片改造。全市村镇新建住房120万平方米、生产性建筑40万平方米,公共设施30万平方米。江口镇和榜头镇被国家建设部确定为村镇建设示范镇。1996年,市政府以江口镇、西天尾镇作进行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莆田县、江口镇、黄石镇、枫亭镇、西天尾镇,以及江口官庄村等25个村,分别被省政府评为村镇建设先进县、优胜乡镇、优胜村庄。
  1997年,颁发《关于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关于整治村容村貌工作的决定》。重点抓江口、榜头、灵川、海头等村镇建设试点,推进笏石、郊尾、黄石等市级试点和12个市级试点村的村镇建设。1998年,市政府颁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和新村建设的决定》和《关于加快村镇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促进村镇建设有序健康发展。全市761个村民委员会制订了规划,5个镇调整了规划。
  1999年,实施“双十百万”工程,即10个重点乡镇,10个示范点,百个示范新村建设。全面完成城市规划区内村镇的总体规划,江口、枫亭等16个乡镇完成镇区道路网建设,兴建灵川镇海头村住宅示范小区,推动农村城市化、工业化进程。
  2000—2005年,全市共拆迁农房28.5万平方米,新建农房42.2万平方米。投入7亿元用于“双十百万”工程建设,拆迁住房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新建排水沟56万平方米,铺设供水管道8.6千米,铺装路面37万平方米。莆田县获“全国村镇建设先进县”称号。同时,编制小城镇体系规划。实施《“十五”(2001—2005)村镇建设规划》。全市村镇基本实现农村村村通公路、通电话。2005年,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奔小康,建新村的工作部署,广泛开展旧村改造、新村建设和村容村貌整治。制定并贯彻《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村镇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批准新县、庄边等乡镇总体规划方案,批准笏石分区、忠门分区规划,完善城镇体系规划。
  八、基础设施
  (一)交通建设
  1991年,市政府对新(厝)文(甲)公路(22.4千米)和新秀(屿)公路进行拓宽改造。同时,改造常太乡、平海乡境内公路。1996年,成立莆田市公路“先行工程”领导小组,制订公路“先行工程”建设八年计划,推行“统一规划,分期建设”。4年间,投资5.3亿元,建设7条公路:即新(厝店)文(甲)线22.5千米、枫秀线32.69千米、笏埭线19.42千米、新秀线15.3千米(一期工程)、忠东线9千米、洞秋线10.17千米、濑榜线25.06千米,共134.14千米。
  1998年,拓宽改造城(关)新(厝)公路18.6千米,建设湄洲岛环岛、贯岛公路。兴建常太至九鲤湖旅游公路。翌年,续建三郊公路。建设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全长46.62千米)。2001年,拓宽改造新(厝)秀(屿)公路(二期工程),拓宽荔涵大道。
  2002年,全市公路总里程5952千米,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福泉高速公路莆田段建设完成。2005年,改造国道324线,省道三郊线,建设疏港公路,城港大道、涵港大道、仙港大道、仙港大道、环海公路。
  (二)码头建设
  1991年续建秀屿万吨杂货码头,开通湄洲湾10万吨级航道。1993年,兴建湄洲岛3000吨级客运码头和秀屿1000吨级驳船码头。继建秀屿万吨杂货码头。1996年,建设秀屿3.5万吨多用途码头。1996—2005年,新建码头10个,新增货物吞吐能力294万吨。秀屿港通过国家一类口岸验收,正式对外籍船舶开放,与27个国家和地区实现通航。实施湄洲湾10万吨级航道疏竣工程。
  (三)供电网络
  1991年,贯彻“电源、电网并举”的电力建设方针,加强电力,特别是电力骨干项目建设。是年,涵江22万伏和梧塘11万伏输变电工程开工。1992年,涵江220千伏变电所开工建成。1993年,东峤、秀屿两座110万千伏输变电站动工兴建。湄洲湾开发区160平方千米的区域划转省电网供电。开工兴建仙游县青龙溪水电站。
  1995—2005年,动工兴建忠门220千伏输变电工程,续建仙游九仙溪水电站,动工兴建湄洲湾火电厂。全市建成小水电6处9台,装机容量950千瓦,年发电量1.7亿千瓦时,供电量6亿千瓦时。23个自然村1155户通电。续建湄洲湾火电厂,实施城乡电网改造二期工程。兴建荔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及枫亭至笏石千伏电力线路工程。始建仙游抽水蓄能电站。
  (四)邮电事业
  1991年,全市开通移动电话、万门程控电话和6000门程控电话交换机。1993年,新建莆田市邮电大楼。开工建设邮电通信五大网络,安装5个交换母局和16个乡镇棋块局。城乡自动电话总容量达6.8万门。莆田移动电话交换局、仙游、江口、秀屿基地站投入使用。开办数据通信业务。
  1994年,城乡程控电话达3万门。建成大容量程控电话本地网、无线寻呼网、移动通讯网、光缆传输网和微波数字传输网。长途电话业务电路达1671条,市话程控电话交换机总容量达13万门,长途交换机总容量5666门,无线寻呼总容量30万户,移动电话交换机总容量22500户。1998年,邮政、电信分开,电信重组与政企分开。1999年,莆田移动通信分公司成立。兴建莆田联通130数字移动通信网。2000年,莆田市电信局改制为福建省电信公司莆田分公司,实行公司化运作。无线市话(即小灵通)、宽带业务开通。
  2001—2005年,续建市移动通信网五、六期工程和联通130数字移动通信五六期工程。全市宽带用户1.1万户,城乡电话交换机总容量71万门。固定电话发展60万户,主线普及率由每百人1.1线提升到20.9线,拨号网电户升到7万户,光缆长度1735千米。
  (五)给排水设施
  1991年,动工兴建莆田市第二自来水厂。翌年,正式向市区供水,日供水3万吨。同时,新建4个乡镇自来水厂。1992年,铺设新厝店至秀屿自来水管线。动工兴建日供水5万吨的涵江北洋供水工程。建成湄洲岛地下水库,总库容量115万立方米,蓄水量40万立方米。
  1993—1997年,动工建设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印发《莆田市地下水开发利用保护管理通告》。颁发《莆田市水资源管理规定》,建设后溪水库,实施湄洲岛跨海供水工程,市第二自来水厂二期工程动工兴建。1998年,建设金钟水库,开工建设外度引水隧洞,动工兴建城厢市区污水处理厂。2005年,续建湄洲湾北岸供水工程,兴建南日岛跨海供水工程。
  九、反腐纠风与效能建设
  1991年,政府机关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结果,依靠群众监督),市直各个部门和基层各个单位也都实行“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市政府把查处征地、“农转非”等弄虚作假行为,作为1991年廉政建设重点。全市干部开展自查自纠,总人数达14366人,立案35件,行政处分14人,退赔全额8.3万元。1993年,以查处以权谋私案件作为反腐斗争突破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分别立案154件(党纪)、53件(政纪),分别结案107件、34件。治理“三乱”(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对全市275个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分别取消265个项目,退回单位和个人收费额104万元。
  1994年,市政府加大反腐败斗争力度,要求各部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廉洁自律,集中查处大案要案。违法违纪共立案342件,结案295件,221人受到党纪处分,123人受到政纪处分,追缴赃款269.5万元。清理公路“三乱”(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清理外资企业税外收费。同时,开展“行风”评议和效能监督。
  1997年,市政府批转纠风办《莆田市1997年纠风工作意见》,印发《莆田市部门纠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学习《廉政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在领导干部中开展“三讲”教育活动。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批转《1999年纠风工作意见》,印发《莆田市基层所站作风整顿工作意见》,实行政务公开制度,聘任13位同志为莆田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特邀督察员。
  2000年,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推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签订“责任书”。推行乡镇政务公开制度。抓6个重点部门行风评议工作和整顿工作。
  2001—2005年,制订《市政府关于加强和改正政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纠正医药行业不正之风和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减轻企业负担。开展“行风”评议,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开展全市政务督查,落实纠风工作部署。评选全市纠风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莆田市人民满意公务员。

知识出处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莆田市志(1991-2005)下册》

本志客观地记述1991-2005年莆田市自然、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状况。内设政区、环境、国土资源、人口、城乡建设、交通、邮政、电信、工业、农业与农村经济、城乡贸易、旅游、经济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政法、教育、科技、文化等2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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